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注釋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22812
- 條形碼:9787516222812 ; 978-7-5162-2281-2
- 裝幀:一般輕型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行政訴訟法注釋書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行政法官、律師、行政機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 、法律院校教師、學生——本書注釋體系涵蓋: 【立法·要點注釋】立法機關權威釋義要旨 【相關立法】與注釋條文相關的法律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行政法規 【司法解釋】*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釋、規定、批復等及其要點注釋 【司法文件】*高人民法院及相關部門發布的意見、通知、會議紀要等文件 【請示答復】*高人民法院及相關部門對地方高院適用法律疑難問題請示的答復 【*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裁判要點 【*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裁判要旨 【*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裁判摘要 【*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裁判規則 【法院參考案例】*高人民法院及相關部門發布、編選的地方法院典型案例 1.內容權威 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要點注釋均出自立法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或司法解釋相關起草部門及人員,*大限度還原和呈現“立法本意”;案例欄目主要收錄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法院參考案例,其來源則限定于官方刊物或平臺,優先滿足人民法院類案檢索范圍在先順位需求。 2.收錄全面 力求“應收盡收”,收錄內容除覆蓋《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外,還囊括各類“批復”“答復”“紀要”等司法文件總計近200條、*高人民法院裁判案例和法院參考案例逾300則。但出于辦案實際考慮,個別政策宣示性或學術理論性過強的材料沒有收錄。 3.資料時新 除了全面收錄全新公布的法律文件和案例外,更是根據法律規范修訂情況和司法解釋廢止情況對注釋材料逐條進行核對和取舍。 4.實用方便 為方便讀者使用,采用不同形式予以解釋、提示,滿足實際辦案需求。如以小標題的形式概括歸納相關案例的要旨,幫助使用者提高檢索的效率;以腳注形式提示了司法解釋、司法文件中涉及的法律條文修改后的變化情況,避免實務中的錯誤援引。
行政訴訟法注釋書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釋書系列》均由資深實務專家編著,打破傳統法條編纂模式,系統梳理相關立法、立法釋義、司法解釋、司法文件、指導性和參考性案例及其理解與適用,擇要旨逐條詮釋,全面覆蓋前沿熱點、適用要點和關鍵難點,精準對應法律實務、法學研究、資格考試、案例教學等應用需求。
《行政訴訟法注釋書》是一部以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條文為注釋對象,通過立法·要點注釋,相關立法,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及其要點注釋,請示答復,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相關案例等內容系統詮釋條文內容,并輔之必要的專業注解,幫助讀者在全面、快速掌握非常不錯資料的基礎上實現對法律規定的準確理解和適用的行政訴訟法律實務工具書。
行政訴訟法注釋書 目錄
**章 總 則
**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訴權】
第三條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第四條 【獨立行使審判權】
第五條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
第六條 【合法性審查原則】
第七條 【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原則】
第八條 【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第九條 【本民族語言文字原則】
第十條 【辯論原則】
第十一條 【法律監督原則】
第二章 受案范圍
第十二條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第十三條 【受案范圍的排除】
第三章 管 轄
第十四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審行政案件】
第十五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審行政案件】
第十六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審行政案件】
第十七條 【*高人民法院管轄的**審行政案件】
第十八條 【一般地域管轄和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
第十九條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條 【不動產行政案件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 【選擇管轄】
第二十二條 【移送管轄】
第二十三條 【指定管轄】
第二十四條 【管轄權轉移】
第四章 訴訟參加人
第二十五條 【原告資格】
第二十六條 【被告資格】
第二十七條 【共同訴訟】
第二十八條 【代表人訴訟】
第二十九條 【訴訟第三人】
第三十條 【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代理人】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權利】
第五章 證 據
第三十三條 【證據種類】
第三十四條 【被告舉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 【行政機關收集證據的限制】
第三十六條 【被告延期提供證據和補充證據】
第三十七條 【原告可以提供證據】
第三十八條 【原告舉證責任】
第三十九條 【法院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
第四十條 【法院調取證據】
第四十一條 【申請法院調取證據】
第四十二條 【證據保全】
第四十三條 【證據適用規則】
第六章 起訴和受理
第四十四條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
第四十五條 【經行政復議的起訴期限】
第四十六條 【起訴期限】
第四十七條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起訴期限】
第四十八條 【起訴期限的扣除和延長】
第四十九條 【起訴條件】
第五十條 【起訴方式】
第五十一條 【登記立案】
第五十二條 【法院不立案的救濟】
第五十三條 【規范性文件的附帶審查】
第七章 審理和判決
**節 一般規定
第五十四條 【公開審理原則】
第五十五條 【回避】
第五十六條 【訴訟不停止執行】
第五十七條 【先予執行】
第五十八條 【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九條 【妨害行政訴訟強制措施】
第六十條 【調解】
第六十一條 【民事爭議和行政爭議交叉】
第六十二條 【撤訴】
第六十三條 【審理依據】
第六十四條 【規范性文件審查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 【裁判文書公開】
第六十六條 【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被告的處理】
第二節 **審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條 【發送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第六十八條 【審判組織形式】
第六十九條 【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
第七十條 【撤銷判決和重作判決】
第七十一條 【重作判決對被告的限制】
第七十二條 【履行判決】
第七十三條 【給付判決】
第七十四條 【確認違法判決】
第七十五條 【確認無效判決】
第七十六條 【確認違法和無效判決的補充規定】
第七十七條 【變更判決】
第七十八條 【行政協議履行及補償判決】
第七十九條 【復議決定和原行政行為一并裁判】
第八十條 【公開宣判】
第八十一條 【**審審限】
第三節 簡易程序
第八十二條 【簡易程序適用情形】
第八十三條 【簡易程序的審判組織形式和審限】
第八十四條 【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的轉換】
第四節 第二審程序
第八十五條 【上訴】
第八十六條 【二審審理方式】
第八十七條 【二審審查范圍】
第八十八條 【二審審限】
第八十九條 【二審裁判】
第五節 審判監督程序
第九十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九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九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
第九十三條 【抗訴和檢察建議】
第八章 執 行
第九十四條 【生效裁判和調解書的執行】
第九十五條 【申請強制執行和執行管轄】
第九十六條 【對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執行措施】
第九十七條 【非訴執行】
第九章 涉外行政訴訟
第九十八條 【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原則】
第九十九條 【同等與對等原則】
**百條 【中國律師代理】
第十章 附 則
**百零一條 【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
**百零二條 【訴訟費用】
**百零三條 【施行日期】
附錄 行政訴訟常用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7.*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的解釋
8.*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9.*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0.*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屋登記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1.*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
規定
12.*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
問題的規定
13.*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4.*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5.*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協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6.*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
規定
17.*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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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注釋書 作者簡介
薛政,山東泰安人,先后畢業于廈門大學經濟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曾任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法官,現為北京達曉律師事務所行政法業務負責人,擔任多家政府機關、高等院校法律顧問,受聘北京大學、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碩士兼職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