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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心理咨詢與治療叢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302515
- 條形碼:9787300302515 ; 978-7-300-30251-5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心理咨詢與治療叢書) 內容簡介
心理咨詢師作為專業助人者,除了學習專業知識、掌握專業技能之外,更要遵守相關的專業倫理。《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從專業倫理的基本概念講起,系統介紹了專業倫理總則,重點闡釋了專業勝任力、專業關系、知情同意、隱私權與保密、心理測驗與評估等基本倫理議題,同時關注了熱線心理咨詢倫理、網絡心理咨詢倫理等近期突顯的倫理議題以及督導倫理、倫理決策及倫理投訴與處理等進階倫理議題。
本書可供專業助人者閱讀參考,不僅適用于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人員,還適用于精神科醫生、護士、社會工作者、心理教師等。希望通過本書,能夠幫助專業人員提高倫理敏感性,提升倫理辨識、倫理判斷和倫理決策的能力。
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心理咨詢與治療叢書) 目錄
**節專業倫理的概念
第二節專業倫理的作用
第三節專業倫理的發展
第二章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倫理總則
**節專業實踐與專業倫理
第二節專業倫理守則總則的內容
第三章專業勝任力的倫理議題
**節專業能力與專業勝任力
第二節咨詢師專業勝任力的構成
第三節咨詢師的專業發展與個人成長
第四節專業勝任力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四章專業關系的倫理議題
**節專業界限與多重關系
第二節專業關系中的親密關系
第三節專業關系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五章知情同意的倫理議題
**節關于來訪者知情同意
第二節來訪者知情同意的實施
第三節知情同意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六章隱私權與保密的倫理議題
**節隱私權與保密
第二節心理咨詢中的保密
第三節保密例外的實施
第四節保密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七章心理測驗與評估倫理
**節心理測驗的編制及維護
第二節心理測驗的施測及解釋
第三節關于心理評估與診斷的倫理
第四節心理測驗和評估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八章熱線心理咨詢的倫理
**節熱線心理咨詢倫理概述
第二節熱線心理咨詢特有的倫理規范
第三節熱線心理咨詢機構的倫理
第四節熱線心理咨詢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九章網絡心理咨詢的倫理
**節網絡心理咨詢倫理概述
第二節網絡心理咨詢特有的倫理規范
第三節網絡心理咨詢相關的常見倫理議題
第十章督導的倫理議題
**節督導倫理概述
第二節督導師專業勝任力相關的倫理議題
第三節督導關系相關的倫理議題
第四節督導知情同意相關的倫理議題
第五節督導保密相關的倫理議題
第六節督導中法律相關的議題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的倫理議題
**節學校咨詢師角色的倫理困境
第二節其他常見的倫理議題
第十二章倫理決策
**節倫理決策的重要性
第二節倫理判斷與倫理決策
第十三章倫理投訴與處理
**節咨詢師的倫理自覺和自我監控
第二節咨詢師同行的倫理提醒和專業應對
第三節倫理投訴的途徑和處理
第四節對倫理投訴的反應及心理支持
參考文獻
附錄《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第二版)
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心理咨詢與治療叢書) 節選
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倫理概述
學習目標
1.掌握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倫理的定義。
2.了解倫理與道德、法律的區別與聯系。
3.理解專業倫理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實踐領域的重要作用。
4.熟悉《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的主要內容。
本章導讀
毋庸置疑,對于咨詢師來說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都非常重要。專業知識可以幫助咨詢師深刻理解來訪者及其問題,應用專業知識才能對來訪者及其問題形成個案概念化,在個案概念化的基礎上確定咨詢目標、提供專業服務,是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化的重要標志。專業技能可以幫助咨詢師與來訪者建立良好的咨詢關系,運用專業技能推動咨詢進程以促進來訪者改善,是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化的關鍵標準。如果咨詢師在服務中沒有利用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術,那么即使來訪者反饋在咨詢師的服務中獲得了幫助,咨詢師所提供的服務也不能稱之為心理咨詢,不能稱之為科學化的專業實踐。
