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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農業農村改革開放40年叢書改革開放40年:湖北農業農村改革的光輝歷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0334020
- 條形碼:9787520334020 ; 978-7-5203-3402-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湖北農業農村改革開放40年叢書改革開放40年:湖北農業農村改革的光輝歷程 內容簡介
本書為改革開放40年湖北“三農”重大問題研究系列叢書的總論,是整個系列叢書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整個系列叢書中具有穿針引線的統領作用,因而十分重要且不可或缺。內容構成上,本書主要分為三大部分,包括整個改革開放40年湖北“三農”重大問題研究系列叢書的總序言、總論以及改革開放40年湖北“三農”重要文件選編、改革開放40年湖北“三農”大事記四部分。
湖北農業農村改革開放40年叢書改革開放40年:湖北農業農村改革的光輝歷程 目錄
一 引言
二 40年農業農村改革的發展歷程
三 40年農業農村改革的主要成就
四 40年農業農村改革的基本經驗
五 當前農業農村改革的任務與建議
第二部分 重要文件選編
1981年批轉《省委農村工作會議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農業生產責任制的討論紀要》的通知
省委農村工作會議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
責任制的討論紀要
1982年省委批轉《關于當前農村總結、完善、穩定農業
生產責任制問題的討論紀要》
關于當前農村總結、完善、穩定農業生產責任制
問題的討論紀要
1983年中共湖北省委關于貫徹執行中央[1983]1號文件
發展我省農村工作新局面的意見
1984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
中央[1984]1號文件若干經濟政策問題的決定
1985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央
一九八五年一號文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1986年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
落實中共中央一九八六年一號文件的意見
2003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決定
2004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促進
農民收人較快增長的意見
2005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
保持農業和農村發展良好勢頭的意見
2006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2006年
農業和農村工作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
2007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2007年大力發展現代農業
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
2008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
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2009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
2009年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意見
2010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促進農村經濟社會
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
2011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
2012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推進
農業強省建設的意見
2013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創新和完善農村體制機制
增強城鄉發展一體化活力的若干意見
2014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建設現代
農業的若干意見
2015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
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2016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以新理念引領現代農業
發展加快實現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見
2017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
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實施意見
2018年湖北省一號文件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
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意見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鎮
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試行)
陳丕顯同志在省委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節選)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的通知
俞正聲在湖北省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第三部分 “三農”領域大事記
1978年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后記
湖北農業農村改革開放40年叢書改革開放40年:湖北農業農村改革的光輝歷程 節選
《改革開放40年:湖北農業農村改革的光輝歷程》: (二)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為突破口,推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 推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維護農村社會的基本穩定,是“三農”繁榮與發展的基石。國家治理現代化*關鍵的部分、*繁重的任務在于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的現代化。而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突破口并不在于治理體系本身的體制機制與制度建設,而在于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 推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涉及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建設、村民自治體系的健全、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等。當前,盡管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建設、村民自治體系的健全、農村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等一系列工作都取得了顯著的進步與發展,但實現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關鍵靠村“兩委”。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需要農村基層黨委和政府、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的共建共治與共享,需要充分調動并發揮廣大農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終構建起自治、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治理體系與格局。而這些歷史重任*終的落腳點都在村一級,都落在了村“兩委”的肩上。應當說,各項推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工程*終都要靠村“兩委”在村這~級具體貫徹和落實。 村“兩委”能否承擔起推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這一重要歷史使命的關鍵在于村集體經濟能否發展壯大。相應地,農村社會治理體系能否實現現代化的重要突破口也在于村集體經濟能否發展壯大。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黨委和政府在村“兩委”建設上,做出了很多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各項體制機制與各項制度不斷建立健全。然而,當前絕大多數的村“兩委”仍然未能達到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要求,尚不足以完成推進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歷史使命,這其中*關鍵的問題在于,村“兩委”缺乏一個行之有效的抓手,無法在市場主體、社會主體以及村民之間建立起緊密的權利義務關系,無法團結和帶領廣大村民謀求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更加無法在村“兩委”、市場主體、社會主體與村民之間形成和諧的治理格局與相一致的治理合力。結果只能是增加了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難度,加重了農村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任務。 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很大程度上加強了農村社會以家庭為單位的分化程度,而“分有余統不足”的客觀實際則進一步助長了農村社會的“原子化”程度,直接消解了合作化時代村集體與家庭農戶之間建立的緊密互嵌的關系。如果說農村稅費改革前,村“兩委”與村民之間還有著或多或少的關聯,體現在“需要與被需要”的權利義務互聯上,那么農村稅費改革之后,這種僅存的關聯也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礎。 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以前,盡管村“兩委”與村民之間的關系因為農村稅費而一度較為緊張,但不可否認的是其背后的村“兩委”同村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卻相對較為明晰,“需要與被需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一方面,村民需要按時按規繳納農業稅費,遵守村集體勞動、計劃生育等基本制度,而相應地能夠從村“兩委”獲得一定的公共服務權利,也與村“兩委”保持著較為緊密的聯系。另一方面,村“兩委”迫于治理責任與使命的約束,必須為村民提供某些公共服務,也需要與村民保持較為緊密的聯系,以便于保障稅費的收繳、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一些旨在維持農村基本生產、生活,靠村民自己參與的集體勞動,即所謂的村集體義務勞動。然而,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推行和農業稅費的全面取消,這種較為清晰和明確的權利義務關系被打破,并逐漸消亡。“需要與被需要”逐漸變得可有可無。村“兩委”不再因為治理責任與義務的約束而必須與村民保持緊密的聯系,村民也失去了可以向村‘’‘兩委“提出訴求的”理由“。因此,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村”兩委“與村民成了不相干的內部組織與個人,可以說農村社會的治理岌岌可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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