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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差總按兩遍鈴 版權信息
- ISBN:9787532790609
- 條形碼:9787532790609 ; 978-7-5327-9060-9
- 裝幀:一般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郵差總按兩遍鈴 本書特色
《郵差總按兩遍鈴》之所以有名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因為它極其暢銷。傳記作家羅伊·霍普斯稱它“或許是美國出版史上**部超級暢銷書”,而在被波士頓警方因“過分渲染色情和暴力”列為禁書之后,更刺激了它的銷量和知名度。它至今仍長銷不衰。在某種意義上,跟莎士比亞和《愛麗絲漫游奇境》一樣,它已經成為一種經過時間考驗的經典文本。二是因為電影。它先后五次被拍成電影,是黑色電影里無法繞過的一個名字。這些電影在世界各地廣為放映,以至于有不少人以為它只是一部電影,而不知道它本來是一部小說。第三個原因,也是z本質和z容易被忽略的原因,在于它是一部優秀的文學作品。它被公認為硬漢派犯罪小說的巔峰之作,并位列二十世紀百部z佳英語小說之一。跟所有優秀的文學作品一樣,它擁有自己獨特的聲音(正是這個聲音影響了加繆),并用這個極其個人化的聲音,在讀者內心引起了普遍的共鳴。
郵差總按兩遍鈴 內容簡介
一個流浪青年弗蘭克到公路旁的一家小餐館去打工,看上了餐館主人的年輕輕浮、眉目傳隋的妻子科拉,并和她私通。兩人于是策劃以偽造車禍的形式殺害了店主,接著在律師的協助下,他們不僅逃脫了法律制裁,還領到了死去店主為自己投的保險金。后來,科拉在一起真正的車禍中不幸喪生;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弗蘭克竟然為了這起車禍而被判絞刑。
郵差總按兩遍鈴 節選
大約晌午時分,他們把我從運干草的卡車上扔了下來。我是前一天夜晚在邊境地區縱身攀上車的;上了車,到了帆布車篷下后,我頓時就睡著了。在蒂華納呆了三星期后,我已經筋疲力盡,非常需要睡眠。我還睡著的時候,車主們在路邊停下,讓引擎冷卻了一下。這時,他們瞥見了一只腳從車廂里伸出來,于是把我扔下了車。我扮了幾個滑稽的姿勢,但他們漠漠然,毫無表情,所以這一手一點兒用也沒有。不過他們倒是給了我一支煙,我沒法子,只好步行向前,去找點兒東西吃。就在那時,我來到了雙櫟酒店。它不過是路邊一家供應三明治的小酒吧。在加利福尼亞州,那樣的小酒吧到處都有。酒吧的正面朝著大街,后邊是店主的住處,側面有個加油站,再往后有五六間小棚屋,店主管它叫作汽車旅館。我急匆匆來到酒店前,開始朝路那頭張望了一下。等那個希臘店主走出來時,我忙問他,有沒有見到一個駕駛一輛凱迪拉克牌汽車的人駛了過去;我又說那個人是要上這兒來接我,并和我共進午餐的。希臘店主說,他今兒沒有見到這樣一個人,隨后在一張餐桌上擺好餐具,問我要吃點兒什么。我要了橙汁、玉米片、煎雞子兒和熏肉、辣椒肉餡玉米卷餅、煎餅和咖啡。不一會兒,他就送來了橙汁和玉米片。墨西哥西北部城市,在墨西哥—美國邊境上。