同樣毋庸置疑的是,對于咨詢師來說專業倫理同樣非常重要。咨詢師遇到的咨詢情境越來越復雜,有時看起來簡單,但處理不好很可能對咨詢過程構成干擾。例如來訪者感到自己在咨詢中頗為獲益,為了向咨詢師表達感謝帶來一件小禮物,咨詢師收還是不收?咨詢師知道相關倫理條款規定不能收來訪者的禮物,如果這小禮物只是一張卡片或是一瓶飲料,咨詢師要不要那么較真?咨詢師對該來訪者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來訪者送小禮物與其個人議題有關,如果拒絕來訪者有可能加重其低自尊感。但是如果咨詢師這次收了來訪者的小禮物,發現來訪者以后還是會時不時地給他帶小禮物,他又要如何應對?當然,可能還涉及很多具體因素。因此,咨詢師越來越發現除了需要專業知識更精深、專業技能更精進以外,還必須有能力應對不確定的咨詢情境,于是咨詢師試圖從專業共識中尋找行動依據,這就是倫理條款。如果咨詢師在服務中沒有遵守專業倫理規范,那么他所提供的服務不能稱之為規范化的專業實踐。
咨詢師對專業倫理的態度在發生轉□。咨詢師學習專業倫理*初是為了防范風險,在專業實踐中逐漸認識到專業倫理的重要性。基于專業倫理視角的思考,有助于使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實踐更加科學、規范,專業倫理與專業實踐是相互融合的。
**節專業倫理的概念
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需要規則,人們知道了關系的規則才能明確人際相處之道。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是專業化的助人工作,在專業化的助人關系里同樣需要規則。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是咨詢師與來訪者互動的專業規則,是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職業和社會大眾共信的基礎。
一、專業倫理的界定(一)關于倫理一個人總是與他人、與社會有所關聯,關聯的性質不同則互動規則不同。無論親疏遠近,無論是否有明文規定,在任何關聯里都有相對而言普遍認可的互動規則。可以說,關乎關系皆有規則,無論是親子之間、朋友之間還是師生之間、醫患之間。人們在不同性質的關系里會表現出不同的人際互動行為,是因為人們在不同的關系里有不同的行為指導觀念,而這些觀念蘊含著基于文化視角對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的理解,蘊含著道德層面的哲學思考,進而成為規范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互動行為的指導依據。
倫理是規范社會行為的價值意識,確定社會秩序的價值原則(成中英,1974)。價值是人們在抽象的理論層面對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的規定,而倫理是基于價值的實踐,即在具體操作層面對行為的指導和判斷準則。每個人在人與人之間的行為都要遵守相應的行為準則,這樣對在不同的關系里如何與他人相處才有參考依據和行動指南。
倫理指社會關系中確定行為的道德標準,用來辨別行為的善與惡(黃建中,1990)。盡管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并不經常提及倫理這個概念,但倫理作為人與人之間普遍認可的行為規范對我們的生活產生著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我們在為人處事中的行為要符合人際角色的行為規范,一旦人際行為不符合行為規范就是違背倫理的行為。雖然違背倫理不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但卻會受到他人和社會的譴責。
因此,倫理是社會關系中人與人交往方式的原則和標準,這些原則與標準形成了人與人之間互動的行為規范,為人們彼此之間的關系與行為提供了可參考的規范或準則。
(二)關于專業倫理
倫理是人們在社會關系中應遵守的道德準則,如果在專業關系里則還要符合專業屬性的關系規則。專業倫理是專業人員的專業人際角色與他人互動行為的規范(牛格正,王智弘,2018),是在專業內部個人或團體用以衡量正當行為的準則(Corey et al.,1998)。專業倫理規范了專業人員在人類社會中的行為表現,專業人員參照專業倫理規范在人類社會中扮演其專業角色,行使其專業行為(王智弘,1999)。因此,專業倫理是專業人員的行動指南和行事準則。
在各專業領域里,都有基于該專業價值對專業內部人員提出的職業道德規范標準,如果違背了專業倫理在專業內部就會受到處理。
專欄:新聞報道
據2019年9月18日新聞,中國田徑協會開除了中長跑教練員婁恒偉,原因是這位教練違規與隊員談戀愛,還曾在比賽期間帶該隊員離隊。根據《全國田徑教練員注冊管理辦法》,給予取消教練員注冊資格等處罰。
資料來源:https://www.sohu.com/a/341769808_235934.
可見,專業倫理規定了專業人員在專業關系里的專業行為規范,當專業人員以專業身份與他人、與社會互動時,其行為要符合自身專業身份,遵守職業道德標準,符合相應的行為規范準則。
(三)關于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
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專業倫理是專業人員在專業助人工作中,依據個人的哲學理念與價值觀、助人專業倫理守則、服務機構的規定、當事人的福祉以及社會的規范,以做出合理公正道德抉擇的系統性方式(Van Hoose & Kottler,1977)。專業倫理是在專業價值基礎上對咨詢師提出的專業行為標準,界定了咨詢師作為專業人員的行事準則,規定了咨詢師的專業角色行為標準以及與他人互動的專業行為規范,不但包括與服務對象的互動行為,還涉及與其他專業人員、與社會大眾之間的互動規范。
