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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無憂 老年權益保護法律指南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2275
- 條形碼:9787519792275 ; 978-7-5197-9227-5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長者無憂 老年權益保護法律指南 內容簡介
隨著老齡人口的增多,老年群體的權益保障正成為世界各國共同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本書依托“銀齡”時代背景,將法律概念與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相融合,匯總梳理了老年群體可能遇到的各類問題并提供了應對方法,通過一個個生動易讀的案例故事,助力老年群體在輕松愉悅的閱讀中了解相關法律概念,增進自我防范與保護意識,用法律守護金色歲月。本書共包括七個專題,分別闡述了養老贍養、老年人監護、老年人婚戀與財產保護、父母子女間的財產關系、遺囑與繼承、高凈值人士財富管理、預防詐騙等,涵蓋了老年群體日常生活的全部領域,是一本較為全面且不枯燥的老年幸福守護寶典。
長者無憂 老年權益保護法律指南 目錄
目錄
專題一 養老贍養
一、;丶铱纯从蟹梢罁䥺?
二、贍養費的支付標準是多少?
三、贍養費經法院確定后,可以要求子女增加嗎?
四、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承擔養老院的費用嗎?
五、子女不給贍養費怎么辦?
六、贍養費可以先予執行嗎?
七、繼父母可以要求繼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嗎?
八、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嗎?
九、孫子女、外孫子女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十、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對孤寡老人是否有贍養義務?
十一、女兒是否需要承擔贍養義務?
十二、兄弟姐妹之間是否有贍養義務?
十三、父母有資產,子女是否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十四、子女放棄繼承權后,是否還需要贍養老人?
十五、父母不分給財產,子女是否就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
十六、父母離婚后又再婚的,子女還需承擔贍養責任嗎?
十七、子女贍養父母可以附加前提條件嗎?
十八、分家協議、贍養協議可以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嗎?
十九、子女對父母的住房問題是否負有解決義務?
二十、父母對子女名下的房屋享有居住權是否受法律保護?
二十一、子女是“啃老族”怎么辦?
二十二、選擇養老機構,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二十三、養老機構是否有安全保障義務?
二十四、養老機構的合同免責條款有效嗎?
二十五、困難群體的養老選擇有哪些?
專題小結
專題二 老年人監護
一、什么是監護?
二、監護人是怎么產生的?
三、監護人需要做什么?
四、對于由誰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如何解決?
五、監護人需要考慮被監護人的意愿嗎?
六、監護人可以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
七、老年人可以自己選擇監護人嗎?
八、監護和養老有什么區別?
九、如何對意定監護人進行監督?
十、設定意定監護什么時間*佳?
十一、意定監護和法定監護產生沖突時,如何解決?
十二、雙方互設意定監護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十三、可以變更監護人嗎?
十四、被撤銷監護人資格后就可以不履行扶養義務了嗎?
十五、意定監護人可以是社會組織嗎?
十六、醫療預囑和意定監護有什么區別?
專題小結
專題三 老年人婚姻與財產保護
一、子女能否干涉父母再婚?
二、老年人再婚如何防止財產糾紛?
三、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一方的養老金嗎?
四、人身損害賠償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五、婚前持有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個人財產嗎?
六、婚內購買的珠寶、黃金飾品等,是個人財產嗎?
七、以夫妻一方為被保險人購買的保險,離婚時如何進行分割?
八、離婚協議未明確約定產權歸屬的房屋,二十年后還能分嗎?
九、婚前房產婚后加名,離婚后如何分割?
十、夫妻一方擅自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該怎么辦?
十一、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買方返還?
十二、夫妻之間贈與房產反悔了,能撤銷嗎?
十三、丈夫贈與“小三”的錢款,妻子能要回來嗎?
十四、丈夫婚內向妻子借款,離婚時用還嗎?
十五、丈夫從事經營活動產生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十六、夫妻一方賭博產生的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十七、離婚時生活困難一方能要求另一方給予經濟幫助嗎?
