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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 版權信息
- ISBN:9787208168169
- 條形碼:9787208168169 ; 978-7-208-16816-9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廣大讀者《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是上海財經大學副教授曹東勃的新著。從在各地鄉村的親身調研出發,作者探尋了當代中國城鄉格局的變遷與現狀。結合對三農問題的學術研究和思考,對現代化農業中的家庭農場模式和適度規模經營寄予了厚望。 作為一名來自城市的農村研究者,作者從不避諱自己的身份與視角,而選擇了深入調研,具體思考的方式去關注農村,去解開城鄉協調發展的密碼。通過作者曉暢的文字,讀者可以認識一個充滿活力的農村,在真正的田野中觸摸當代中國的靜脈。
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 內容簡介
基于調研,對中國城鄉二元關系,以及新農村建設等問題進行思考的著作。
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 目錄
序 言 從鄉村能看到什么(熊萬勝)
自 序
**章 現狀:沉靜的鄉村,流變的結構
**節 一個村莊的重塑
第二節 農業女性化的前世今生
第三節 當互聯網應用遭遇農村老齡化
第二章 歷史:誰的城市,誰的故鄉
**節 作為問題與退路的“三農”
第二節 糧油關系:中國城鄉關系的歷史注腳
第三節 分稅制:城鄉關系演化的分水嶺
第四節 基礎設施建設:要想富,先修路
第三章 土地:城鄉關系的核心
**節 從未遠去的集體:理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第二節 “土地黃牛”的是與非
第三節 圍繞土地開發權的爭奪
第四節 “18億畝紅線”背后
第四章 治理:復雜的博弈
**節 “市管縣”到“省直管縣”
第二節 基層治理與社區再造的上海探索
第三節 特大城市的城鄉協調發展
第五章 出路:創業的農民,適度的規模
**節 上海松江:家庭農場
第二節 皖南石村:經濟作物的適度規模經營
第三節 返鄉創業者:老鄧的故事
第四節 何以適度:尋找理想農民
結 語 認識一個真實的中國
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 節選
第三章 第二節 “土地黃牛”的是與非 土地制度,始終是農村基本經濟制度*核心的一個要件。十八屆三中全會閉幕后,關于農村土地制度的種種說法在眾多富于商業敏感的人群中,醞釀為一個巨大的紅利預期。“老板,XX地靠近公路交通便利,地塊連片升值潛力大,現在要改革了,包您有得賺!”更有媒體以“資本瞄上土地流轉炒農地 加價倒賣跟過去炒房一樣”為題,報道了異軍突起的土地中介人群體。 土地中介現象的發生其實并不偶然,幾乎任何具有市場利潤空間的產業、行業,都或早或晚地會衍生出這樣一個分利階層。比如在早期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過程中,國家要求國有糧食企業在糧食收購中“占領主渠道”,也就是應該確保農民售賣的糧食絕大部分要進入國有糧食企業,進而對于當時業已存在的“糧食中介”(即糧販子)持一種否定和打擊的姿態,F在我們知道,農民不僅可以把糧食賣給國有糧庫,也可以賣給糧食加工廠,賣給糧食中介。而且今天的糧食中介還有一個更好聽的名字:糧食經紀人。這些糧食中介人固然從中分利,但也給農戶和糧食企業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農民不堪長距離運送和排隊等候之苦,國有糧庫也沒有主動下鄉收糧的意愿,這中間的余地正可由糧食中介填充。 產品市場有中介,要素市場當然也有中介。有糧食中介,就有土地中介。2011年我和同事在上海郊區調研時,就遇到了不少土地中介,當地人管他們叫“土地黃!。