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適用于旨在促進服務對象心理健康的專業助人者。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是不能完全區別開的,心理咨詢師的實踐在治療師看來是心理治療,心理治療師的實踐在咨詢師看來是心理咨詢,但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還是不同的(Hahn,1953)。在《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中國心理學會,2007,2018)附錄名詞解釋里特別提出對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的界定,心理咨詢是基于良好的咨詢關系,經訓練的臨床與咨詢專業人員運用咨詢心理學理論和技術,消除或緩解求助者心理困擾,促進其心理健康與自我發展,心理咨詢側重一般人群的發展性咨詢;心理治療是基于良好的治療關系,經訓練的臨床與咨詢專業人員運用臨床心理學有關理論和技術,矯治、消除或緩解患者心理障礙或問題,促進其人格向健康、協調的方向發展,心理治療側重心理疾患的治療和心理評估。根據《中華□□共和國精神衛生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三條規定心理咨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或者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第五十一條規定心理治療活動應當在醫療機構內開展,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被區分為兩個不同的領域。雖然從服務人群、工作場所、處罰措施等綜合判斷,心理治療人員資質必須建立在能夠從事心理咨詢的基礎之上,反過來心理咨詢人員不能從事心理治療,但從理論上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的相似性遠遠大于差異性(謝斌,2016)。可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的專業價值是一致的,理論與方法是一致的,助人目標是一致的,遵守的專業倫理也是一致的。
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適用于專業的助人關系。只要專業人員從其專業身份中獲益,都有責任、有義務遵守專業倫理。專業關系的一方是專業人員,指心理咨詢師、心理治療師、臨床督導師、從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相關教學及培訓的教師、提供心理測量的評估人員以及相關領域的研究者等;專業關系的另一方是接受專業服務的當事人,如接受心理咨詢的來訪者、接受心理治療的患者、接受督導的被督導者、參加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相關教學和培訓的學生或受訓者、接受心理測驗的受測者以及參與心理學相關研究的被試等。
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同樣適用于心理社會服務相關領域。例如精神科醫生或護士對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心理干預,社會工作者對案主提供心理社會服務,心理教師對學生提供心理輔導等,都屬于專業人員在不同的實務領域從事專業工作。此外,志愿者如果從事社會心理服務相關的工作,那么即使不屬于專業人員但所做的工作具有專業屬性,也應該以專業倫理規范作為參考依據。
二、專業倫理與道德的關系
與倫理相關的一個重要概念是道德。相比倫理而言,道德是被經常提到的概念,與專業倫理相對應的是職業道德。
(一)倫理與道德的區別與聯系
我們在社會生活中常常涉及對行為的判斷,包括好壞、對錯、應該、必須等,道德指用來評判行為好壞的社會標準。道德看起來相對抽象而主觀,其實一直在指導我們的生活,當落實在現實生活中的實踐時它就成為具體而客觀的倫理。可見,倫理與道德是緊密關聯的,根據道德標準由社會團體共同認同并制定的行為規范是倫理。
倫理與道德又是有區別的。相比道德具有主觀、主體、個人、個體的意味而言,倫理更具有客觀、客體、社會、團體的意味(何懷碩,2002)。道德著眼于個人對自我的要求,而倫理著眼于客觀性和普遍性的原則(黃光國,1996)。道德往往較為抽象與主觀,偏重于對個人行為對錯的判斷,而倫理通常較為具體和客觀,傾向于強調人際關系中互動行為的規范(牛格正,王智弘,2018)。倫理是在團體中對要表現出怎樣的角色行為以及如何與他人互動所共同認可的普遍性規則。
因此,倫理是一套系統化的標準或準則,與價值觀有關,與道德相融合,具有向真、向善、向美的目標傾向,對行為有規范作用(李揚,錢銘怡,2011)。
(二)道德行為的四個要素
評判咨詢師的行為有特別的標準。因為咨詢關系是以促進來訪者成長和發展、從而增進其利益和福祉為目的的,從職業道德或專業倫理的角度評價咨詢師作為專業助人者的專業表現尤為重要。
道德的行為可以定義為任何能夠影響他人福祉的行為,包括道德敏感、道德推理、道德動機及道德特質四個要素,這四個要素可以為理解人們面臨道德情境的決策過程提供有效框架(Rest,1983,1994)。
首先是道德敏感,即是否意識到自己牽扯到他人的福祉。如果對自己已經卷入可能影響他人福祉的情境缺乏辨識能力,則不具備道德敏感性。咨詢師要覺察自己的行為可能對來訪者福祉產生潛在的影響,對自己的行為是否與倫理有關具有辨識的能力,保持足夠的敏感性。
其次是道德推理,即對所處的道德情境進行思考尋找備選答案,有能力對可供選擇的答案進行評估,并經過推理得出結論確定*佳答案。在復雜的咨詢情境里,例如當來訪者處于危機狀態時,咨詢師可能遇到一些不確定因素。咨詢師是否充分考慮可能的備選方案,并能夠在有限時間內從中選擇*有利于保障來訪者福祉的方案,是對咨詢師的考驗。
再次是道德動機,即在確定選擇以后能否轉化為行動,與其道德動機有關。在確定方案以后還有決定是否行動的過程,*終采取行動可能有很多阻礙因素,包括個人利益與專業價值的沖突等,同時還可能與文化因素有關。
*后是道德特質,與道德行為有關的表現還與個人特質有關,有些特質更有利于堅持道德行為。有學者提出堅定不移這種品質(Betan & Stanton,1999)。堅持并始終貫徹道德行為并不容易,需要良知和勇氣,因為當你堅持規則時周圍人有可能不理解,你需要克服人際壓力等各種不利因素,還可能要付出個人代價。
符合職業道德的行為與堅持專業倫理的行為是一致的。所謂職業道德,指在職業活動中應遵循、體現一定職業特征的、調整一定職業關系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范。例如我國社會工作者的職業行為準則文件稱為《社會工作者職業道德指引》。認同專業工作的價值,秉持專業精神,其行為符合專業倫理規范,是對專業人員的基本要求。
問題討論某咨詢師剛結束上午的工作,覺得咨詢的個案“特別離奇”。他和同事去餐廳午餐閑聊時就說起了個案的情況,你覺得該咨詢師的做法有問題嗎?
