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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010089157
- 條形碼:9787010089157 ; 978-7-01-008915-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本書特色
目前,學術界、高等院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普遍認為學生申訴制度健全完善后,將促使學校內部形成一種監督和糾錯機制,將減少學生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幾率,大大降低今后“學生告母校”案件的發生。高校自身建設也將在此過程中日趨規范。從這種意義上來說,高校也是學生申訴制度的受益者。 本書介紹了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實施現狀與問題、完善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探索與思考、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應遵循的幾項原則等內容。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內容簡介
浙江大學副校長、著名法學教授胡建淼曾經說過:學生是公民,我們要充分尊重他們的訴權,但也不允許違法亂紀行為通過訴訟得到變相的張揚。依法治校治的不僅僅是學生。更應該治好學校管理者和教育者。
近年來學生訴高校的案件不斷出現,這既不利于解決學校和學生之間的問題,同時,給我們并不富裕的司法資源帶來了更大的壓力。在這些教育糾紛中,學校成為糾紛的焦點,而學校“懲戒”行為導致的學生權益受損問題更是焦點中的焦點。
目前已經出臺的一些規定雖然對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也對學生權利的救濟引入了“正當程序”的概念,大大加強了對學生程序性權利的保護。但其建構的高校學生權利的救濟制度,特別是學生申訴制度和實施制度存在著一些差異和不足,在實踐中難以發揮效用。因此剖析高校學生申訴制度不足之處,并提出完善對策和建議,是當下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項重要任務。本書即是圍繞這些問題展開。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目錄
一、我國高校學生申訴法律制度的由來
二、我國高校學生申訴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
三、我國高校學生申訴權的特征
四、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法律依據和法理基礎
五、高校學生申訴制度和教育信訪制度的區別與聯系
六、建立和完善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意義
第二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實施現狀與問題
一、我國高校學生申訴現狀
二、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問題
第三章 完善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探索與思考
一、盡快組織制定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二、制定專門的高校學生申訴條例,進一步規范高校學生申訴制度
三、健全、完善學校層面申訴管理制度
四、探索適應高校學生教育管理的學生申訴制度新模式
第四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應遵循的幾項原則
一、當事人地位平等原則
二、以人為本原則
三、申訴不加罰原則
四、實事求是原則
五、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原則
六、法治原則
七、程序正義原則
第五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要件
一、申訴受理要件
二、申訴裁決要件
第六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時效
一、受理時效
二、裁決時效
第七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制度的當事人
一、申訴當事人的概念和種類
二、申訴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應確立的幾項基本制度
第九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機構
第十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訴的程序
第十一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斥裁決的證據規范
第十二章 我國高校學生申斥有關文書規范
附錄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
附錄2:有關校內申斥制度部分文書樣稿
參考文獻
結語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節選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內容簡介:浙江大學副校長、著名法學教授胡建淼曾經說過:學生是公民,我們要充分尊重他們的訴權,但也不允許違法亂紀行為通過訴訟得到變相的張揚。依法治校治的不僅僅是學生。更應該治好學校管理者和教育者。近年來學生訴高校的案件不斷出現,這既不利于解決學校和學生之間的問題,同時,給我們并不富裕的司法資源帶來了更大的壓力。在這些教育糾紛中,學校成為糾紛的焦點,而學校“懲戒”行為導致的學生權益受損問題更是焦點中的焦點。目前已經出臺的一些規定雖然對學生的權利與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也對學生權利的救濟引入了“正當程序”的概念,大大加強了對學生程序性權利的保護。但其建構的高校學生權利的救濟制度,特別是學生申訴制度和實施制度存在著一些差異和不足,在實踐中難以發揮效用。因此剖析高校學生申訴制度不足之處,并提出完善對策和建議,是當下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項重要任務。《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即是圍繞這些問題展開。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相關資料
插圖:內容合法是指行政行為有事實根據,證據確鑿;符合法律規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且符合法定目的。北大拒發兩證的行為在這方面似乎存在某些瑕疵。就事實和證據而言,授予學位的事實、證據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是考試成績合不合格,第二是學位論文是否通過,第三是是否具備相應學位要求的知識和能力水平。而知識和能力又主要反映在學習成績和論文質量上。這方面的基本證據就是學生學習成績表和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答辯決議。學位委員會對此的審查主要應是形式和程序性的,如審查學習成績表的成績是否有假,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是不是合法,其成員是否都具備資格,有沒有徇私舞弊的現象,答辯的程序是否有問題等。如果在這些方面都沒有問題,學位委員會對一篇已經答辯委員會通過的論文加以否定在證據上就有所欠缺。就適用法律、法規而言,教育部的規章規定畢業證和學位證書的頒發是可分的,而北大規定頒發畢業證要以取得學位證書為前提,兩證不可分,這顯然與教育部的規章有抵觸。至于學位的授予,《學位條例》第10條規定,應以學位委員會全體成員過半數通過。但在學位委員會開會時,往往并非學位委員會全體成員出席。在非全體成員出席的情況下,對于是否授予某學生學位,如已有全體成員過半數通過,自然可授學位,在不到半數時,則應征求未出席委員的意見,以最后確定其是否過半數。否則,即可能有違法律規定。就劉燕文案而言,校學位委員會有委員21人,出席16人,6人同意授劉燕文學位,不到半數。但如果未出席的5人到會,并都同意授劉學位,同意票即可過半數。當然,這種可能性很小很小。然而,可能性無論多小,但畢竟存在。
當代高校學生申訴制度探析 作者簡介
吳永明,男,現任云南師范大學學生申訴委員會秘書處負責人,副研究員,兼任云南法學研究會會員。長期主要從事高等學校大學生申訴案件的辦理及研究工作。近5年來作為項目負責人主持完成《師范生助學貸款難及欠費多的法律對策研究》、《法制視野下云南省大學生欠費預防及化解機制研究》等課題,在國內相關學術刊物發表了《大學生申訴制度探析》等論文10余篇。論文《維護師生權益,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獲2005年云南省教育科工會理論政策研究優秀論文二等獎、《弘揚優秀校園文化,消除校園非主流文化不良現象的影響》獲2003年云南省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廳論文評選二等獎、《健全校內申訴制度,維護專業技術人員在聘任制改革中的合法權益》獲2008年云南省工會評比一等獎。參與大學生德育、高校管理有關的橫縱向科研課題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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