1. 老張的故事:一個“土地黃!钡陌l跡史 2011年,我們在上海市南某村遇到了菜農老五,他給我們講述了他來上海種地的經歷。老五是通過其姐夫的連襟趙某介紹來滬務農的。剛來時,土地流轉還沒那么普遍,就找了一塊面積小、土質也差的地,**年沒有賺到什么錢。第二年,他找到趙某,想要一塊更大些的好地。但趙某很直接地拒絕了老五,他的動機也很容易理解,土地是他找到的,所以他會選擇*好且*大的一塊土地,討價還價之風絕不可開。這就逼得老五只能自己騎著自行車去找地源,擺脫對趙某的依附。趙某另一個讓老五不滿之處是私吞補貼,由于租地合同是以趙某的名義簽的,所以一切農業補貼款也都打到他的賬戶,但之后往往就再無下文。 老五來到市南的貢村,這里的土地流轉剛剛興起不久,當時的模式是村里發包給本村的幾家大戶,大戶之間的規模也不平均,有幾家尤其大,可謂“富者田連阡陌”。其中*大的一戶姓沈,流轉到800多138 畝土地。但人們都說,這里的大戶不直接外包土地。老五不甘心,就找到了本地大農戶老沈。經過談判,老沈同意讓他包地。老五也帶了其他兩人一起過來包地。與此同時,“農民農”老張也來到這里。第二年,老張想把老沈的土地外包全部壟斷,即其他“農民農”要想承包土地,必須先找老張商量,由他決定承包的價格和地塊的分布,他還要從中收取中介費。老張地塊旁邊的五戶人家就是通過他進來的。老張為達到壟斷的目的,想讓老五服從他的管理,但遭到老五拒絕。老五堅持選擇自己看中的承包地,不服從老張的分配。 老張從老沈那里拿到130 畝土地。分地的時候,從兩邊量起,剩下就是自己的,沒有進行丈量。后來,發現土地的田畝對不上,就說是另一戶人家的地多了,要其多出租金。對方不同意,認為自己的土地不多,于是重新丈量,結果發現多的10 畝地在老張自己手里。老張的“霸氣外露”不僅表現在尋地和承包合同簽約過程中控制菜農, 他還對老沈的其他土地施加影響。比如,有一塊地很適合種西瓜,老沈就自己主動聯系瓜農,請他們過來種。瓜農的流動性是經濟作物種植者之*,一塊地種了西瓜,地力消耗尤其大,連續種上兩年,產量就直線下降。也因此,瓜地的承包價要高出種糧土地一倍多。當時這個價格定在2 000 元/ 畝,但實際花費遠不止這些。瓜農們要請老沈和老張吃飯、洗澡、唱歌,這些交往過程中的花銷使每畝地的承包價格平均提高了300 元。有的瓜農出到2 200 元/ 畝,還是沒有拿 到地。 老張在這個過程中耍了一個小手腕,上下其手、左右逢源、四處買好,他讓瓜農們出資作為活動經費,拉近和大戶及村里的關系,而雙方都認為他這個中介“很有本事”。這樣,老張就可以逐步壟斷老沈的土地外包業務,并借機打通與村里的關系。老張也糾集過一些菜農打架斗毆。有一戶菜農沒有通過他而拿到了土地,出的價格是1 500元/畝,高于當時1 400元/畝的均價。老張認為該菜農抬高了土地的價格,擾亂了現有的流轉“秩序”,壞了規矩,致使他屬意的菜農沒有包到土地,遂在某次酒醉之后,跑到這個菜農家里將其暴打一頓。老張的關系似乎很廣,經常和村干部在一起喝酒、打牌,后者在某些問題上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我們可以看到,老張就是一個“土地黃!保沂且粋欺行霸市、帶有消極意義的中介人。他之所以能夠形成壟斷態勢,主要是因為大戶經營對土地所形成的壟斷態勢—只要和大戶搞好了關系,就能達到自己的目的,F在的問題不是要不要中介的問題,而是誰應該充當這個中介,并且該按什么樣的標準收取這個“管理費”或“中介費”。中介解決的是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即便土地是在小農戶手中,依然需要這部分人的存在。因為,菜農需要頻繁地更換土地,但是自己對村莊的土地信息所知甚少,必須找到一個了解情況的人或組織。如果是普通人充當這個中介,則是愿打愿挨的事情,而老張以壟斷者的身份充任這個角色,就讓問題的性質發生了變化。