“待會兒,我有件事得告訴你,要是那個人不來的話,這頓飯只好先賒賬。他說好歸他付的,我今兒手頭有點兒緊。”“成,給你先斟上。”我瞧得出他相信了,于是就不再提那個開凱迪拉克的人了。不一會兒,我就瞧出來,他心里有個什么打算。“喂,你是干什么的,做什么工作的?”“噢,這也干干,那也干干,沒有固定的工作,怎么樣?”“你多大啦?”“二十四。”“嗐,你年紀挺輕嘛。我這兒眼下可以雇一個年輕人,幫我做買賣。”“你這地方挺不錯。”“空氣挺好,沒霧,就像在洛杉磯一樣,一點兒霧也沒有。一年到頭都晴朗沒霧。”“夜里一定好極啦。我都可以聞到啦。”“這兒我們總睡得挺香。你熟悉汽車嗎?會修嗎?”“當然會修,我生來就是一個機修工。”他又說了一些關于當地空氣的話,說他自從買下這家鋪子以來,一直多么健康,說他怎么一直搞不明白,他找的幫手為什么總不樂意在這兒長呆下去。我倒能猜想得出,不過我埋頭吃著,沒說什么。“唔?你喜歡這兒嗎?”這當兒,我把剩下的咖啡全喝完了,點著了他遞給我的雪茄煙。“我告訴你是怎么回事,除了你這兒,還有兩三個其他的地方提出要我去,這使我很為難。不過我會考慮的。我一定會好好考慮一下。”這時候,我看見了她。她一直呆在后邊廚房里,這會兒才出來收拾我用過的碟子。除了體型外,她實在算不了一個絕色的美人兒,不過她那種陰沉的神態和嘴唇向外噘著的樣子,使我真想替她把噘起的嘴唇推進去。“這是我太太。”她并沒有望我一眼。我朝希臘人點點頭,把手里的雪茄煙揮了揮了事。她端著碟子出去了;就他和我而言,她好像壓根兒沒有出現。接著,我離開了,但是五分鐘后又走回去,給那個乘凱迪拉克的人留下一個口信。我和希臘人談了半小時,接下了那份工作。半小時后,我就在加油站修補漏氣的輪胎了。“唔,你叫什么名字?”“弗蘭克·錢伯斯。”“我叫尼克·帕普達基斯。”我們握了握手,他走開了。不一會兒,我聽見他在唱歌,他有一條極好的嗓子。從加油站那兒,我正好可以把廚房里的情形看得清清楚楚。第二章大約三點鐘,有個人滿腔怒火上店里來,因為有人在他汽車的通風小窗上貼了一個標簽。我只好上廚房里去利用蒸汽替他把標簽揭掉。“辣椒肉餡玉米卷餅嗎?唔,你們這些人確實知道怎樣做卷餅。”“你說你們這些人是什么意思?”“喲,就是說你和帕普達基斯先生呀。你和尼克。我午餐吃的那卷餅真是好極啦。”“噢。”“你有揩布嗎?我用揩布把這東西拿起來,就不燙了。”“你并不是這意思。”“當然是這意思。”“你認為我是墨西哥人。”“沒這回事。”“是的,你是這么認為。你可不是**個這么想的人。不過請你聽著,我和你一樣也是白人,明白嗎?我頭發可能是黑色的,長相也有點兒像黑人,但是我和你一樣是白人。你要是想在這兒好好混下去,就別忘了這一點。”“可你看上去一點兒也不像墨西哥人!”“我告訴你,我和你一樣也是白人。”“對,你看上去一點兒也不像墨西哥人。那些墨西哥女人,她們全都是大屁股、瘸腿、黃皮膚,乳房大得可以碰著下巴,頭發看上去像抹了熏肉的油脂那樣。你看上去可不是那樣。你個子矮小,皮膚白皙,頭發盡管是黑色的,卻柔軟、卷曲。有一處和墨西哥人一樣的地方,就是你的牙齒,他們的牙齒都是白凈的。這一點你不得不承認。”“我結婚前姓史密斯。這聽起來并不像墨西哥人吧,是嗎?”“不太像。”“還有,我老家也不在這一帶。我是從衣阿華來的。”“唔,史密斯。你的名字叫什么呢?”“科拉。樂意的話,你可以這樣叫我。”這時候,有一點我已經確信無疑。