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蜜蜂的寓言:私人的惡德,公眾的利益
-
>
世界貿易戰簡史
-
>
日本的凱恩斯:高橋是清傳:從足輕到藏相
-
>
近代天津工業與企業制度
-
>
貨幣之語
-
>
眉山金融論劍
-
>
圖解資本論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0875512
- 條形碼:9787500875512 ; 978-7-5008-7551-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本書特色
創新協商方式方法 推廣**協商案例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內容簡介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工會深入開展集體協商工作, 全總權益保障部對中央和各地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疫情期間下發的指導性文件進行收集、匯總, 就疫情期間職工勞動關系法律問題和集體協商工作實踐中面臨的問題進行分類解答。該書分三部分, 內容包括: 集團協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 相關政策文件解讀 ; 集體協商典型案例。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目錄
目錄
**部分 集體協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章 集體協商相關法律法規 002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0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0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041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050
集體合同規定 061
第二章 國家及地方集體協商相關政策文件和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協調勞動關系相關政策文件 070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 071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 079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 2020 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086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印發企
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 / 中國企業家協會 全國工商聯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 09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函 09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 095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
通知》 10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
保險費的通知 102
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的指導意見 104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106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 107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意見 110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企業聯合會 /
中國企業家協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關于實施集體協商 “穩就業促發展構和諧”行動計劃的通知 114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中國企業聯合會 /
中國企業家協會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關于應對疫情影響
進一步做好集體協商工作的通知 118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入開展集體協商質效評估工作
方案》的通知 121
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的意見 137
上海市關于促進本市企業重大改革調整中勞動關系穩定的操作指引 142
江蘇省關于開展集體協商健全產業工人薪酬激勵機制的指導意見 148
福建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集體協商質效
評價標準(暫行)》的通知 158
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海省加強企業
協商民主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167
第二部分 相關政策文件解讀
第三章 集體協商工作知識問答 172
一、集體協商的基本概念 173
二、集體協商的主體 178
三、集體協商的內容 181
四、集體協商的程序 184
五、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 188
六、集體協商質效評估體系 196
第四章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協調勞動關系相關政策文件解讀 200
一、關于企業用工和技能培訓 201
二、關于勞動合同 210
三、關于休息休假 214
四、關于工作時間 215
五、關于勞動報酬 216
六、關于工傷與醫療期 219
七、關于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220
八、關于其他社會保障 227
九、關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 231
十、關于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 232
十一、關于醫務人員 235
十二、關于社區工作者 239
十三、關于女職工 241
十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方面 241
十五、其他 244
第三部分 集體協商典型案例
推行職工技術創新專項集體合同推動職工創新和技能要素參與民營企業分配
——江蘇省常州市開展集體協商健全產業工人薪酬機制案例 250
織起網約送餐“騎手”的保障網
——安徽省蚌埠市網約送餐行業集體協商案例 255
協商妥善安置職工 化解勞動關系風險
——河北省唐山市 NKK 公司企業關閉過程中集體協商案例 260
服務職工 助力防疫 彰顯國企擔當
——北京 BYF 烤鴨集團有限公司集體協商案例 265
應對疫情簽集體合同助推企業復工復產
——廣西 LD 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疫情期集體協商案例 270
發揮行業工會作用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江蘇省南通市 DT 鎮化纖行業集體協商案例 275
集體協商促和諧 同舟共濟渡難關
——四川省峨眉山市旅游行業集體協商案例 278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共建和諧勞動關系
——河南省三門峽市經濟開發區區域集體協商案例 282
建集體協商機制 架職企和諧橋梁
——福州 TY 環保能源有限公司工資集體協商案例 291
直面疫情話共贏 同舟共濟謀發展
——錦州市汽車零部件行業集體協商案例 294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節選
**部分 集體協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1992 年 4 月 3 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 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 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決定》**次修正 根據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 修正) 目 錄 **章 總 則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三章 工會的權利和義務第四章 基層工會組織 第五章 工會的經費和財產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章 總 則 **條 為保障工會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確定工會的權利與義務,發揮工會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的作用,根據憲法,制定 本法。 第二條 工會是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 中華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 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阻撓和限制。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第四條 工會必須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以經濟建 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依照工會章程獨 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工會會員全國代表大會制定或者修改《中國工會章程》,章程不得與憲法和 法律相抵觸。 國家保護工會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五條 工會組織和教育職工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國家主人翁的作用,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 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協助人民政府開展工作,維護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 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 第六條 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工會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企業職工勞動 權益。 工會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 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工會必須密切聯系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 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 第七條 工會動員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經濟建設,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和工 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建設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第八條 中華全國總工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加強同各國工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系。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九條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 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 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 各級工會委員會向同級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
集體協商工作指導手冊 作者簡介
中華全國總工會權益保障部 參與有關職工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研究、擬定;指導和組織實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維護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做好工會有關農民工的服務協調工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工會組織建立集體協商和監督保證機制,研究提出工會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工會開展有關工作;指導推動地方工會參與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參與國家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的日常工作。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中國歷史的瞬間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回憶愛瑪儂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羅曼·羅蘭讀書隨筆-精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