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走私罪 內容簡介
“例以輔律,非以破律”,案例對審判工作的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始終被我國各級法院所重視。《*高人民法院公報》每期都載有由*高人民法院批準、或者經*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的案例,要求各級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加以參考;從2000年開始,*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裁判文書;*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自1992年開始,編輯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選》。 我們經過將近一年時間的努力,推出本套叢書。在編輯的過程中,我們試圖使叢書具有以下鮮明的特點: 一、案例典型、真實。所選案例多屬于《*高人民法院公報》、*高人民法院及其業務庭通過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每一個案例都盡可能具有典型性。為了方便使用,我們歸納了每個案例的要旨,并作為“問題提示”列于案例之前。案例均保持真實性。涉及未成年人、個人隱私等內容的案件,隱去了部分真實姓名。 二、評析權威。除了《*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和*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書,其他案例均由主審法官或者專家對核心法律問題作出權威評析,尤其注重闡釋專業領域的熱點或疑難問題。 三、法律文件全面。“法律適用”部分具體分為[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請示答復]、[地方規范性文件]、 [司法政策]。其中*高人民法院對下級法院關于適用法律問題請示所作的答復、地方法院公布的司法文件、各級法院對審理某一類型案件的調研成果等內容,也是木套叢書比軟獨特的地方。 四、叢書分類細致、合理。本套叢書根據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不同類型(案由),分別單獨成冊。**批己推出民事類叢書共43種,現推出第二批刑事類叢書。 需要說明的是,有些案例是在新的相關法律出臺之前作出裁判的,因此在裁判和評析中可能會出現舊法的有關務款,但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依然重要,所以我們也有選擇地收入了此類案例,評析時以分析法律問題為主要目的。在 “法律適用”部分則列出*新法律依據。請讀者在使用過程中注忘。
走私罪 目錄
1、高慶亭、劉貴良走私、放縱走私案
問題提示:如何區分走私普通貨物罪和放縱走私罪?如何認定共同犯罪?
2、孟憲忠等人走私偽造的貨幣案
問題提示:行為人偷運偽造的人民幣入境,應如何定罪量刑?
3、何金柱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案
問題提示:行為人盜運珍貴文物出口的,應如何適用法律和確定罪名?
4、上海嶺嶺電子元器件公司勾結不法港商共同走私案
問題提示:單位刑事被告人應否參加訴訟?由誰代表單位刑事被告人參加訴訟?
5、吳清泉賄賂海關人員進行走私案
問題提示:行為人賄賂海關工作人員進行走私的,應如何定罪?
6、常義等十三人和丹東市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等五單位走私汽車案
問題提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走私的,如何認定其行為性質?如何正確適用法律?
7、劉起山、范占武、劉寧等人武裝走私案
問題提示:單位與執法人員勾結,以武裝掩護走私的,應如何定罪?
8、宋世璋被控走私普通貨物案
問題提示:在代理轉口貿易中未如實報關的行為是否構成走私罪?
9、上海華源伊龍實業發展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案
問題提示:擅自將“進料加工”的保稅貨物在境內銷售牟利行為如何定性?
……
第二部分 法律適用
走私罪 作者簡介
祝銘山: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一級大法官,現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朝花夕拾
- >
山海經
- >
伊索寓言-世界文學名著典藏-全譯本
- >
史學評論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隨園食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