那就是我剛來時胡亂估摸的: 她心情不好,倒不是因為她不得不做的那些卷餅,也不是因為她自己的頭發是黑色的,而是因為她嫁給了這個希臘人,使她覺得自己好像不是白人了。她甚至怕我會管她叫起帕普達基斯太太來。“科拉,沒問題。叫我弗蘭克怎么樣?”她走過來,開始幫我清潔那扇通風小窗。她靠我很近,我甚至可以聞到她身上的氣息。我貼近她耳朵,幾乎是悄聲地快快問她道:“你到底怎么會嫁給了這個希臘人?”她怔了一怔,好像我用鞭子抽打了她一下那樣。“這管你什么事?”“是呀,非常有關系。”“這是你的通風小窗。”“謝謝。”我走出去,想知道的事已經知道了。我在她高度警惕的情況下,狠狠給了她一下,而且打得很重,所以把她打痛了。從這時候起,是她和我之間的事了。她也許不會依順我,不過也不會敷衍我。她知道我的用意,也知道我已經看透了她。那天晚上進餐的時候,希臘人對她發起火來,怪她沒有多給我點兒炸土豆。他希望我喜歡呆在這地方,不像以前的幾個人那樣拋開他走路。“總得讓人家吃飽。”“炸土豆就在爐子上;他自己不會去取嗎?”“這沒什么。我還不太餓。”他一個勁兒嘮叨下去。要是他稍有頭腦,他就會瞧出來,這里邊有點兒文章,因為她可不是一個容客人自己去取的人,這一點我可以替她說。但是他很笨,還在那兒不停地嘀咕。我們三人就坐在廚房里的餐桌旁,他坐在桌子的一頭,科拉坐在另一頭,我坐在當中。我沒有去望她,不過我可以瞥見她穿的衣服。那是一件護士穿的那種白色制服,在牙醫的診所或是在面包房里工作的人,全都穿的那種。這種衣服早上總很干凈,這會兒已經有點兒皺、有點兒臟了。我可以聞到她身上的氣息。“唉,瞧在老天爺份上。”她站起身去取土豆,那件白衣服敞開的一剎那,我瞧見了她的腿。她把炸土豆盛來給我后,我卻吃不下去。“唔,你瞧,你嘮叨了半天,他卻不想吃。”“唔。可他要是想吃,可以有得吃。”“我不餓,午餐吃得很飽。”他一舉一動就像打了一場大勝仗那樣。這時候,他很樂意寬恕她,仿佛他是一個大人物似的。“她人挺不錯,是我的小白鳥兒,我的小白鴿。”說完,他眨了眨眼,上樓去了。她和我坐在那兒,一句話也沒說。他又下樓來時,一手拿著一只大酒瓶,一手拿著一把吉他。他從瓶里倒出一些酒來,原來是希臘甜葡萄酒。我喝下后,胃覺得很不舒服。他卻唱起歌來。他有一副男高音的嗓子,不是你在收音機里聽到的那些細聲細氣的男高音歌手,而是聲如洪鐘的男高音歌唱家。在處理高音時,他就像卡魯索卡魯索(Enrico Caruso, 1873—1921): 意大利男高音歌唱家,歌劇演員,享有世界聲譽。在唱片里那樣,會加入一種啜泣聲。但是這時候,我已經聽不下去了,我感到越來越不舒服。他看見我臉色不好,忙把我拖到外邊。“不舒服,出來呼吸點兒新鮮空氣,你就會覺得好點兒。”“沒關系,我沒問題。”“坐下,別言語。”“你先進去吧,我只是午餐吃得太多啦。一會兒就會好的。”郵差總按兩遍鈴00譯文經典他進屋去了。我讓肚子里吃下的一切全涌上來,吐了。那頓午餐,那些土豆,還有那杯葡萄酒,都叫我受不了。我一心就想得到那個女人,以致肚子里存不了一點兒東西。第二天清早,鋪子的招牌給風刮下來了。風是半夜里刮起來的,到了早晨竟然成了一場風暴,把招牌也刮得掉了下來。“天氣糟透啦。瞧瞧那兒。”“是一場大風。我一夜都睡不著,都沒能閉上眼。”“風確實很大。瞧瞧那塊招牌。”“都給摔壞了。”我不停地修補起那塊招牌來。希臘人不時走出來看看。“你到底是打哪兒弄來這塊招牌的?”