十八、“抱團養老”下的黃昏戀如何規避財產糾紛?
十九、黃昏戀背景下的口頭財產約定有效嗎?
二十、黃昏戀期間的財物往來是贈與還是借貸?
專題小結
專題四 父母子女間的財產關系
一、父母借錢給子女購房,子女主張是贈與怎么辦?
二、老人將房屋過戶到兒子名下,房屋實際歸誰所有?
三、購買房屋時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贈與還是代持?
四、房屋贈與人未完成變更登記便去世,受贈人能否要求繼承人履行贈與合同?
五、老人將錢款交由子女保管,子女主張是贈與怎么辦?
六、老人將房屋過戶給子女,名為買賣實為贈與有哪些風險?
七、老人為孫子全款買房,網簽備案后還能撤銷贈與嗎?
八、子女用父母名義購買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權屬于父母還是子女?
九、子女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父母名下,子女是否享有所有權?
十、子女大額轉賬給父母,會被子女配偶追回嗎?
專題小結
專題五 遺囑與繼承
一、由別人替自己代持的財產是否可以寫進遺囑?
二、撫恤金、死亡賠償金屬于遺產嗎?
三、被繼承人生前的對外債務,繼承人有義務替其償還嗎?
四、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五、子女去世后,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繼承遺產嗎?
六、女兒去世后,女婿有權繼承岳父母的遺產嗎?
七、子女在父母生前沒有盡到贍養義務,是否還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
八、未出生的胎兒,有沒有權利繼承遺產?
九、什么是遺產必留份?
十、遺產不想留給子女的配偶怎么辦?
十一、打印遺囑需要注意什么?
十二、訂立錄音錄像遺囑和口頭遺囑時需要注意什么?
十三、擔任遺囑見證人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十四、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以哪一份效力為準?
十五、遺囑可以附條件嗎?
十六、遺囑中處分了不屬于自己所有的財產,是否遺囑全部無效?
十七、受遺贈人接受遺贈,是否有時間要求?
十八、被繼承人的生前債務,繼承人之間怎么分擔?
十九、什么是遺產管理人?如何選定遺產管理人?
二十、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不配合的情況下,債權人向誰主張還款?
二十一、如何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二十二、遺贈扶養人履行完成義務后,被繼承人子女不同意怎么辦?
二十三、遺產中的房屋,繼承人怎么分割?
二十四、被繼承人去世后,繼承人可以直接去銀行取出其生前的存款嗎?
專題小結
專題六 高凈值人士財富管理
一、如何運用《婚前協議》保護家族企業?
二、如何規避子女婚姻對家族財產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三、家企混同會帶來什么風險?
四、信托與大額保單是否可以完全隔離風險?
五、如何運用保險金信托籌劃隔代傳承?
六、多次婚姻多個子女,如何平衡下一代?
七、分布在境外的遺產如何辦理繼承?
八、自己不方便持股,由他人代持股權可以嗎?
九、遺囑信托如何助力財富傳承?
十、父母去世后,身患重疾的下一代怎么辦?
十一、退休后如何既能保障資產安全又能實現多種養老需求?
十二、百年以后,我收藏的藝術品怎么辦?
十三、信托也可以做慈善嗎?
專題小結
專題七 預防詐騙
一、接到自稱“公安”的電話,怎么辦?
二、警惕突然的“溫情”
三、“天上掉餡餅”多半沒好事
四、購置保健品,請認準正規機構!
五、低價套路,只為讓您消費更多
六、投資理財,如何避免踩坑?
七、房子是剛需,也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八、繳納養老金,請聯系正規機構及人員
九、封建迷信不要信
十、自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來電,須謹慎!