2. 流動的職業農民:從“農民農”現象說起 發達地區“土地黃!钡陌l生與坐大,與大量外來農民大面積租種本地農民土地、從事農業種植有關。相對于異地務工的農民工而言,我們稱這種異地務農現象為“農民農”!稗r民”二字,于他們而言,與其說是傳統社會士農工商架構中的一種身份,毋寧說是現代市場社會中的一種職業。他們具有較高的專業化和組織化程度、較高的商品化率和利潤動機、較大的經營規模和市場參與強度,我們或可形象地稱其為現代農業中的正規軍或野戰部隊。職業農民作為市場主體,明顯區別于以維持基本生計作為從事農業生產基本目的的傳統農民,他們盡可能地追求報酬的*大化,并具有較高程度的職業穩定性。由于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連續性的特征,保持從業的穩定性是職業農民區別于資本農業的主要標志。 如果換一個視角,來觀察這個一向被人們視為落后、保守的“自給自足、自然經濟、小農經濟”,我們會發現,這里恰是孕育中國波瀾壯闊的現代化進程的偉大母體,從這里走出的恰是*“全面發展”的個體。農民務農,這是他的本分;農民經商,這是他的天然稟賦。農民有著漫長的兼業與貿易的歷史傳統;農民做工,這是他的本事—在農村,用自己的雙手建造房舍,是受人尊敬的能工巧匠;在城市,靠自己的勞動建造高樓大廈,是城市化的大功臣。持續30 多年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不僅形成了令世人驚嘆、史無前例的“鄉—城”勞動力轉移和人口變遷圖景,更培育了一支規模巨大的產業大軍—農民工, 與此同時,還出現了異地務農的職業農民群體—“農民農”。 值得注意的是,“農民農”在發達地區所租種、經營的土地規模,普遍較其在老家的規模更高。我們或可這樣理解,是發達地區農業剩余勞動力的率先轉移所形成的“空隙”和“時差”,為中西部地區那些因人地關系緊張而無法擴大經營規模、維持和改善家庭生計的農民,提供了務工之外的另一條道路,實現了有別于候鳥式的農民工群體的、異地的職業化。因此,如果說候鳥式的農民工是由于農民的異地“兼業化”選擇所致,那么,“農民農”則是農民異地的“職業化”選擇的結果。 這些在異鄉耕耘的職業農民流動性很強,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所種作物多為蔬菜瓜果等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這類作物在生產流程上就要求經常進行土地的輪換以保持單產水平而不致耗盡地力。那么,“流水”的外來“農民農”面對“鐵打”的本地小農,就始終存在一個獲取土地來源的問題。于是,就需要一批既熟悉本地地塊情況、能夠與本地農戶進行溝通,同時又對外來農民農的租地需求有充分了解的中間人。 **批“土地黃!睉\而生。他們為“農民農”介紹土地并從中收取介紹費,或者囤積土地再向“農民農”出租以獲取地租差價!巴恋攸S!币婚_始是以兼職為主,與倒賣車票的“黃!鳖愃,他們利用自身經營時間較長、在當地社會網絡較強的優勢,逐漸成為“農民農”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壟斷戶”。 這些“土地黃!笔紫劝淹恋貜拇髴羰种修D包過來,再向外發包。而“農民農”要想從大戶手中包地,首先要經過他們,即便不給錢,也要給點兒好處。這是在農業規模經營后的產物,具體而言是以往過于依賴大戶這種經營形態而劍走偏鋒的意外后果。當然,這也是蔬菜瓜果之類的經濟作物種植業高流動的結果。 對信息和關系的壟斷很快使這個陌生的群體發生分層和分化。在外來農民農群體內部,逐漸出現了一小部分專事與鎮村干部、本村承包大戶協調關系、活絡人脈的階層,甚至成為主要以此謀生的“二地主”。 如果規模經營的農戶和合作社通過自耕經營的收益不高,而將土地再次流轉出去,卻可以獲得穩定且不菲的租金收入,那么土地多次流轉的現象就會大量出現。在土地多次流轉的過程中,農戶基于其承包經營權的議價能力實際是有限的,而鄉村一級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強,因為只有村集體才擁有和各方進行重復博弈和多次地租談判的優勢地位和權威。村委通常是抓大放小,只負責與規模經營的大農戶簽訂流轉合同,按照農作物種植的生產效益來與大農戶和村民約定土地的流轉價格,在每年的交割日期協調大農戶將地租發放給農戶。