“我買下這家鋪子時就有了。怎么啦?”“質量挺差。掛這么一塊破招牌能夠招攬來顧客,那才怪哩。”這時,我去給一輛汽車加油,撇下他去細想想我的話。等我回來時,他還對著靠在餐廳正面的那塊招牌眨巴眼。有三盞燈已經爆了。我插上插頭,接通電源后發現,剩下的燈有一半也不亮了。“裝上新燈,重新掛起來,那也就成啦。”“你是老板。”“這招牌怎么啦?”“唔,這種招牌已經過時了;現在,沒人再用裝燈泡的招牌了。大伙兒都用霓虹燈招牌,顯得比較醒目,用電又不多。再說,招牌上都寫了些什么?雙櫟,就這么兩個字。‘酒店’那部分,燈光下并沒有顯示出來。唔,‘雙櫟’這兩個字并不能引起我的食欲,不會使我想停下來買點兒東西吃。這塊招牌讓你損失了不少錢,只是你還不知道。”“把它修修好,不就成啦。”“你干嗎不做一塊新招牌呢?”“我挺忙。”可是沒過一會兒,他又拿著一張紙回來了。他已經給自己畫了一面新招牌,用彩色蠟筆涂上了紅、白、藍三色。招牌上寫著“雙櫟酒店,供應小吃、燒烤,洗手間潔凈衛生,店主尼·帕普達基斯”。“好極啦。它會讓人印象深刻。”我把所有的字整理好,確保拼寫沒錯;他對字母又加了更多的花體裝飾。“尼克,咱們干嗎還掛著那個舊招牌呢?你干嗎不今兒就進城去,把這個新招牌做好?它挺美觀,相信我,沒錯。再說,這也很重要。一爿店鋪好不好,首先得看它的招牌怎么樣,是嗎?”“老天在上,我這就去辦,我去。”洛杉磯不過二十英里的路,可是他卻像要上巴黎去那樣,把自己打扮得容光煥發。午餐以后,他立刻上路了。等他剛走,我就把前門鎖上,拾起一個顧客用過的盤子,直接朝后面的廚房走去。她正在那兒。“外邊有一只用過的盤子,我給你拿來了。”“哦,謝謝。”我把盤子放下。那柄叉子像鈴鼓那樣叮當響著。“我原本也要去的,可是鍋里煮著東西,我想還是不去吧。”“我自己也有不少事情得做。”“你覺得好點兒了嗎?”“我全好啦。”“有時候為了一點兒小事,就會叫人不舒服,比方說吧,喝的水跟原來的不一樣,就會那樣。”“很可能是午餐吃得太多了。”“這是怎么回事?”有人在前門外急促地敲門。“聽上去好像有人想進來。”“門鎖上了嗎?弗蘭克?”“我一定是把門鎖上啦。”她望著我,臉色變得發白,又走到雙開式彈簧門邊,往外偷看了一眼,然后走進餐廳去,沒一會兒又回來了。“他們走了。”“我不知道我干嗎把門鎖上了。”“我也忘了把它打開。”她又轉身朝餐廳走去;我攔住了她。“咱們——就讓它鎖著吧。”“鎖著就沒有人好進來了。我還得燒點兒東西。這個盤子我這就去洗。”我一把把她摟在懷里,用嘴死勁兒地吻起她的嘴來……“咬我!咬我!”我咬住了她,用牙齒深深地咬住了她的嘴唇,以致我都可以感到鮮血噴進了我的嘴。我把她抱上樓時,血順著她的頸子往下直流。第三章隨后有兩天,我和死了一樣,可是希臘人卻對我很惱火,所以我蒙混過去了。他對我發火,因為我沒有把餐廳通進廚房的那道雙開彈簧門修好。科拉告訴他說,彈簧門一下彈了回來,打在她的嘴上。她不得不給他一個說法。她的嘴唇在我咬過的地方全都腫了起來,所以他認為這都是我的過錯,沒有把門修好。我把彈簧往長里拉了拉,彈力于是變弱,也就算修過了。實際上,他對我發火的真正原因是為了那塊招牌。他對那塊招牌如此著迷,擔心我會說那是我出的主意而不是他想出來的。那是一塊很費工夫的招牌,工人們當天下午沒能給他做好。這項工作總共花了三天時間;等做好以后,我去把它取回并掛了起來。