該咨詢師的做法肯定是不合適的。
咨詢師在咨詢關系以外談論個案的情況,違背了對來訪者的保密承諾,即使沒有提及來訪者的基本信息也是不符合倫理的。如果這位同事也是心理咨詢師,該咨詢師認為自己是在和同行討論,希望可以幫助自己厘清困難個案,但咨詢師在非專業環境里討論個案顯然構成了泄密的嚴重風險,是不符合倫理的。而且,如果這位咨詢師同事沒有覺察其中的問題,也是缺乏倫理敏感性的。保密原則是咨詢師*基本的專業倫理操守,也是心理咨詢職業與社會大眾共信的重要基礎。
以下根據道德行為的四個要素進行逐條討論:
(1)道德敏感:該咨詢師對他人談論個案的情況,特別是在餐廳這種開放性環境里討論個案的情況,違背了保密原則,有傷害來訪者福祉的潛在風險。如果該咨詢師沒有覺察,那位咨詢師同事也未有所覺察,那么說明他們都缺乏道德敏感性。
(2)道德推理:如果這位同事覺察到該咨詢師沒有保護來訪者的隱私違背了倫理,那么應快速進行道德推理。這位同事發現該咨詢師邊吃午餐邊聊個案不符合倫理時,是應該覺察后立即打斷,還是要進行嚴肅批評,或者覺得即刻中斷對方講話有些尷尬而轉移話題等,都是可供選擇的做法。無論如何,咨詢師要有能力做出*合適的選擇。(3)道德動機:該同事覺得自己可以做到發現問題后盡快轉移話題,但要打斷對方談話并且馬上進行倫理提醒有些困難,這樣做會破壞同事關系,讓對方覺得被自己發現有倫理問題以后可能會提防自己,于是放棄了對對方的倫理提醒,只是在對方講案例時及時轉移了話題。這位同事這樣做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還是把個人價值放在了優先于專業價值的位置上。
(4)道德特質:這位咨詢師同事在事情發生以后可能還會感到不舒服,有些自責,認為自己不應該不堅持倫理,這不該是一個專業人員的專業作為。但是如果自己堅持又感到有很大壓力,感覺自己不是這樣有勇氣的人。從這個問題的討論中可以看出,咨詢師對道德行為的每一個要素都有必要深入思考,專業倫理具體體現在咨詢師專業行為的很多細微之處。專業倫理為專業實踐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基本的問題上為專業人員提供了行動指南。
三、專業倫理與法律的關系
法律是為了保障立法及道德正義而設立的強制標準,一般只規定*起碼的行為要求,提出的是□□標準的行為界限。專業倫理是由專業團體制定的專業行為規范,體現了專業關系中的行為規范及更高層次的追求,提出的是更高標準的道德要求。每位咨詢師都是公民,咨詢師是其職業身份。咨詢師首先是公民,有責任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遵守專業倫理規范。因此,咨詢師既要遵守法律法規,又要遵守專業倫理規范。專業倫理準則的實施通常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才有效(伯納德,古德伊爾,2021)。一般來說,凡是法律禁止和制裁的行為通常在倫理規范中也是被禁止和譴責的,反過來,凡是法律要求和鼓勵的行為在倫理規范中也是被培養和倡導的。
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法律法規與專業倫理規范有可能出現分歧的情況。例如來訪者在咨詢過程中談及曾經發生的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盡管在專業倫理范疇內咨詢師有責任為來訪者保密,但咨詢師作為公民有向司法機關舉報的義務。《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中國心理學會,2018)10?3條款明確規定,“若本學會專業倫理規范與法律法規沖突,心理師必須讓他人了解自己的行為符合專業倫理,并努力解決沖突。如這種沖突無法解決,心理師應以法律和法規作為其行動指南”。
謝斌(2016)提出了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倫理與法律的三個主要區別:其一,倫理回答什么是“應該”的,而法律回答什么是“不應該”的,因此常常說“合乎倫理要求”或“違反法律規定或法律標準”;其二,倫理是理性的權衡和判斷,而法律是相關底線的規定,因此從倫理角度看往往是相對的,是在可能的選擇中經過權衡和判斷以選擇*佳做法,從法律角度看通常是絕對的,明確規定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完全不能逾越;其三,倫理是倡導性的,而法律是強制性的,因此如果不符合倫理準則就會采用譴責、批評的方式,一旦觸碰了法律紅線就要受到處罰和制裁。
咨詢師應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咨詢師必須掌握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的法律,如《中華□□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在此基礎上還要了解基本法典,如《中華□□共和國民法典》。同時,還應了解與自己服務領域及服務群體相關的法律,例如青少年心理咨詢師應熟悉《中華□□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此外,咨詢師還要注意跟進政策動向,如2020年5月由□□□□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九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與咨詢師的工作密切相關。如果咨詢師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及其政策,就很可能在專業服務中遇到問題而無法保障來訪者的福祉。
第二節專業倫理的作用
遵守專業倫理規范是專業人員的職業操守。目前專業人員越來越認識到學習專業倫理是專業實踐的需要,而不僅僅是咨詢師為了防范被投訴的風險。
一、專業倫理的重要性
咨詢師在與來訪者關系中的表現要符合專業行為規范,要對專業角色的影響力負責,保證來訪者的福祉,同時對專業聲譽負責,致力于提升心理咨詢職業在社會上的公信力。
事實上,有很多情境都與咨詢師的專業倫理敏感性有關。例如咨詢師可以接受朋友委托的咨詢嗎?咨詢室*近在裝修,咨詢師可以與來訪者在茶館或者咖啡廳見面嗎?咨詢師在咨詢結束后下班,剛好與來訪者順路,可以搭乘來訪者的順風車嗎?領導或行政主管要求查看咨詢記錄,咨詢師可以提供嗎?以上這些問題或許都有一些順理成章的理由,但作為專業人員需要從專業倫理的視角加以辨識,表現出符合專業規范的角色行為。重視專業倫理可以說是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化發展的重要特征。錢銘怡和侯志瑾(2015)提出,重技術、輕倫理乃心理咨詢之大忌。無論對咨詢師的職業生涯發展,還是整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行業的健康發展,專業倫理都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關于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的重要性,在行業里有兩種形象的比喻。一種是將專業技能和專業倫理的學習比喻為小鳥的兩個翅膀,意思是專業倫理與專業技能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否則即使專業技能再好,如果沒有專業倫理保障,就如同單翅的小鳥不可能飛行。另一種比喻是將專業倫理比作交通法規,人們學開車的時候都覺得交通法規很枯燥且無助于駕駛,但后來會發現如果不懂交通法則就無法上路行駛,而且即使是技術嫻熟的司機仍然有可能違規超車、偶爾闖紅燈或者占用應急車道,也就是說熟知交通法規不代表一定不違反,一旦嚴重違反交通法規甚至有可能危及生命。這兩種比喻形象地反映了專業倫理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的重要作用。