十一、老年人的交友也須謹慎
專題小結
長者無憂 老年權益保護法律指南 相關資料
“國浩法律文庫”總序
作為我國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律師已經成為協調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中一支不可替代、舉足輕重的重要力量,并且越來越為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所關注和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特別指出,要“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執業道德建設,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更加明確地指出,要“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可以說,對律師行業的發展而言,“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
在律師業的發展過程中,對律師“專業人士”的角色定位已沒有異議,而對于專業人士是應以“學者型”為方向還是以“工匠型”為目標之爭卻始終存在。其實這應是殊途同歸的命題。“學者型”要求才高八斗、出口成章、理論扎實、結合實踐,因此注重研討、注重文章;而“工匠型”也要求一絲不茍、中規中矩、一針見血、心得頗多,所以注重琢磨、注重經驗。因此,律師隊伍中的“學者們”“工匠們”在日理萬機的執業實踐中,始終沒有放棄研究、忘記總結,不時地成文、著作,并使之成為開拓業務、提高水平的重要手段,而鼓勵、引導律師著書立說,一直是律師界的良好傳統。
國浩律師事務所作為中國最大的法律服務機構之一,一直專注于服務我國投融資及其相關領域的發展與革新,并堅持在應用法律知識服務于經濟社會的同時,不斷總結經驗,撰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專業文章,并編輯成書。“國浩法律文庫”系列叢書就是其成果之一。該叢書因其專業、實用、與時俱進等特點,贏得了各界朋友的較高評價、鼓勵和支持。
搭建律師思想碰撞之平臺、暢通律師信息傳播之渠道、建設律師學問總結之道路、營造律師形象展示之舞臺、創建律師文化交流之大廈,這正是我們編輯與出版這一文庫的出發點與歸宿。
我們真誠地希望“國浩法律文庫”能讓所有的讀者朋友愿意讀、讀得懂、讀后有收獲。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六、第七屆會長
國浩律師事務所原主席 于 寧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
“國浩法律文庫”總序
作為我國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律師已經成為協調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中一支不可替代、舉足輕重的重要力量,并且越來越為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所關注和重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特別指出,要“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執業道德建設,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更加明確地指出,要“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律師從業的基本要求,增強廣大律師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梢哉f,對律師行業的發展而言,“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
在律師業的發展過程中,對律師“專業人士”的角色定位已沒有異議,而對于專業人士是應以“學者型”為方向還是以“工匠型”為目標之爭卻始終存在。其實這應是殊途同歸的命題。“學者型”要求才高八斗、出口成章、理論扎實、結合實踐,因此注重研討、注重文章;而“工匠型”也要求一絲不茍、中規中矩、一針見血、心得頗多,所以注重琢磨、注重經驗。因此,律師隊伍中的“學者們”“工匠們”在日理萬機的執業實踐中,始終沒有放棄研究、忘記總結,不時地成文、著作,并使之成為開拓業務、提高水平的重要手段,而鼓勵、引導律師著書立說,一直是律師界的良好傳統。
國浩律師事務所作為中國最大的法律服務機構之一,一直專注于服務我國投融資及其相關領域的發展與革新,并堅持在應用法律知識服務于經濟社會的同時,不斷總結經驗,撰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專業文章,并編輯成書。“國浩法律文庫”系列叢書就是其成果之一。該叢書因其專業、實用、與時俱進等特點,贏得了各界朋友的較高評價、鼓勵和支持。
搭建律師思想碰撞之平臺、暢通律師信息傳播之渠道、建設律師學問總結之道路、營造律師形象展示之舞臺、創建律師文化交流之大廈,這正是我們編輯與出版這一文庫的出發點與歸宿。
我們真誠地希望“國浩法律文庫”能讓所有的讀者朋友愿意讀、讀得懂、讀后有收獲。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第六、第七屆會長
國浩律師事務所原主席 于 寧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監事長
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 呂紅兵
長者無憂 老年權益保護法律指南 作者簡介
王小成
國浩財富管理與家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伙人。擅長代理婚姻、繼承等民商事案件,在財富管理與傳承等領域經驗豐富。王小成律師系錢伯斯大中華區2023年、2024年私人財富管理推薦律師;2015年以來連續10年被LEGALBAND評為私人財富管理領域推薦頂級律師;2022年度LEGALBAND家族財富管理中國律師特別推薦15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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