至于大農戶拿到土地之后是自耕還是層層發包流轉,村里并沒有什么管理的積極性。 至于那些能及時掌握土地信息的“土地黃!比后w的形成和坐大,本身就暗示了地租差額空間之巨大。這些人一旦占有了優勢地位,容易演化為對土地出租的壟斷,從對農業生產提供信息服務的中介性質的階層演變為一種臃贅的純食利階層。他們連通村委與大農戶,獲得各路信息。而村委和大農戶也樂得把這樣一個中介作為抓手,讓其代為管理外地“農民農”。隨著高流動性的“農民農”對土地信息需求的激增和土地流轉頻率的加快,這種目前尚未成為主流的模式大有擴張之勢。而這種多層次的流轉關系,對于發達地區農村不斷抬升的地租,也有著直接的“貢獻”。
3.“ 大戶”:土地黃牛的生存土壤 以“土地黃!鄙矸莅l跡的老張,其所置身的時空背景是以“大戶”作為農業規模經營的主要形態、本土性資源趨向衰落因而主要是依靠大量“農民農”支撐的農村。在發達地區的城市近遠郊地帶,這類村莊不勝枚舉。在這種模式下,如果村集體又疏于監管,那么出現各種無序和混亂的情況也就十分自然了。為了更好地追根溯源,我們需要把線索再次延伸,探討這種“土地黃牛”的出現與“大戶”模式的關系,并進一步追問:有沒有更好的模式? 通過“大戶”實現農業規模經營,是個簡單的方式。農業規模經營是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必經之路。學術界里的各種流派都罕見地在農業規模經營優勢的判斷上取得了一致,持一種肯定和樂觀的姿態。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基于對小農經濟功能缺陷的客觀把握,做出的規模經營優于個體經營的必然性論斷,更是成為后來諸多社會主義國家國內農業政策的重要理論淵源。 在國內進行農業規模經營的探索中,家庭農場是*近幾年發生的一項制度創新。這一模式的主要特點,一言以蔽之,就是尊重和保護共同體成員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和激活本土性資源,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四個概括,即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龍頭企業)。那么家庭農場相對于其他三者的獨特性在哪里呢?特別是在“家庭農場”出現之前,“種田能手”“大戶”也是用來描述類似的經營主體和生產關系時常用的政策語匯。從近30年來農業政策話語系統的變化中,我們可以初步對這些不同經營主體,特別是從“大戶”到“家庭農場”的漸變過程梳理出如下關鍵點: **,“大戶”所意味的經營規模、資本規模在改革開放以來經歷了一個“倒U形”的變化。 *初的大戶指向的就是種田能手。1984 年一號文件中的表述是“鼓勵土地逐步向種田能手集中”,1986 年一號文件中的表述是“發展適度規模的種植專業戶”。但到了21 世紀之后,特別是后農業稅時代以來,農業的投資回報率明顯提升,農業領域的資本回流明顯,這時出現的一些以自然人身份和個人資本,通過土地承包權流轉而擴大經營面積,并且也確實仍然在從事農業經營的人。政策上對他們的定位和描述起初是模糊的,游離于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之外。有些地方把他們叫作“大戶”,而這些大戶多半也會組織或依托于一個名義上、僅具形式意義的合作社。所以對于這類不大不小的“老板”,很難有一個稱謂。勉強稱其為“大戶”,也絕不同于早先的“種糧大戶”“種田能手”“種植專業戶”,實際上是他們的放大版。 近年來,特別是2013 年一號文件的表述,把前面所說的那一類型的“老板”排除在外了,專業大戶應該是家庭農場的初級版,即通過流轉他人土地從事種植、養殖業的農民。家庭農場是專業大戶的升級版,具有更大的規模、一定的自有資本(表現為至少可以拿得出未來一年的地租預付),甚至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和生產創新能力,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收入作為主要的收入來源的規;穆殬I農民。 