二、專業倫理對專業內部的作用(一)提供專業行為的規范專業倫理規定了專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對于從專業身份中獲益的專業人員來說,他們有責任遵守專業內部的共同價值,有義務了解并尊重專業倫理規范。任何選擇從事助人專業工作的人,都應該清楚地了解專業責任,專業倫理為專業人員提供了專業行動指南。
專業倫理規范涵蓋了臨床與咨詢心理學相關的專業工作。咨詢師提供專業服務時,要遵守專業關系中的規則,例如尊重來訪者的價值觀,避免多重關系,不得與來訪者發生性與親密關系等,同時還要遵守知情同意、保密及保密例外、心理測驗與評估以及教學、培訓及督導等方面的倫理規范。
(二)保障專業服務的品質
專業倫理是對專業服務水準的重要保障。專業倫理規定了在從事專業工作時的參考框架,既保證了提供服務者的專業資質,又保證了專業服務的屬性以及工作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是服務品質的重要基礎。
專業倫理強調專業人員要在專業勝任力范圍內從事專業工作。如果咨詢師超出專業勝任力提供服務是違背倫理的,在專業勝任力范圍內提供服務是保證專業服務達到專業水準的前提條件。專業倫理還明確規定了專業工作的設置和程序,遵守專業倫理保證了專業工作的屬性,是專業服務水準的重要保障。
三、專業倫理對外部大眾的作用(一)保護服務對象的權益專業倫理保護服務對象的權益。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服務的目的是提升服務對象的身心健康和幸福感,在專業服務中始終以來訪者的福祉為中心,善行是基本的倫理原則,使來訪者獲益是專業工作的基本要求。因此,保護來訪者的隱私,保障來訪者的權益是對咨詢師*基本的倫理要求。
很多時候咨詢師不是因為不了解而違背了專業倫理,重要的是要培養倫理意識,否則不僅會對來訪者造成傷害,甚至有可能影響咨詢師的職業生涯。從這個角度來講,專業倫理對咨詢師也是一種權益保護。如果來訪者威脅咨詢師的安全或者來訪者拒絕支付咨詢費用,咨詢師則有權利拒絕繼續為來訪者提供服務。
(二)建立行業與社會的共信
專業倫理代表著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整個行業對外界的專業承諾。從某種角度而言,專業倫理可以說是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職業的公開承諾,告知公眾將得到什么樣的專業服務,是整個行業與社會共信的基礎。屬于職業群體的成員都要承諾遵守專業倫理,共同維護職業聲譽,使整個行業的專業性得到認可,建立起職業信譽。
學習專業倫理時,咨詢師會覺得專業倫理與自己無關,但開始展開心理咨詢實踐以后會發現越來越多的咨詢困境涉及倫理議題。專業倫理提供了專業服務的規范性框架,使社會大眾了解這是什么樣的專業服務,為自己提供專業服務的人會怎樣與自己一起工作,自己在專業服務中有什么權益同時又要承擔什么責任。只有對專業服務有基本了解,人們才有可能在需要專業幫助的時候前來求助。
專業倫理不但為專業人員提供行為規范,對社會大眾也有教育和宣傳的作用。借助專業倫理,可以呈現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工作的科學性與專業性。
專欄:新聞報道
央視新聞截圖據央視財經報道,許先生夫婦接受心理咨詢已經有三四年的時間,其間多次遭遇心理咨詢師惡意拖延時長、誘導過度消費的現象,□□的一次竟連續咨詢了5個小時。其合同明確寫明得征得當事人同意才能錄音、錄像的條款,但在其想要退款時對方竟以公開全部錄音為由相威脅。
心理咨詢原本是現代人心理出現問題時的“救命稻草”,如今卻被一些不良從業者利用,成為對患者造成二次傷害的陷阱,這無疑讓人憂慮。例如,收費混亂,一小時的費用動輒上千元,價高時長但“聊效”甚微;設置各種消費陷阱,誘導求助者多消費,甚至推銷各類培訓課程;一些要價不菲的咨詢師,甚至未必具備基本的專業能力;準入門檻低,行業從業者的素養也參差不齊,不少培訓機構弄虛作假,不少不具備資格資歷者通過突擊培訓就能上崗等。
4年花40萬卻“聊效”甚微,退款就公開隱私錄音,這些心理咨詢領域的亂象也是在為整個行業抹黑。文/熊志(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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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在這則報道中提及的心理咨詢違背了諸多倫理條款,例如,咨詢師沒有遵守合同中經來訪者同意方可錄音、錄像的約定,私自錄音;不遵守專業設置,一次咨詢時長竟達5個小時;誘導過度消費,甚至推銷各類培訓課程;當來訪者拒絕繼續咨詢提出退費時被威脅公開錄音等。這些問題嚴重違背了專業倫理*基本的善行、責任、誠信、公正、尊重原則。
從社會影響的角度來講,類似事件嚴重破壞了職業信譽和職業聲譽,很可能使一些原本通過心理咨詢專業服務可以獲得幫助的潛在來訪者因為不信任這個行業而放棄求助。從客觀立場來說這對整個行業也是一個重要的警示,應該從國家層面、專業學術組織層面以及行業協會層面加強對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行業的倫理建設。
第三節專業倫理的發展
專業倫理問題關系到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整個行業的發展,不僅關系到服務對象的福祉,也關系到專業人員的權益,必須得到充分的重視。回顧各國的專業倫理建設□□,可以說都是從出現倫理問題、處理倫理投訴開始的,專業倫理規范的制定和發展需要依靠專業組織和專業人員的共同努力。
一、發達國家專業倫理的發展脈絡
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作為一種專業化服務從出現開始,一直與倫理問題相伴而生,在對倫理問題研究的推動下專業倫理規范逐漸成熟。高娟和趙靜波(2009)綜述了發達國家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問題研究的□□發展,提出可以分為倫理研究的起源和萌芽、倫理研究的發展、倫理研究的成熟以及倫理研究的繼續發展四個階段。以下按照專業倫理規范的萌芽、發展及不斷修訂三個方面進行簡要介紹。
(一)專業倫理規范的萌芽
關于倫理問題的研究在20世紀50年代初開始萌芽,主要起源于當時對二戰中大量殘酷行為的反思。1946年發布的《紐倫堡法典》和1964年發布的《赫爾辛基宣言》兩個重視人權和人性的文件影響了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開始重視個人的隱私權和知情權。從20世紀中期開始出現有關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問題的研究,心理學工作者關注實踐中可能對來訪者造成傷害的不適當行為,以及經常遇到的一些倫理學困境。