他紙上畫的東西,招牌上全有,另外還添了些別的: 有一面希臘國旗和一面美國國旗,有兩只手在握手,還有“保證滿意”的字樣,全都用紅、白、藍三色霓虹燈字母做成的。我等到天黑才開亮了燈。等我一下把燈開亮后,那塊招牌就像圣誕樹一樣閃閃發光。“嘿,我這輩子瞧見過不少招牌,可還從沒見過一塊像這樣的。我不得不說這全都虧了你,尼克。”“嘿嘿,老天在上。”我們倆握了握手,言歸于好。第二天,趁我單獨和科拉呆在一塊兒的那一會兒,我揮起拳頭狠狠拍打了一下她的腿,險些兒把她打倒在地。“你怎么變成這樣?”她像一頭美洲獅那樣咆哮起來。我就喜歡她那樣。“你好嗎,科拉?”“真討厭。”從那時候起,我又開始聞到她身上的氣息了。有一天,希臘人聽說公路前面不遠有個家伙正在壓低汽油價格,和他搶生意。他于是跳上汽車駛去看個究竟。他駛走時,我正在自己的房間里;見他一走,我馬上轉過身預備奔下樓,到廚房里去,但是科拉已經上樓來了,正站在我的房門口。我走過去,看看她的嘴唇。這是我**次有機會看看她的嘴唇怎么樣了。腫已經消去,不過牙齒咬過的地方留下的青色痕跡在上下嘴唇上都還看得出來。我用手指摸了摸那些傷痕。它們又軟又濕。我輕輕地吻了吻,那種輕柔的微微一吻。以前,我從沒有想到那樣接吻。她在我房間里呆了大約一小時,直到希臘人回來才離開。我們倆什么事也沒有做,只是躺在床上。她不停地揉弄著我的頭發,同時抬眼望著天花板,好像在想什么心事。“你喜歡吃藍漿果餡餅嗎?”“我也不知道。不錯,大概喜歡。”“我做點兒給你吃。”“當心,弗蘭克,你會把彈簧葉片弄斷的。”“讓彈簧葉片見鬼去吧。”我和科拉正開車闖進大路旁的桉樹叢里。希臘人打發我們到市場去取回一些他所謂的令人討厭的小塊牛排來。在回來的路上,天黑下來了。我把車撞進了那兒;車子沖撞得跳動起來。等我一進了樹叢,我忙停下來。我甚至還沒有把車燈關掉,她就一把抱住了我。我們盡情地云雨了一番。過了一會兒,云雨完畢,我們就坐在那兒。“我不能老這樣下去,弗蘭克。”“我也是。”“我可受不了啦,只好跟你一塊兒醉生夢死,弗蘭克。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嗎?醉生夢死。”“我知道。”“我很討厭那個希臘人。”“那你為什么嫁給他呢?這一點你始終沒有告訴我。”“我什么也還沒有跟你說。”“咱們還沒有顧得上浪費時間去談這事。”“我過去在一家廉價小餐館里打工,你要是在洛杉磯的一家廉價小餐館里干上兩年,就會答應嫁給你遇見的**個有塊金表的人。”“你是什么時候離開衣阿華的?”“三年以前。我參加一場選美比賽,獲了獎,是一次中學選美比賽,在得梅因美國衣阿華州首府。,我當時就住在那兒,獎品是上好萊塢去玩一次。我一下超級列車從衣阿華橫貫數州,駛往洛杉磯的一班列車。,就有十五六個人給我拍照,可兩星期后,我竟然進了那家廉價小餐館。”“你沒有回去嗎?”“我不想讓他們高興。”“你沒有試著去當電影演員嗎?”“他們測試了我一次,長相還可以,可現在的演員得說話相比從前無聲電影而言。。我是指電影演員。我在屏幕上一張口,他們就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料了,我自己心里也明白,我只是得梅因來的一個平庸邋遢的娘兒們。這種女人想演電影,就和一頭猴兒差不多,可能還不及猴兒。一頭猴兒好歹還能逗人樂,而我所做的一切只能讓人惡心。”“后來呢?”