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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207914
- 條形碼:9787510207914 ; 978-7-5102-0791-4
- 裝幀:簡裝本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 本書特色
《追兇十八年》是一部有關正義與執著的真實故事。
轟動世界的辛普森殺妻案已漸被遺忘,然而整整十八年過去,真兇卻依然逍遙法外。威廉·迪爾,一位著名的美國偵探,憑一己之力在十八年里鍥而不舍地追查本案真兇,*終用實證鎖定新嫌疑人,并證明歐吉·辛普森或許真的無罪。
本書由威廉·迪爾本人整理十八年探案經歷所著,華裔神探李昌鈺博士也參與本書創作并鼎力推薦。威廉·迪爾嚴謹的探案風格以及為正義鍥而不舍的職業精神值得每一位調查人員學習。
原書名為《O.J. Is Innocent And I Can Prove It》 由美國SkyHorse出版社出版,2012年由*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檢察出版社數字出版中心引進,中文書名譯為《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本書譯者為美籍華人袁木松先生,責任編輯徐珂。
在本書中文譯本中,通過引入數字二維碼技術,讀者可以利用手機或其他移動設備,獲取同本案內容相關的視頻、地圖、百科、街景、人物與圖片等各類相關資料,使閱讀突破傳統紙媒體限制。
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 內容簡介
《追兇十八年》內容全部源自真實案例。
1994年6月12日的夜晚,妮可·布朗·辛普森和羅恩·戈德曼被殘忍地殺死在洛杉磯市布倫特伍德區邦迪大道的家中。接下來的幾個星期里,是一連串的轟動新聞,包括一場全程直播的公路追捕以及歐吉·辛普森*終因涉嫌謀殺罪被逮捕。
但隨之而來的審判卻讓全美國上下一片嘩然。盡管全世界都認為歐吉就是本案的真兇,然而在這場“世紀大審判”中,陪審團卻*終認定歐吉無罪。迄今為止,洛杉磯警察局、洛杉磯地檢署、各個主流媒體以及世界大多數人都相信歐吉·辛普森能逃脫謀殺罪指控純屬僥幸。
然而,美國著名偵探威廉·迪爾卻認為,正是由于這種成見使得警方和大眾忽視了一個更有可能的嫌犯。
時至今日,迪爾和他的團隊已經耗時整整十八年,通過匯集大量證據和專家意見,他證明歐吉辛普森并非真正的兇手。
那么誰才是真兇呢?讓我們順著作者的調查一步一步地探尋案件真相。
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 目錄
作者的話
目錄序言
預言成真
開場白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丹·拉瑟
**章 合理的懷疑
第二章 如果墻壁可以說話
第三章 我的心靈之眼
第四章 探究真相的自由
第五章 打破沙鍋問到底
第六章 驅動的力量
第七章 “世紀大審判”
第八章 繼續探索
第九章 預見的答案
第十章 哭求幫助
第十一章 全面了解
第十二章 將要發怒
第十三章 不在現場的證明無懈可擊?
第十四章 一葉障目
第十五章 請教專家
第十六章 懷疑
第十七章 鼓勵
第十八章 否認
第十九章 暴露黑暗面
第二十章 “化身博士”
第二十一章 視覺隧道
第二十二章 沉思
第二十三章 證據在增加
第二十四章 親愛的杰森
第二十五章 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消失了
第二十六章 雜亂無章的證據資料
第二十七章 他生氣了
第二十八章 他有病……他有病
第二十九章 兩次心驚肉跳
第三十章 墻上的字
第三十一章 洛杉磯亂了
第三十二章 他找到了新工作
第三十三章 靜等來電
第三十四章 至關重要的新證據
第三十五章 災難和失望
第三十六章 新聞發布會和吉普車
第三十七章 布萊恩·道格拉斯提供的證據
第三十八章 杰森·辛普森的日記
第三十九章 可能的謀殺工具:刀
第四十章 并不存在的傳訊
第四十一章 電話
第四十二章 室友的電郵
第四十三章 拷問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第四十四章 帶血的襪子
第四十五章 歐吉測謊失敗了
第四十六章 李昌鈺博士
第四十七章 文森特·迪馬喬博士
第四十八章 我的同行和馬科研討會
第四十九章 采集的血樣
第五十章 針織絨帽和少量頭發
第五十一章 威廉·弗林博士
第五十二章 洛杉磯警察局的電郵說了什么?