第二,對大戶的重視有一個漸變的過程,它隨著國家農業發展狀況的變化和國家農業政策目標的調整而被逐漸賦予不同的意義和功能。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政策的出發點是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以更好地保障糧食安全。因此,首先是在“培育農產品營銷主體”的框架下把購銷大戶與農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相提并論的,隨后又在促進農業機械化的主題下將農機大戶和農機合作社并列。直到近年來,糧食連年增產和財政支農力度逐年增大,國家又把大戶及其升級版“家庭農場”作為一種“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加以強調。對它們的資格確認和甄別的背后,是對支農資金下發渠道進行精細化管理的考量。 從“產業化”“集約化”到“組織化”,從流通領域的“購銷主體”到“新型生產經營主體”,政策側重點已有了質的變化,不再是國家自上而下一廂情愿、單向度地對糧食安全的憂慮,而是思考如何使農民作為一個利益主體和行動主體,在增加收入的動力下自組織起來,成為市場體系中活躍而不可或缺的力量。正是在此背景下,家庭農場作為一種規模經營的新型樣態,經歷了上海松江、浙江寧波、湖北武漢、安徽郎溪等地的實踐和探索后,在國家政策層面將其從“大戶”中進一步剝離,提升為一種具有全國性推廣意義的模式。 第三,大戶是新主體,家庭農場既是一種新主體,也是一種新制度。大戶相對于散戶而言,意味著在沒有對某個范圍內的農業生產經營制度進行整體性和系統性規劃的基礎上,矮子里出了大個兒。家庭農場則是以對一個區域范圍內的所有土地實施統一流轉、整體規劃后出現了一種新的農業生產經營制度。 從政策實施的系統性來說,家庭農場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作為一種生產經營主體,它是對大戶的升級版;另一方面,作為對家庭承包責任制這種基本經營制度的完善來說,大戶只是在既有的家庭承包責任制的框架內的微調,而家庭農場制度是對整個家庭承包責任制的一種升級版。 概括地講,大戶相當于雇傭經營且經常處于模糊狀態的個體工商戶,合作社是勞動的聯合,龍頭企業是資本的主導。相較而言,在發達地區人地關系較為緩和的當下,家庭農場是一種基于家庭本位的適度規模經營,其負外部性*小,對本土性資源和地方社會活力的激發潛能*大,因此也*應得到政策的支持。大戶則極可能在集體所有權缺位無為、小農承包權羸弱無力的環境中,變異為超出農業生產技術、社會公平意識和市場經營效益三重約束的“怪胎”,并由此滋生出諸如“土地黃!敝惖姆N種怪象。 仍以上述老張的故事為例。“土地黃牛”老張的存在是與坐擁800 畝土地而無力自營的大農戶老沈的存在互為依憑的。在現有的農業生產技術、農業機械化和農業社會化服務條件下,哪怕是發達地區,一個800 畝土地的“地主”也只能將土地不斷轉包他人。但老沈大戶地位的形成,其重要推手恐怕還是村鎮。
在城望鄉:田野中國五講 作者簡介
曹東勃,1983年生于遼寧阜新,先后獲上海財經大學文學學士、經濟學碩士、經濟學博士,F任上海財經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財經大學黨校副校長、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主要研究方向為經濟哲學、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出版專著八部,發表論文七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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