“后來的兩年在廉價小餐館里,你只好聽憑人家擰你的腿,給你五分鎳幣的小費,還問你晚上參加一場小聚會怎么樣。我去參加過一些小聚會,弗蘭克?”“后來呢?”“你知道我說的那些聚會指的是什么嗎?”“我知道。”“后來,他出現了。我就嫁給了他。上帝在上,我本打算和他生活一輩子的。可現在,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天啊,我看上去像一只小白鳥嗎?”“在我看來,你更像一個潑婦。”“你知道我,是嗎?這是我喜歡你的一個原因。我用不著老騙你。還有,你身上挺干凈,并不油膩。弗蘭克,你明白這是什么意思嗎?你身上并不油膩。”“我多少可以想象得出。”“我想你是想象不出的。沒有一個男人能知道這對一個女人意味著什么。有一個渾身油乎乎的男人整天圍著你轉,一碰你就叫你惡心。老實說,我并不是一個大潑婦,弗蘭克,我只是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你打算怎么辦呢?哄騙哄騙我嗎?”“哦,好吧,就算我是個潑婦,可是我認為,我還不會那么糟,要是我和一個不是那么油乎乎的人生活在一塊兒的話。”“科拉,你和我一塊兒離開這兒怎么樣?”“我也這么想過,想了很長時間。”“咱們扔開這個希臘人,一塊兒溜走,一走了之。”“上哪兒去呢?”“隨便上哪兒。咱們又在乎什么呢?”“隨便上哪兒。隨便上哪兒。你知道隨便上哪兒是什么地方嗎?”“隨便上哪兒,咱們選中什么地方就是什么地方。”“不,不是這樣,是廉價小餐館。”“我說的不是廉價小餐館,而是四處走走。那樣很有意思,科拉。沒有人比我更知道那樣多么有意思啦。我知道這種生活的種種波折與歡樂。我還知道怎樣去應付那種種波折。這不正是咱們需要的嗎?咱們其實本是一對流浪人,那么咱們就流浪得了。”“你初來的時候十足是個流浪人,連襪子也沒有穿。”“可你還是喜歡上了我。”“我愛上了你。就算你甚至沒有穿襯衫,我也會愛上你。你沒有穿襯衫,我會更愛你,因為我可以感受到你的肩膀多么健美和結實。”“拳打鐵路上的偵探,使我練就了這身肌肉。”“而且你渾身上下都很結實,又高又大,非常結實,頭發還是淡色的,不像他那樣,油乎乎,個子矮小、軟弱、頭發漆黑,又纏在一塊兒,每天晚上還往頭發上抹桂油香水。”“味道一定挺好聞。”“可四處亂走也不成,弗蘭克,那樣*終還是得進廉價小餐館打工。我在廉價小餐館干,你也去干類似的活兒,比方說吧,在停車場找一份低下的活兒,穿上一件工作服。要是瞧見你穿上一件工作服,我會哭的,弗蘭克。”“那怎么辦?”她在那兒坐了很長時間,把我的一只手在她的兩只手里揉來揉去。“弗蘭克,你愛我嗎?”“愛。”“你愛我是否愛到了什么也不顧的地步?”“是。”“有一個辦法。”“你剛才不是說你其實并不是一個潑婦嗎?”“我是說了,而且也是真心話。我可不是你所認為的那樣,弗蘭克。我想好好工作,干出個名堂來,就是這么回事。不過沒有愛,你根本就辦不到,這一點你明白嗎,弗蘭克?好歹,一個女人就辦不到。嗐,我已經犯過一次錯誤啦。要糾正這個錯誤,我不得不做一次潑婦,就一次,可實際上我并不是一個潑婦,弗蘭克。”“做一個潑婦會讓你掉腦袋的。”“做得巧妙就不會掉腦袋。你很機靈,弗蘭克。我一直沒哄騙過你,你得想出個辦法來,好多人都想出了辦法。別擔心,我可不是**個為了擺脫困境而成為潑婦的女人。”