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PA)1938年建立了科學及專業倫理學委員會,處理各種相關投訴問題。1947年成立了倫理標準工作委員會,轉年又成立了一個專門負責起草法典的部門。當時他們向會員發起了一項調查,請心理學工作者描述自己在工作中碰到的倫理困境,1951年根據一千多份關于倫理學問題的調查報告總結草擬了*初的倫理學規范。1953年正式定稿為《心理學工作者的倫理學標準》,這是**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內的倫理性指導規范。
到了20世紀60年代,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實踐中來訪者的隱私權和保密問題愈發得到重視。特別是1969年發生的泰瑞索夫案件和1972年發生的水門事件,都引起了公眾極大的關注,對專業倫理規范的制定產生了極大影響。
經典案件:泰瑞索夫案件1968年秋天,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女生塔蒂亞娜?泰瑞索夫(Tatiana Tarasoff)和來自印度的研究生普羅森吉特?波爾達(Prosenjit Poddar)因參加民俗舞蹈班相識。1969年在新年夜派對時他們有過一次親吻,之后波爾達就認定兩人是□女朋友關系,但泰瑞索夫認為兩人只是朋友關系。波爾達從此一蹶不振,出現抑郁癥狀,還偷偷錄下了兩人的談話,來反復確認為何泰瑞索夫不傾心于自己。其間,波爾達產生了殺害泰瑞索夫的念頭,并告知了他的一個朋友。
1969年暑假,泰瑞索夫離開加利福尼亞州去巴西旅游。波爾達精神開始好轉,并聽從朋友的建議去學校附屬醫院看了心理醫生勞倫斯?莫爾博士(Dr?Lawrence Moore)。8月18日,在第9次咨詢里波爾達袒露了自己想殺害一名女生的想法,莫爾博士意識到這位女生就是泰瑞索夫。8月20日,莫爾博士聯系了校警,并寫信給校警總管說明波爾達患有嚴重的偏執型精神分裂,會對他自己和泰瑞索夫造成傷害,請求校警把波爾達送去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校警找到了波爾達,但在波爾達保證不會傷害泰瑞索夫后放了他,沒有把他送去接受進一步治療。莫爾博士的上司哈維?鮑威爾森博士(Dr?Harvey Powelson)得知此事后,要求莫爾博士拿回給校警寫的信,銷毀關于波爾達的所有咨詢記錄,不要再做進一步的跟進。波爾達也沒有再來莫爾博士這里咨詢。后來,波爾達在1969年10月27日殺死了泰瑞索夫。
檢察官以二級謀殺的罪名起訴波爾達,波爾達的律師以波爾達殺人時精神失常為由進行辯護,經過控辯雙方的激烈交鋒并對波爾達做精神狀況評估,陪審團判定波爾達有罪。但在隨后的上訴中,陪審團采納了波爾達律師的意見,認為他當時處在精神分裂癥急性發作狀態,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加利福尼亞州警方*后決定不再對波爾達進行二次起訴,條件是波爾達立刻回印度并且終生不得再入境美國。
泰瑞索夫的父母非常憤怒,以非正常死亡的罪名將加利福尼亞州大學及相關人員(莫爾博士,鮑威爾森博士和校警)告上了法庭。當地法庭以加利福尼亞州大學和泰瑞索夫沒有特別關系為由,不予受理。于是泰瑞索夫的父母又告到了加利福尼亞州□□法院。1974年,加利福尼亞州□□法院判定心理衛生從業人員在類似情況中有直接警告潛在受害者的責任。判決出來后受到了來自APA等專業團體的批評,重壓之下加利福尼亞州□□法院重新審判此案,并于1976年判定心理衛生從業人員在類似情況中有保護潛在受害者的責任。也就是說,來訪者表露出傷害他人的意圖,運用心理學專業知識能判定這種傷害很有可能發生,并能推斷出潛在受害者是誰時,可以做但沒做的保護措施包括直接警告泰瑞索夫,或警告泰瑞索夫身邊的人,或確保波爾達進入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泰瑞索夫案宣判后,美國心理衛生從業人員建立了有警告責任或保護責任這兩個概念的區別。警告責任是更狹窄的定義,特指警告潛在的受害者;而保護責任相比而言更寬泛,可以是警告潛在受害者,也可以是警告潛在受害者身邊的人,或是采用警告以外的手段,包括強制來訪者去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或者增加咨詢次數、增加用藥劑量等。可以看出,該案例對當時專業倫理規范的厘清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專業倫理規范的發展
進入20世紀80年代,倫理問題研究的文獻迅速增加。倫理問題研究不再只是□限于研究者運用邏輯推理、直覺判斷或業內人士的互相探討,而是更多采用了實證研究,這些調查數據可以為倫理學研究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
一方面,聚焦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的熱點問題。例如關于卷入雙重關系的性別差異,美國一項對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和社會工作者的全國調查結果顯示,□性治療師更容易與來訪者陷入性或者非性的雙重關系,而來訪者大多是女性,性別差異十分顯著(Borys & Pope,1989)。另有研究發現,當□性與女性被督導者的數量相匹配時,女性被督導者比□性更容易卷入和督導師的性雙重關系中(Glaser & Thorpe,1986)。可以看出,基于實證調查的研究發現與根據經驗做出的一般判斷相比更有說服力,突顯了對制定專業倫理規范以及開展倫理教育的指導作用。
另一方面,關注隨著社會發展而新出現的倫理困境。例如:當時□□□病毒陽性攜帶者日趨增多,咨詢師是否對可能受到傳染的對象有警告的責任(Melton & Gray,1988);未成年來訪者未婚懷孕,咨詢師不清楚是否要告知她們的父母(Marecek,1989)等。在這些兩難困境中,都涉及了保密和保密例外問題、知情同意問題、專業勝任力問題等,成為急需制定專業倫理規范的重要內容。
(三)專業倫理規范的不斷修訂
進入20世紀90年代,關于倫理問題的研究走向成熟。隨著心理咨詢和治療倫理問題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得到重視,許多國家都相繼出臺了相對成熟完善的專業倫理規范。
1992年,對APA會員在專業工作中遇到的倫理兩難困境進行全美范圍的調查發現,保密原則、多重關系和收費問題占據了倫理困境的前三位(Pope & Vetter,1992)。APA根據調查結果修訂了《心理學工作者的倫理學標準》,更名為《心理學工作者的倫理學原則和行為規范》。到目前為止,此倫理準則已經過九次修改,這部規范成為心理學工作者日常工作的重要參考。美國咨詢協會(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ACA)根據APA的倫理標準制定了**版倫理守則和實務標準,1961年獲得通過,此后也是歷經多次修訂,同時還出版了倫理標準案例匯編。此外,美國學校咨詢師協會(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ASCA)、美國精神分析師協會(American Psychoanalytic Association,APsaA)、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NASW)等都針對各自的□□□□領域提出了更具針對性的專業倫理規范。
