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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教你如何打債務官司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7227442
- 條形碼:9787547227442 ; 978-7-5472-2744-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律專家教你如何打債務官司 內容簡介
《法律專家為民說法系列叢書:法律專家教您如何打債務官司》根據實際情況,選取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耳聞目睹,甚至親身經歷的實例來講解具體的法律知識,具有很強的實務性。
法律專家教你如何打債務官司 目錄
1.只有借條的大額民間借貸,法院能支持嗎?
2.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3.朋友借款5萬,把借條寫成欠條,有區別嗎?
4.買賣合同定金和違約金同時存在,怎樣主張*有利?
5.當事人向法院要求調低違約金,法院一定支持嗎?
6.欠債期間,債務人無償轉移財產怎么辦?
7.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能向債務人主張嗎?
8.借條上有第三人簽名,算是擔保嗎?
9.欠條過了時效期間,法院就不支持了嗎?
10.怎樣防范欠條時效問題?
11.欠條或借條上數額大寫與小寫不一致怎么辦?
12.債務人死亡后,其繼承人有義務承擔還債責任嗎?
13.未成年子女在外借債,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14.夫妻一方在外大額舉債,另一方需要承擔還貸責任嗎?
15.公司被兼并,原先約定的訴訟管轄是否繼續有效?
16.離婚協議約定債務歸一方,債權人能否起訴要求原夫妻二人共同償還?
17.未經債權人同意轉移債務有效嗎?
18.可以把債權債務同時轉移給第三人嗎?
19,員工個人出具的欠條是否對公司發生效力?
20.債務人逃避債務,債權人可否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
21.債務人預期違約,保證人應否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22.賭債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23.夫妻一方的擔保債務,另一方需要承擔責任嗎?
24.還款時忘了讓債主寫收條怎么辦?
25.借條上的借款人不是實際借款人怎么辦?
26.沒有借條能不能形成借貸法律關系?
27.沒有約定利息,債權人能否要求債務人給付逾期利息?
28.民間借貸約定利息,法院一定支持嗎?
29.私自錄音能證明借款的事實嗎?
30.未載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從何時起計算訴訟時效?
31.借貸時能預先扣除利息嗎?
32.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債權人可以撤銷嗎?
……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關于借款合同的規定(節錄)
附錄二:*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附錄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關于擔保物權的規定(節錄)
附錄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附錄五:*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
解釋
法律專家教你如何打債務官司 節選
《法律專家為民說法系列叢書:法律專家教您如何打債務官司》: 第二,舉證責任不同。當事人合法權益受到對方侵害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來主張自身的權利。按照《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需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具體到民間借貸糾紛中,即要求債權人就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事實進行舉證,債務人對債務已經清償的事實進行舉證。”借條、欠條和收條這三者作為證據,在實踐中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借條持有人(被借款人)在訴訟中,憑借條只需要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經過即可證明“借款事實成立”,并主張權利,欠條持有人則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則必須對欠條形成的事實進行舉證。當欠條形成涉及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行為時,比如賭博負債等,就不能作為主張權利的憑證。與借條、欠條不同,收條持有人可以證明借貸合同已經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事實,并可以據此對債權人對債務已經履行部分重復的主張抗辯! 〉谌,訴訟時效不同!逗贤ā穼ζ胀ń杩詈贤脑V訟時效問題并無特殊規定,所以應適用《民法通則》**百三十五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敖钘l”作為雙方當事人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也是雙方借款合同的證明,如果約定債務履行期限,訴訟時效應從該履行期限屆滿時計算。當借條持有人起訴、主張權利或者借條出具人認諾債務時,訴訟時效發生中斷的效力,訴訟時效期間則應該“重新起算”。如果借條中債務履行期限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訴訟時效應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欠條”作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欠條形成之時即為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確定之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的債權持續處于受侵犯的狀態,如果欠條未約定具體還款期限,欠條持有人要在兩年內主張權利,否則就喪失勝訴的權利。而“收條”因其不作為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如果雙方當事人之間經審查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則不涉及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 ⌒枰赋龅氖,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會出現“借條”“欠條”與“收條”與其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情況,這時應該根據“名實解釋”的原則,以實際記載的內容來確定其性質。比如雙方當事人成立民間借貸合同時,借款人出具的條據雖然抬頭為“欠條”,實際內容卻記載借款事實、經過并約定利息,這種情況下,欠條與借條并無實質性差別,應作為借條看待,并適用借條的舉證責任、訴訟時效等相關規定! ≡诒景钢,李乙和李甲之間也沒有正式的借條,但李乙通過銀行轉賬給李甲20萬元,通過事實行為形成了李乙和李甲之間的借貸關系,因為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既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沒有借條并不影響李乙和李甲之間借貸關系的成立。李甲主張已經歸還借款,但既拿不出李乙出具的收條,也拿不出銀行的轉賬憑證。雖然有李甲母親和侄子的證人證言,但由于是親屬關系,其證明力較弱。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李甲不能舉證其已經償還欠款,因此要承擔敗訴的后果。 ……
法律專家教你如何打債務官司 作者簡介
劉勇,男,安徽睿正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主要從事公司法、金融、證券。 高闊,男,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法律碩士,現為安徽睿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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