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數據條例理解與適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34075
- 條形碼:9787521634075 ; 978-7-5216-3407-5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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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數據條例理解與適用 本書特色
為一部地方立法,專門寫一本釋義書
* 《上海市數據條例》是在《個人信息保護法》推出后出臺的*具代表性的地方數據法規,在數據權益保護、數據交易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方面作出了創新性的規定,對后續各地數據立法能夠起到一定的示范與參考作用,也為后續數據國家立法積累了地方探索經驗。
* 正確理解并適用《上海市數據條例》不僅成為了數商*為關心的問題,《上海市數據條例》也成為各類主體推動生活、經濟、治理數字化轉型合法開展的規則指引。
上海市數據條例理解與適用 內容簡介
《上海市數據條例》是在《個人信息保護法》推出后出臺的**部地方數據法規,對后續各地數據立法能夠起到一定的示范與參考作用,特別是在數據交易和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等方面更是作出了創新性的規定。自上海數據交易所設立以來,數商之間的市場交易更是以此條例為藍本,如何正確理解并適用條例規范成為了數商*為關心的問題。在數字時代推動下,為滿足數據交易日益增長的需求,對條例進行逐條理解與釋義,能夠加深其適用的深度,也優選地促進數據流通和開發利用。在主要內容上,本書對《上海市數據條例》逐條進行釋義,以條文詳解為核心、輔以本條主旨、核心概念、參考資料三模塊,分層次解讀每條規定。嚴格遵照法釋義學原理對各條文進行系統解釋,兼顧條文間的內在聯系和與其他法律的協調配合關系,全面系統地揭示條文的立法精神和立法者意圖。本書追求專業性、實用性和理論性的統一,期望為大數據相關從業者、數商、法律工作者及其他相關研究者提供學習和工作上的參考。
上海市數據條例理解與適用 目錄
**章 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基本定義】
第三條【基本原則】
第四條【政府職責】
第五條【部門職責】
第六條【首席數據官】
第七條【數據專家委員會】
第八條【基礎設施建設】
第九條【人才保障與宣傳教育】
第十條【數據標準化】
第十一條【行業組織】
第二章 數據權益保障
**節 一般規定
第十二條【通用原則】
第十三條【數據收集權益】
第十四條【數據使用、加工權益】
第十五條【數據交易權益】
第十六條【突發事件下的數據處理】
第十七條【行為規范】
第二節 個人信息特別保護
第十八條【知情和同意】
第十九條【同意規則】
第二十條【處理者的告知事項和告知方式】
第二十一條【更正和補充的權利、刪除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生物識別信息的保護】
第二十三條【公共場所或區域采集信息的規則】
第二十四條【自動化決策規則】
第三章 公共數據
**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五條【管理目標】
第二十六條【責任部門】
第二十七條【大數據資源平臺】
第二十八條【公共數據目錄】
第二十九條【公共數據分類管理】
第三十條【公共數據收集與存儲】
第三十一條【公共數據回傳】
第三十二條【非公共數據采購】
第三十三條【公共數據歸集】
第三十四條【數據庫建設】
第三十五條【數據質量管理】
第三十六條【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第三十七條【經費保障】
第二節 公共數據共享和開放
第三十八條【共享原則和機制】
第三十九條【共享數據的申請】
第四十條【共享數據的使用】
第四十一條【分類開放】
第四十二條【公共數據開放要求】
第四十三條【鼓勵公共數據開放應用】
第三節 公共數據授權運營
第四十四條【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
第四十五條【運營安全】
第四十六條【授權運營數據交易】
第四章 數據要素市場
**節 一般規定
第四十七條【建設目標】
第四十八條【數據流通利用】
第四十九條【市場主體培育】
第五十條【數據資產評估】
第五十一條【數據要素統計核算】
第五十二條【市場主體義務】
第二節 數據交易
第五十三條【數據交易服務機構】
第五十四條【數據交易服務機構規范】
第五十五條【數據交易禁止行為】
第五十六條【數據交易形式】
第五十七條【數據交易定價】
第五章 數據資源開發和應用
第五十八條【總體目標】
第五十九條【數據技術研發與數字產業化】
第六十條【數據賦能經濟數字化轉型】
第六十一條【數據賦能生活數字化轉型】
第六十二條【數據賦能治理數字化轉型】
第六十三條【數據資源設施和平臺建設】
第六十四條【空間載體】
第六章 浦東新區數據改革
第六十五條【創新探索】
第六十六條【共享探索】
第六十七條【數據交易所】
第六十八條【國際數據港建設】
第六十九條【探索制定低風險跨境流動數據目錄】
第七十條【產業發展】
第七十一條【數字信任體系】
第七章 長三角區域數據合作
第七十二條【建設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長三角國家樞紐節點】
第七十三條【長三角區域數據標準規范體系】
第七十四條【長三角區域數據共享】
第七十五條【長三角區域數據質量管理】
第七十六條【數字認證等跨區域協同】
第七十七條【長三角區域數據合作】
第八章 數據安全
第七十八條【數據安全責任主體】
第七十九條【數據安全保護義務】
第八十條【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
第八十一條【重要數據安全】
第八十二條【公共數據安全管理的特別規定】
第八十三條【數據安全風險監測預警】
第八十四條【數據安全應急處置】
第八十五條【安全檢測評估與協作】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六條【指引規定】
第八十七條【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信用懲戒】
第八十九條【公益訴訟】
第十章 附則
第九十條【參照執行】
第九十一條【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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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數據條例理解與適用 作者簡介
陳吉棟,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民商法博士(師從彭誠信教授),美國愛荷華大學訪問學者,入選2018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計劃(浦江學者)、上海市青年法學法律人才庫。主要從事民法基礎理論研究,近年來研究興趣為數據信息與人工智能法、都市法。兼任上海市人工智能社會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上海市數據交易專家委員會委員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