霍布斯(Hobbs,1948)提出,產生于真正本土心理學的倫理學法典才有生命力。其他國家和地區也都陸續制定了自己的倫理學準則,例如□□□、澳大利亞、新西蘭、英國,還有歐洲心理學會等,可以為本國和本地區的心理咨詢工作與心理治療從業者提供指導,同時還起到監督作用。
進入21世紀,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倫理問題研究全面發展。一方面,在專業實踐過程中不斷出現新的倫理困境急于找到行動依據,例如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詢服務時,什么情況下可以為未成年人保守秘密,什么情況下必須要告知監護人,又如何對監護人知情同意等;另一方面,新型的咨詢途徑不斷出現成為新興的研究熱點,例如網絡心理咨詢的應用趨勢可以說是勢不可擋,但是咨詢師需要哪些勝任力,知情同意書如何簽署,在缺乏安全加密網絡平臺的情況下如何提供專業服務工作等問題都亟待研究。此外,針對越來越復雜的無法避免的倫理困境,如何使用適當的倫理決策過程保障來訪者的福祉以將對來訪者的傷害減到□□成為新的研究熱點。
二、中國專業倫理的發展進程
我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行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當時社會□革的背景下是隨著對外開放和學術交流而引進的(江光榮,2005)。近年來,因應社會對心理服務的巨大需求,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行業進入快速發展的階段。關于我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建設,錢銘怡(2019)在《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機構與專業人員注冊登記工作指南》一書中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一)我國專業倫理規范的萌芽
我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規范的雛形起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當時中國心理學會、中國心理衛生協會作為相關專業學會和協會收到了對不當行為的投訴,為了加強專業人員管理,兩大學會/協會責成兩個下屬的專業委員會,即醫學心理專業委員會、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專業委員會,負責起草對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專業人員的管理條例。兩個專業委員會考察了其他國家或地區專業組織的相關條例,由錢銘怡執筆經多次討論后提出了《衛生系統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工作者條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個有關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工作者注冊資格規定和道德準則的文件。
1999年,中國心理衛生協會要求下屬的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專業委員會對之前的管理條例進一步修改,調整為《有關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工作者注冊資格的規定》和《心理治療與心理咨詢工作者道德準則》兩個獨立的文件,作為正式文件下發到其下屬的各專業委員會進行宣傳和教育,但未能真正實施。
(二)我國專業倫理守則的頒布
目前《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是中國心理學會授權臨床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制定發布的。該委員會是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員注冊系統的正式名稱,倫理守則的制定啟動于2005年12月,當時注冊系統還在籌備階段,直到2014年7月中國心理學會批準成立。注冊系統自籌備開始就建立了標準制定組、注冊工作組及倫理工作組三個工作組,負責撰寫倫理規范條文是倫理工作組的重點工作內容,由錢銘怡負責。
2005年,錢銘怡在北京大學率先開設了全國高校**個臨床心理學工作倫理的課程,組織研究生進行了國內□□倫理訪談研究,該研究結果對注冊系統倫理條文初稿的形成產生積極影響。后來,錢銘怡邀請陳向一、侯志瑾和李鳴等專家分工起草倫理條文,*后由錢銘怡執筆總撰,經多次討論修改形成*終的倫理條文草案。
《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2007年2月獲得中國心理學會常務理事會通過,這是我國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版相對完善的倫理守則。《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版)》在很多方面直接借鑒了西方的倫理守則(Qian et al.,2009)。臺灣學者牛格正和王智弘(2008)認為,倫理是人際關系中互動的規范或原則,中國人談論倫理強調的重點是人要有很高的個人修養,并要謹守人際互動的規范,也要遵循中華文化傳統的人倫規范。
(三)我國專業倫理的研究以及倫理守則的修訂
本土化的專業倫理研究逐漸成為熱點。我國專業倫理的實證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其一是趙靜波得到國家社會科學□□項目“當代中國心理咨詢行業倫理問題調查及對策研究”的支持,以問卷調查法分別對咨詢師和來訪者群體進行多中心調查,相關研究發表了一系列論文,是我國為數不多的大樣本調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了解我國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專業倫理的現狀。其二是錢銘怡帶領研究生團隊所做的研究,以訪談法或小樣本調查就知情同意、保密、雙重關系等多個倫理議題開展研究,有助于深入了解咨詢師的倫理態度和行為。此外,侯志瑾等關于青少年咨詢倫理的研究、樊富珉等關于團體咨詢倫理的研究、賈曉明等關于督導倫理的研究以及安芹等關于網絡咨詢倫理的研究等,都為我國專業倫理規范的修訂提供了重要的實證支持。
在《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版發布十年之后,注冊系統倫理工作組于2016年2月正式啟動《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修訂工作。《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第二版)2018年2月獲中國心理學會常務理事會通過。
