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8789
- 條形碼:9787519798789 ; 978-7-5197-9878-9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本 本書特色
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讀本
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反間諜安全防范工作規定
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
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管理規定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本 內容簡介
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主體法條為主線,在主法條下設條文注釋、關聯法規等內容,后附與反間諜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本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適用提要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
**章 總則
**條 立法目的與依據
第二條 基本原則
第三條 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四條 間諜行為
第五條 統籌協調
第六條 主管機關
第七條 公民、國家機關及各單位的義務
第八條 支持、協助反間諜工作
第九條 保護和獎勵
第十條 追究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責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條 安全防范的主體責任
第十三條 宣傳教育責任
第十四條 不得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
第十五條 不得非法生產、銷售、持有、使用專用間諜器材
第十六條 舉報間諜行為
第十七條 重點單位管理制度和職責
第十八條 重點單位人員的反間諜防范
第十九條 重點單位物理防范
第二十條 重點單位技術防范
第二十一條 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許可
第二十二條 技術防范的標準制定及檢查檢測
第三章 調查處置
第二十三條 反間諜工作職權的范圍
第二十四條 查驗、問詢、查看
第二十五條 查驗電子設備、設施及有關程序、工具
第二十六條 有關個人和組織予以配合
第二十七條 傳喚
第二十八條 檢查
第二十九條 查詢財產信息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
第三十一條 采取查閱、調取、傳喚等措施的程序和要求
第三十二條 如實提供證據
第三十三條 出境限制
第三十四條 入境管控
第三十五條 撤銷不準出境、入境決定
第三十六條 網絡風險應對
第三十七條 技術偵察和身份保護措施
第三十八條 鑒定和評估
第三十九條 立案偵查
第四章 保障與監督
第四十條 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
第四十一條 物流運營單位、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義務
第四十二條 道路優先通行
第四十三條 進入有關場所
第四十四條 優先使用與依法征用
第四十五條 通關便利
第四十六條 保護、營救和補償
第四十七條 妥善安置
第四十八條 撫恤優待
第四十九條 科技創新
第五十條 人才建設
第五十一條 內部監督和安全審查
第五十二條 檢舉、控告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 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行政處罰
第五十五條 自首、立功
第五十六條 未履行反間諜安全防范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違規建設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 物流運營單位、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違規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 拒不配合數據調取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條 妨礙執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對查封、扣押、凍結財物的處理
第六十三條 對涉案財物的處理
第六十四條 對非法獲取利益的處理
第六十五條 上繳國庫
第六十六條 境外人員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十七條 行政處罰前的法定事項告知
第六十八條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第六十九條 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七十條 參照適用
第七十一條 施行日期
附錄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實施細則(2017.1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2015.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2018.4.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2024.2.27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2024.7.10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節錄)(2023.12.29修正)
反間諜安全防范工作規定(2021.4.26)
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2022.6.6)
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許可管理規定(2025.1.15)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1.17)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本 相關資料
編輯出版說明
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社會發展離不開法治護航,百姓福祉少不了法律保障。遇到問題依法解決,已經成為人們處理矛盾、解決糾紛的不二之選。然而,面對紛繁復雜的法律問題,如何精準、高效地找到法律依據,如何完整、準確地理解和運用法律,日益成為人們“學法、用法”的關鍵所在。
為了幫助讀者快速準確地掌握“學法、用法”的本領,我社開創性地推出了“法律單行本注釋本系列”叢書,至今已十余年。本叢書歷經多次修訂完善,現已出版近百個品種,涵蓋了社會生活的重要領域,已經成為廣大讀者學習法律、應用法律之必選圖書。
本叢書具有以下特點:
1.出版機構權威。成立于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是全國首家法律專業出版機構,始終秉承“為人民傳播法律”的宗旨,完整記錄了中國法治建設發展的全過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等榮譽稱號,入選“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
2.編寫人員專業。本叢書皆由相關法律領域內的專業人士編寫,確保圖書內容始終緊跟法治進程,反映最新立法動態,體現條文內涵。
3.法律文本標準。作為專業的法律出版機構,多年來,我社始終使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刊登的法律文本,積淀了豐富的標準法律文本資源,并根據立法進度及時更新相關內容。
4.條文注解精準。本叢書以立法機關的解讀為藍本,給每個條文提煉出條文主旨,并對重點條文進行注釋,使讀者能精準掌握立法意圖,輕松理解條文內容。
5.配套附錄實用。書末“附錄”部分收錄的均為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有的分冊還附有典型案例,使讀者在使用中更為便捷,使全書更為實用。
需要說明的是,本叢書中“適用提要”“條文主旨”“條文注釋”等內容皆是編者為方便讀者閱讀、理解而編寫,不同于國家正式通過、頒布的法律文本,不具有法律效力。本叢書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批評指正。
我們用心打磨本叢書,以期待為法律相關專業的學生釋法解疑,致力于為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撐起法律的保護傘。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2025年2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注釋本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屬的法律專業出版機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全國首批“數字出版轉型示范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專業法規編纂團隊。法規中心以國家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規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合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的各類法律圖書。法規中心長期與國家機關、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權威、專業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近年來策劃出版的暢銷圖書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釋義叢書”“新編法律小全書系列”“法律單行本注釋本系列”“學生常用法律手冊系列”“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配套解讀與實例系列”“最新法律法規小紅書系列”等。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自卑與超越
- >
我與地壇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朝聞道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有舍有得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