“他從沒有干過什么欺壓我的事,他這人還不錯。”“他不錯,真見鬼,我可以告訴你,他糟透了,渾身油乎乎的,叫人惡心。你想我會讓你穿上后面印著‘檢修汽車配件——謝謝您——歡迎再來’的罩衫,而他卻有四套西服、一打綢襯衫嗎?酒店的買賣難道有一半不是我的嗎?難道不是我在燒菜做飯?我燒的菜難道不好吃嗎?你不是也盡了一份力嗎?”“聽你這么說,好像也挺有道理。”“有道理沒道理,除了你我,有誰會知道呢?”“除了你我。”“對啦,弗蘭克,只有你我才*重要,對嗎?不是你我去四處流浪或是干什么別的,就只有你我本身才*重要。”“不過。你一定是一個潑婦。如果你不是,你不會讓我有這樣的感覺。”“那么咱們就這么說定了。親親我,弗蘭克,親我的嘴。”我親了她。她兩眼仰望著我,閃閃發光,就像兩顆藍色的星星。那樣子就像是在教堂里舉行婚禮。第四章“有熱水嗎?”“干嗎不上盥洗室去?”“尼克在里邊。”“啊。我用水壺來倒點兒水給你。他洗澡的時候喜歡把整個熱水器裝得滿滿的。”我們就像說給人聽那樣扮演起來。那時候大約是晚上十點鐘,酒館已經停止營業;希臘人正在盥洗室里。他每個星期六晚上總要好好洗一番。我們的計劃是: 由我先把水端到自己的房間里,準備刮臉,接著想起來我把汽車忘在外面,于是又走到外面去張望,萬一有人來就按一下喇叭通知她。她得等到聽見他進了浴缸才走進去取一條毛巾,然后用一柄包著皮的金屬棒子從后面猛擊他的腦袋。金屬棒子是我用糖果口袋替她做的,頭上塞滿了滾珠軸承。本來是打算由我去干的,不過我們想,她走進盥洗室去,他決不會在意,而要是我走進去,說是前去找剃刀,他就可能會從浴缸里走出來,或是幫我尋找。她下手以后,就先把他按在水里直等到他淹死,然后再把水龍頭開上一會兒,從窗子里跳到門廊的頂棚上,順著我放在那兒的活梯走到下邊地面上。她把那柄金屬棒子遞給我,再回到廚房里去。我就把滾珠軸承收進盒子里,把那只糖果口袋扔掉,把汽車開進車房,再回到我的房間里,開始刮臉。她等到盥洗室里溢出來的水滴滴答答流到廚房里,才大聲叫喚我。我們就沖進門去,找到他,然后打電話請大夫來。我們預計,這樣*終看上去會像是他在浴缸里一滑,繼而跌倒,摔昏過去,然后淹死了。這主意我是從報紙上的一篇報道中看來的。那篇報道的記者說,大多數意外事故就發生在人們自己的浴缸里。“小心點兒,水挺燙。”“謝謝。”盛水用的是一只深平底鍋。我把它端到我的房間里,放在梳妝臺上,又把刮臉用的東西全都擺好,然后下樓走到外面汽車旁。我在車子里坐下,既可以看到路上的動靜,又可以看到盥洗室的窗子。希臘人正在唱歌。我忽然想著*好留意一下他唱的是什么歌。原來是《親愛的媽媽》。他唱了一遍,接下去又唱了一遍,我朝廚房里望望,她還在那兒。一輛卡車拖著掛車從轉彎處轉了過來。我連忙用手按了一下喇叭,因為那些卡車司機有時候會停下來找點兒東西吃。這種人敲起門來總沒完沒了,直到你把門打開為止。可是他們沒有停下來。接著,又駛過了兩三輛汽車。它們也沒有停下來。我又朝廚房里望望;她已經不在那兒了。臥室里有盞燈一直亮著。這時候,我突然看見后面門廊上有個什么在移動。我的手已經要去按喇叭,這時我才看出來原來是一只貓。那不過是一只灰色的貓,但是卻使我吃驚不小。那時候,我*不樂意見到的東西就是貓。一會兒,它不知上哪兒去了;過了一會兒,它又出現,在那個活梯周圍嗅來嗅去。我不想按喇叭,因為那不過是一只貓,可我又不想讓它逗留在活梯四周。我于是跳下車,走到后面,“噓”的一聲把它趕走。