為了提高專業人員的倫理水平,注冊系統倫理工作組從2017年開始加大專業倫理培訓的力度。2020年啟用由注冊系統專家組統一錄制的標準化倫理培訓視頻課程,同時輔以小組討論的形式,培養專業人員倫理敏感性,提高對倫理問題的辨識能力和倫理判斷能力,增強專業人員面對各種倫理問題和兩難困境的倫理決策能力。
三、《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簡介
專業倫理守則是由專業組織制定的行為規范準則,代表著本專業*基礎價值的根本陳述,反映了對常見問題代表共同專業價值觀的*好判斷。專業倫理守則是每一位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從業者必須閱讀并熟知的,作為專業人員有義務了解倫理守則,有責任自覺遵從倫理規范,同時也必須有自我監控的倫理意識。可以說,倫理守則是專業人員*基本、*重要的案頭工具書。
就倫理守則的結構而言,通常包括倫理守則的說明、倫理總則以及各項倫理議題的具體條款三大部分。**部分倫理守則的說明,介紹倫理守則制定的背景、部門以及主要目的;第二部分專業倫理的總則,是專業倫理中*重要的、*核心的原則;第三部分是各倫理議題的具體條款,倫理條款是倫理總則在各項倫理議題的具體體現。一般來講,當我們遇到倫理問題時,從倫理條款中找具體的指導依據,當無法在具體倫理條款里找到直接依據時,以倫理總則作為指導原則。
對比《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版和第二版,可以發現倫理守則修訂工作的啟動與很多現實因素有關,倫理守則需順應專業發展做出相應調整(中國心理學會,2018)。其一,隨著《中華□□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及相關條例的頒布對心理咨詢以及心理治療等專業工作進行了明確區分,從業人員應首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其二,為了順應當下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工作不斷擴展的需要,對遠程專業工作、媒體溝通與合作等專業工作的內容進行了擴展和補充;其三,我國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工作的專業化發展水平有很大提升,在知情同意、研究與發表及心理測驗等方面都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
從根本上講,制定專業倫理守則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倫理清單,以綱領性文件提高專業人員對臨床心理學相關工作的倫理敏感性,作為專業準則規范咨詢師的專業行為。當然,在很多復雜的心理咨詢情境下倫理守則并不能提供所有問題的答案。對于咨詢師來說,熟知倫理守則是專業人員的責任,理解并合理運用倫理守則是需要具備的倫理素養。
基本概念
1.倫理:指規范社會行為的價值意識,確定社會秩序的價值原則。
2.專業倫理:指在專業內部個人或團體用以衡量正當行為的準則。
3.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倫理:指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領域,專業倫理是專業人員在專業助人工作中,依據個人的哲學理念與價值觀、助人專業倫理守則、服務機構的規定、當事人的福祉以及社會的規范,以做出合理公正道德抉擇的系統性方式。
本章要點
1.專業倫理是在專業價值基礎上對咨詢師提出的專業行為標準,界定了咨詢師作為專業人員的行事準則,規定了咨詢師的專業角色行為標準以及與他人互動的專業行為規范,不但包括與服務對象的互動行為,還涉及與其他專業人員、與社會大眾之間的互動規范。
2.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倫理適用于旨在促進服務對象心理健康的專業助人者,也適用于專業的助人關系,還適用于心理社會服務相關領域,包括精神科醫生或護士對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心理干預,社會工作者對案主提供心理社會服務,心理教師對學生提供心理輔導等。
3.倫理的本質是實踐道德的行為,看起來抽象而主觀的道德,通過落實在具體而客觀的倫理在現實生活中實踐展開。每位咨詢師都是公民,咨詢師是其職業身份,咨詢師有責任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遵守專業倫理規范。
4.重視專業倫理是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專業化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專業倫理在專業內部具有重要作用,不僅提供專業規范還可以保障專業水準,同時在專業外部也具有重要影響,如保護服務對象的權益,建立行業與社會的共信,促進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行業的健康發展等。
5.制定專業倫理守則的目的是提供一個倫理清單,作為專業人員有義務了解倫理守則,有責任自覺遵從倫理規范。專業倫理守則是每一位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從業者必須閱讀并熟知的,倫理守則是專業人員*基本、*重要的案頭工具書。
復習思考題
1.什么是心理咨詢與治療專業倫理?
2.倫理與道德的關系是什么?
3.如果專業倫理與法律有沖突,那么咨詢師應如何應對?
4.專業倫理的重要作用有哪些?
5.我國的第二版《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心理咨詢與治療倫理(心理咨詢與治療叢書) 作者簡介
安芹,北京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機構與專業人員注冊系統首批督導師,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精神分析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婦女健康與發展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北京市社會心理工作聯合會督導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心理學會臨床心理學注冊工作委員會常務委員、倫理工作組副組長。
承擔國家社科、北京社科及教改立項多項課題,參與國家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等多項課題,發表學術論文50余篇。參與《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第二版修訂工作,擔任《〈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心理學工作倫理守則〉解讀》副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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