第五十三章 丹尼絲·布朗
第五十四章 《如果是我做的》
第五十五章 在拉斯維加斯被捕:栽贓設陷
第五十六章 克里斯蒂·普勞蒂是什么貨色
第五十七章 電影節
第五十八章 檢察長會議
第五十九章 根據信息自由法提的請求
第六十章 正義和名聲:哪個更重要?
作者結語
作者簡介
參考書目
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 節選
妮可立刻跪倒在地,雙手向“我”抓來。“我”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見了,只看見她大把的頭發向“我”臉上飄來,然后是一個男人向“我”奔跑。“我”感覺“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男人。他邊跑邊朝“我”大叫,他一定以為“我”要強奸妮可。 “我”叫他走開,別管閑事,可他不聽,繼續逼近“我”。
“我”必須得離開這里,“我”一直向后退,盡可能地后退,一直退到了院門邊,“我”退不出去了,“我”被陷住了。
這個身魁體大的家伙知道,他就要逮住“我”了,他不停地逼近“我”,手腳并用,他太危險了,他要攻擊“我”,他要傷害“我”。
“我”不能站在那里等著這個家伙來傷害“我”,“我”必須自衛,“我”沒有別的選擇,他逼得“我”必須自衛,“我”亮出刀子威脅他,“我”沒有別的選擇,他逼得“我”沒有別的選擇。
“我”揮刀砍向他的手臂,但他還在向“我”逼近,“我”用手抓住了他,這時,“我”真的猛砍了,“我”先砍了他的胸口,又砍了他的脖子,他還是沒停下來,繼續一次次地向“我”逼近,“我”不想傷害他,但現在“我”不得不這樣做了,“我”必須阻止他,因為他認為“我”已經傷害了妮可。
“我”一定砍了他二、三十刀,他摔倒在地,滿臉血污。他倒下了,再也爬不起來了。
哦。我的天啦!“我”把他殺了,“我”自言自語。
他倒在了院門旁邊,眼睛還大大地睜著,他死了。“我”知道他死了。這個該死的家伙逼“我”殺了他。
此時,妮可開始呻吟,她想從地上抬起頭,“我”眼前這一幕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問自己,“我”來這里只是想和他說話,但她不聽。“我”到底該怎么辦?“我”必須有所行動。
妮可逼得“我”毫無選擇,她是唯一能認出“我”的人。
“我”不記得如何把妮可重新推到在人行道上,不記得如何把腳踩在她的背上,也不記得如何抓住她的金色頭發,提起她的頭,割斷她的咽喉。“我”只記得我必須這樣做, “我”必須殺了她。
妮可康斗房背后的小巷里傳來了汽車發動機沉悶的轟鳴聲,我一下子回到了現實中。我突然意識到我的呼吸有多么的急促,我剛才有多么的生氣。剛才我敲了妮可家的房門,謝天謝地,無人應答。我朝下一看,突然發現我竟然站在血泊中,血沒有全部干涸,我的腳下,草地上,人行道上,甚至樹葉上似乎都有一攤攤深紅色的干血。
此時此刻,我明明白白地意識到這里曾發生了什么,知道我為什么要親自來到了犯罪現場。妮可·辛普森頭部被擊打至少一次,喉管被割斷。羅恩·戈德曼身上被刺至少22刀,流出的血液接近1.5升。不管檢察官如何看待這個證據,妮可·辛普森和·羅恩·戈德曼的死顯然不是冷血殺手所為。冷血殺手作案都是事先預謀,然后在理智和預謀的心態下實施犯罪,而此案是一個精神錯亂的人在瘋狂、血腥和無法控制的憤怒狀態下對受害人進行擊打和刺殺。這明顯就是激情殺人。
……
追兇十八年-我證明辛普森無罪 作者簡介
威廉·迪爾,在過去五十年,威廉·迪爾在世界各地工作,足跡遍布美國大陸、加拿大、英國、西歐,東方的亞洲和加勒比海地區,主要是從事謀殺案調查。
1988年4月14日,威廉·迪爾被選進了美國警察名人堂,因為米羅兇殺案,他以私人偵探的身份獲得了天使獎。1981年,法庭任命他參與挖掘刺殺肯尼迪的兇手李·哈維·奧斯瓦爾德尸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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