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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217968
- 條形碼:9787510217968 ; 978-7-5102-1796-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 內容簡介
《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中每一篇文章,也正是鐵檢人在改革進程中磨礪出的一顆顆閃耀著理性光輝的珍珠。《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的選材聚焦于該院干警多年來在各類公開刊物和省部級以上內刊發表的調研文章。所收錄文章的研究領域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既有理論研究、檢察實務、改革調研,也有立法建議、政策探討和域外考察等。
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 目錄
試論檢察官法律思維的養成
檢察權理論的反思與重新約定
鐵路檢察機關的專門性問題研究
應重視對貪污賄賂案件偵查的理論研究
檢察文化管理理論初探
檢察機關案件管理部門的價值定位
二、檢察實務研究
督辦貪污賄賂大要案需要重點把握的幾個環節和方面
加強對警察使用武器進行法律監督的思考
完善我國檢察機關自偵案件監督機制淺探
檢察機關加強偵查監督機制研究
應對罰金刑判決進行有效的法律監督
如何完善檢察機關的審判監督職能
試論刑事審判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
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實現監所無超期羈押
淺議被監管人員自殺死亡后的責任追究
淺談初查階段的保密工作
組織指揮查辦貪污賄賂大要案若干思考
審訊“一對一”賄賂案件的思考
控申部門應規范各環節的告知
存疑不起訴賠償之探討——兼論逮捕之標準
不起訴決定書不可缺“理”
公訴人在庭審中的角色與活動規則初探
淺談被告人當庭翻供的預防與應對
非法證據排除的實踐把握
視聽口供初探
倒賣車票案件若干問題研究
論量刑失衡及其對策
鐵路檢察機關落實量刑建議探尋
用法治方式解決涉檢訴訪問題
試論口頭檢察建議的適用
淺談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工作的現狀及對策
自偵部門應如何做好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工作
論刑事司法的目的與被害人權利的保護
沉默權:一個檢察官的思考
刑事案件被害人應享有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
從刑事訴訟構造談辯訴交易的適應
論不起訴的救濟
略談建立量刑建議權的必要性
法院不應直接變更檢察院起訴的罪名
“小金庫”形成的危害及對策研究
刑滿釋放人員信訪問題研究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誘因及其預防
人大代表個人提案權研究
淺談女性犯罪的誘因、預防及矯治
關于審理民事再審抗訴案件情況的調研報告
無效合同制度中的幾個問題
淺析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工傷責任與交通事故責任競合問題探討
三、檢察改革研究
構建中國交通運輸檢察體制研究——司法管轄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有益探索
鐵路檢察院試點管轄跨行政區劃特殊案件探討
論我國鐵路檢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及其途徑
鐵路檢察機關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再思考
鐵檢改制后的設置及管轄問題研究
檢察機關辦理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現狀及機制研究——以跨行政區劃檢察院管轄為視域
略談改制后鐵路檢察工作的發展策略
四、刑法適用研究
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次作用分析
“單位”應為刑法第402條之犯罪主體的探討
中意犯罪未遂比較研究
考察美國加州社區矯正工作引發的思考
淺析我國減刑與假釋制度的現狀與完善
違章事故犯罪——淺析鐵路行車重大責任事故涉及的法律問題
我國行賄罪刑事立法政策研究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問題研究
試論新型信用卡詐騙罪的認定
火車票實名制后應廢除倒賣車票罪
關于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幾點思考
我國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政策研究
五、刑事政策研究
寬嚴相濟:檢察視角下的理論探尋
在審查批捕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公訴環節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幾點思考
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職務犯罪偵查中的適用
貫徹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應注意的問題
六、檢察隊伍建設研究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構建和諧檢察院
談談如何樹立檢察干警的法治信仰
淺談檢察干警應具備什么樣的素質
檢察機關司法警察的定位探討
科學發展觀的哲學基礎及其與法治的契合
七、檢務保障研究
建立法官、檢察官的身份保障制度
檢察檔案利用途徑初探
關于公民意識教育納入檢察宣傳工作機制的思考
論檢務公開的內容及制度完善
在深化檢務公開中妥善應對輿情
略論檢察宣傳的概念、功能及其定位
淺議新時期檢察工作中如何貫徹群眾路線
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 節選
《鐵路檢察實踐探索文集》: 檢察機關案件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案管部門)的價值定位問題,實質是其存在的正當性問題。從價值哲學角度而言,案管部門是人為之物而非客觀存在的自然事實。自然事實不能從“是”必然推出“應當”,而作為人為之物,案管部門則要從“應當”中定位它之所以為“是”。然而,由“應當”之目的性價值預設到“是”之實踐的正當性認同,能否順利過渡則還要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案管部門本身的性質和運行狀況;二是檢察工作發展的客觀需要。兩方面的契合程度是考察和確定案管部門價值定位的基準。從設立目的、工作職能、檢察管理需要等角度正確定位案管部門的存在價值,對案管部門獲得身份認同和樹立管理權威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對案件管理的工作實踐亦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筆者擬就其價值定位作粗淺探討,以期推動案件管理工作的深入發展,充分發揮其規范檢察機關司法行為的職能作用。 一、案管部門是啟動和關閉檢察機關辦案程序的“控制閥” 我國的刑事訴訟是由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等環節組成的遞進式線性排列結構,具體任務分別由偵查、檢察、法院、監獄等司法機關執行。案件受理是司法機關啟動自身辦案程序的前提。 檢察機關傳統的受案模式是內設部門各負其責。控告申訴、職務犯罪偵查、偵查監督、審查起訴、民行檢察、監所檢察等部門自行審查受理有關案件。傳統受案模式的弊端非常明顯。以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為例,提請逮捕時,偵查人員將案卷送偵查監督部門;提請起訴時,偵查人員再將案卷送公訴部門。同一偵查人員長期與批捕、起訴等直接影響其辦案結果的檢察人員打交道,在重配合、輕制約的觀念影響下,很難杜絕關系案和人情案。司法實踐中,大到冤假錯案、小到互借辦案期限侵害當事人訴訟權益,無不與受案不規范以及偵查人員直接接觸檢察辦案人員有關。檢察機關內的部門分工也存在前后承繼的線性流動和不可逆特點,一旦某個部門案件受理不當,必然會對相關部門工作造成困擾,進而影響檢察機關整體的辦案效果。 案管部門將檢察機關傳統分散的受案模式集約化,通過集中統一受理案件,規范案件管轄、法定期限、案卷材料、法律文書、涉案款物、犯罪嫌疑人等項的受理標準,加大案件受理的審查力度和審查質量,有效管控案件入口,不僅避免了傳統受理模式的弊端,而且分擔了業務部門的事務性工作,利于其集中精力辦好案件。 檢察機關傳統的結案模式也是部門負責,缺乏必要的橫向監管。傳統結案模式在送案材料的規范性、法律文書的嚴謹性、涉案財物處理的及時性等方面缺乏必要的監督審核。案管部門統一負責檢察機關的結案審核工作,能夠以中立立場和旁觀者清的態度克服傳統弊端,確保向其他單位移送案件材料的規范齊備,切實維護檢察機關嚴格依法獨立公正的社會形象。 案管部門統一受案和結案審核功能具有開啟和關閉檢察機關辦案程序的“控制閥”價值。通過案管部門把關,不適格的案件進不來,不符合結案條件的案件出不去。案管部門控制著刑事訴訟檢察環節的案件出入口,是保障檢察機關受案質量和結案質量的重要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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