我想回到車上,可是剛走了一半路,貓兒又回來了,而且順著梯子往上爬。我又“噓”的一聲把它趕走,一直趕到后面棚屋那兒。我轉身回到汽車旁,站在車外稍許等了一會兒,看看貓兒是否會再回來。這時候,州里的一名警察騎著摩托車從拐彎處轉過來,瞧見我站在那兒,便停下車,駛進來。我連動都沒來得及動。他正好停在我和汽車之間,使我無法去按喇叭。“在這兒休息一會兒嗎?”“我剛出來,想把車子開進車房去。”“這是你的車?”“是我老板的車。”“那好。我只是查看查看。”他四下看了看,突然瞧見了一個什么——“我的天!瞧呀!”“瞧什么?”“該死的貓兒,想爬上那架活梯去!”“哈!”“我喜歡貓兒,它們總是四下亂竄。”他戴上手套,又朝黑夜看了一眼,踢了幾下腳蹬子就駛走了。等他走得看不見后,我忙奔向車去按喇叭,可已經太晚了。門廊上火光一閃,店里的燈全部熄滅了。屋子里傳來科拉一聲可怕的尖叫。“弗蘭克!弗蘭克!出事啦!”我跑進廚房,但是廚房里一片漆黑。我口袋里又沒有火柴,只好摸索著走。我和科拉在樓梯上碰上了,她正在往下走,我正走上去。她又尖叫起來。“別叫,看在上帝的份上,別叫!你下手了嗎?”“下手啦,可我還沒把他按在水里,就停電了!”“咱們得把他救活過來!外面剛才來了一名州里的警察,他瞧見了那架活梯!”
郵差總按兩遍鈴 作者簡介
詹姆斯.M.凱恩,寫作生涯從記者開始,歷任《巴爾的摩太陽報》的報道記者,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駐法國的戰地記者,《紐約世界報》編輯,以及《紐約客》執行主編,此后一度在好萊塢擔任編劇。無論用什么語言來形容此書在當時獲得的成功以及此后長銷不衰的狀況都不算過分。文學史家認為它“或許是美國出版史上第一部超級暢銷書”,是當之無愧的“黑色文學/電影”的開山鼻祖——這種類型中,也很難找到真正超越《郵差》的作品。
- 主題:看完想向全世界推薦
第一次讀這種從罪犯視角寫的推理小說,特別喜歡!情節一環扣一環一拿起來就不想停下,即便放下書也忍不住回味書里的情節猜接下來會怎么發展,讀完之后兩三天都在感慨故事怎么就結束了還想看更多...屬于會反復刷的類型。到手品相也沒什么問題總之瘋狂安利!
- 主題:
總覺得這本書的名字似曾相識,但是一看到作者卻又感覺陌生,網上一搜果然是一本曾在歐美風靡一時的暢銷書,還被奉為硬漢派犯罪小說的巔峰,多次被搬上銀幕,這樣的一本經典小說,還是不要等到售罄再辛苦尋覓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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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愛瑪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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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常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