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評注·總則編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357927
- 條形碼:9787301357927 ; 978-7-301-35792-7
- 裝幀:精裝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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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評注·總則編 本書特色
深度解讀刑訴條文,深入揭示法理精髓
清晰對照歷次修法過程,完整呈現規范流變歷程
理論實踐相結合,問題透析助提升
精細闡釋條文內涵,刑訴研究良書
實務工作者的案頭手冊, 研究者的文獻參考,學子的進階教材
法律新知,解惑釋疑,學理闡釋,細節錘煉
律、修、源、釋、評五大方面展開評注
刑事訴訟法評注·總則編 內容簡介
本書圍繞刑事訴訟法總則共108個條文從“律、修、源、釋、評”五個方面進行評注。“律”,即現行法律條文;“修”,以表格方式將歷次修法的新舊條文進行對照,呈現歷次修法的“刪、減、增、改”內容;“源”,運用歷史解釋方法,將每一條文的立法初衷(目的),修訂動因和爭論焦點進行細致梳理、歸納和總結,呈現修法的“生動場景”和歷史沿革;“釋”,運用法解釋學的研究方法,通過文義解釋、體系解釋、歷史解釋和目的解釋等對每個條文進行深度解讀和法理辨析,對法律條文和法律用語的解釋強調“于精致處雕琢”“于細節處錘煉”,對部分條文的解釋多達萬字以上;“評”,對每個條文存在的問題,包括理論上和實踐中的問題進行挖掘和闡釋,同時提出修訂和完善方案。
本書不是對刑事訴訟法法律規范和司法解釋的堆砌,也擺脫了傳統“條文操作說明書”或“條文理解注釋書”的寫作方法,更多的強調從法理、解釋和實踐三個維度對每個條文進行理解和把握,閱讀群體包括法學理論研究者、司法實務工作者以及法科學生。
本書可能是國內**部針對現行刑訴法條文的評注書。
刑事訴訟法評注·總則編 目錄
**編 總則**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條【立法宗旨】第二條【刑事訴訟法的任務】第三條【職權原則】【程序法定原則】第四條【國家安全機關職權】第五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原則】第六條【依靠群眾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第七條【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第八條【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職責】第九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刑事訴訟原則】第十條【兩審終審制】第十一條【審判公開原則】【辯護原則】**編 總則**章 任務和基本原則**條【立法宗旨】第二條【刑事訴訟法的任務】第三條【職權原則】【程序法定原則】第四條【國家安全機關職權】第五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原則】第六條【依靠群眾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第七條【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第八條【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職責】第九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刑事訴訟原則】第十條【兩審終審制】第十一條【審判公開原則】【辯護原則】第十二條【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有罪原則】第十三條【人民陪審制度】第十四條【訴訟權利的保障與救濟】第十五條【認罪認罰從寬原則】第十六條【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法定情形】第十七條【外國人犯罪適用本法原則】第十八條【刑事司法協助】
第二章 管轄第十九條【職能管轄分工】第二十條【基層法院管轄】第二十一條【中級法院管轄】第二十二條【高級法院管轄】第二十三條【*高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級別管轄的變通】第二十五條【地域管轄】第二十六條【優先管轄】【移送管轄】第二十七條【指定管轄】第二十八條【專門管轄】
第三章 回避第二十九條【回避的法定情形】第三十條【辦案人員違反禁止行為的回避】第三十一條【決定回避的程序】第三十二條【回避制度的準用規定】
第四章 辯護與代理第三十三條【自行辯護與委托辯護】【辯護人的范圍】第三十四條【委托辯護的時間】【辯護告知】第三十五條【法律援助機構指派辯護】第三十六條【值班律師】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責任】第三十八條【偵查期間的辯護】第三十九條【辯護人會見、通信】第四十條【辯護人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第四十一條【辯護人向辦案機關申請調取證據】第四十二條【辯護人向辦案機關告知證據】第四十三條【辯護律師收集材料】【辯護律師申請取證及證人出庭】第四十四條【辯護人行為禁止】【追究辯護人刑事責任的特別規定】第四十五條【被告人拒絕辯護】第四十六條【訴訟代理人】第四十七條【委托訴訟代理人】第四十八條【辯護律師執業保密及例外】第四十九條【妨礙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行使訴訟權利的救濟】
第五章 證據第五十條【證據的含義及法定種類】第五十一條【舉證責任】第五十二條【依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其罪】第五十三條【辦案機關法律文書的證據要求】第五十四條【向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行政執法辦案證據的使用】【證據保密】【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責任】第五十五條【重證據、不輕信口供】【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條件】第五十六條【非法證據排除】第五十七條【檢察院對非法收集證據的法律監督】第五十八條【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法庭調查】【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第五十九條【對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明】第六十條【庭審排除非法證據】第六十一條【證人證言的質證與查實】【有意作偽證或隱匿罪證的責任】第六十二條【證人的范圍和作證義務】第六十三條【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保障】第六十四條【作證保護】第六十五條【證人作證補助與保障】
第六章 強制措施第六十六條【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六十七條【取保候審的法定情形和執行機關】第六十八條【取保候審的方式】第六十九條【保證人的法定條件】第七十條【保證人的法定義務】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人應遵守的一般規定和特別規定】【對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的處理】第七十二條【保證金數額的確定與執行】第七十三條【保證金的退還】第七十四條【監視居住的法定情形與執行機關】第七十五條【監視居住的執行處所與被監視居住人的權利保障】第七十六條【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限的刑期折抵】第七十七條【被監視居住人應遵守的規定】【對被監視居住人違反規定的處理】第七十八條【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人的監督與監控】第七十九條【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第八十條【逮捕的批準、決定與執行】第八十一條【逮捕的法定條件】第八十二條【刑事拘留的對象和條件】第八十三條【異地拘留、逮捕】第八十四條【扭送的法定情形】第八十五條【拘留的相關程序】第八十六條【拘留后的訊問與處置】第八十七條【提請批準逮捕的程序】第八十八條【審查批準逮捕的程序】第八十九條【審查批準逮捕的決定權限】第九十條【審查批準逮捕的決定和執行】第九十一條【批準逮捕的期限和對不批準逮捕決定的執行】第九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不批準逮捕的復議、復核】第九十三條【逮捕的執行程序】第九十四條【對被逮捕的人應當及時訊問】第九十五條【羈押必要性審查】第九十六條【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第九十七條【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及對其處理程序】第九十八條【羈押期滿未能結案的處理】第九十九條【強制措施期滿的處理】**百條【偵查監督】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百零一條【附帶民事訴訟的提起】**百零二條【附帶民事訴訟中的保全措施】**百零三條【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和裁判】**百零四條【附帶民事訴訟一并審判及例外】
第八章 期間、送達**百零五條【期間及其計算】**百零六條【期間的耽誤及補救】**百零七條【送達】
第九章其他規定**百零八條【本法用語解釋】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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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評注·總則編 作者簡介
董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訴訟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第八屆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入選中組部國家重大人才計劃青年學者。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學術部主任,掛職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23.3-2024.3),現為第十三屆全國青聯委員,第一屆中央和國家機關青聯常委,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出版專著《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圖景》《監察與司法的銜接:理論、制度與機制》《檢察機關排除非法證據問題研究》,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期刊獨立發表論文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