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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二)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40453
- 條形碼:9787510940453 ; 978-7-5109-4045-3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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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含刑法修正案(十二) 內容簡介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出法律的特權。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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