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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3234345
- 條形碼:9787543234345 ; 978-7-5432-3434-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其他這是一本非常實用的參考書,它詳細介紹了適用于社會科學研究者的研究方法和設計,雖然作者的介紹重點是定性方法,但是討論的方法同樣適用于定量研究者。本書的內容可以促使研究者重新審視他們的研究、規范自己的研究。書中不僅給出了好研究設計的關鍵步驟,并對研究設計中的關鍵概念給出了詳細解釋,還列出了研究中需要避免的問題,輔之以大量例子。因此,本書不僅方便了廣大學生和學者了解和學習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也推動了社會科學研究的規范化、科學化。
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 內容簡介
《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重點介紹了運用于政治科學領域的研究設計,以定性研究設計為主題,但同樣適用于其他社會科學學科的學生,并且對定量取向的學者也有一定的啟發意義。作者整合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所采用方法的共性,目的是提供有效的描述性或因果性推論。作者還進一步指出,定量研究的科學推論原則和建模方法也能幫助定性研究者提供得出更有邏輯、更可靠的推論。本書的內容可以促使研究者重新審視他們的研究、規范自己的研究。書中不僅給出了好研究設計的關鍵步驟,并對研究設計中的關鍵概念給出了詳細解釋,還列出了研究中需要避免的問題,輔之以大量例子。因此,本書不僅方便了廣大學生和學者了解和學習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也推動了社會科學研究的規范化、科學化。
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 目錄
譯者序
中文版序
中文版前言 增訂版前言
英文版前言
1 社會科學中的“科學”
1.1 導言
1.2 研究設計的主要組成部分
1.3 本章的主題
2 描述性推論
2.1 普遍知識與特定事實
2.2 推論:數據搜集工作的科學目標
2.3 關于定性研究的公式化模型
2.4 關于數據收集的公式化模型
2.5 概括總結歷史細節
2.6 描述性推論
2.7 判斷描述性推論的標準
3 因果關系與因果推論
3.1 定義因果關系
3.2 因果關系的其他定義
3.3 估計因果效應需要的假設
3.4 因果推論的判斷標準
3.5 建構因果理論的規則
4 確定觀測對象
4.1 不明確的研究設計
4.2 隨機選擇的局限
4.3 樣本選擇偏差
4.4 有目的地選擇觀察值
4.5 結論
5 在研究中需要避免的問題
5.1 測量誤差
5.2 排除相關變量:偏差
5.3 包含不相關變量會導致估計低效
5.4 內生性
5.5 對解釋變量進行賦值
5.6 控制研究環境
6 增加觀察值數量
6.1 基于單樣本的因果推論研究設計
6.2 到底多少觀察值才算足夠?
6.3 增加觀察值的數量
6.4 結束語
參考文獻
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 節選
領事法庭是各國駐滬領事所設的法庭。根據中英《南京條約》等不平等條約,西方列強在華享有領事裁判權,相關各國駐滬領事或總領事在上海設立了領事法庭。所謂領事裁判權,指的是一國通過駐外領事等對處于另一國領土內的本國國民根據其本國法律行使司法管轄權的制度,從而使得這些國民免受所在國的司法管轄。這是一種治外法權,它的存在,構成對所在國家屬地主權的侵犯。上海開埠后,一批國家先后在上海設立了領事館,按時間順序依次為:英國(1843)、美國(1846)、法國(1848)、葡萄牙(1853)、荷蘭(1854)、德國(1854)、西班牙(1856)、丹麥(1856)、挪威(1856)、意大利(1861)、俄羅斯(1861)、比利時(1863)、日本(1872)。從邏輯上講,領事館的設立,意味著同時可以設立領事法庭。領事法庭庭長或審判官多由領事或副領事擔任,并設有政府任命的或民選的審判員。只有意大利、日本兩國特設審判官,美國則以司法委員兼任。 領事公堂始設于1882年,為在滬各國領事聯合組成的法庭,成員每年由領事團選出各國領事若干人組成,*初是三人,后來為五人,專門受理以公共租界工部局作為被告的民事案件。這一機構在當時中國與世界上都是獨一無二的。這是一個行政法庭,具有國際性,但并沒有一個完整的、各國領事共同認可的法律文本,上海租界也沒有為此制訂過任何專門的類似于法律的條文。審理案件時,法官只能根據自己的司法理念與經驗做出判斷,因此,來自于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觀念都能起到一些作用。實踐中,這個機構確實起到一些作用。據統計,1882年至1941年的50多年間,領事公堂受理案件凡55件,其中,工部局敗訴23件,工部局勝訴7件,駁回起訴10件,庭外結案5件,其他未決、無記錄、自然結案等共10件。 會審公廨也稱“會審公堂”,根據中國和列強批準的《洋涇浜設官會審章程》,由中國政府于1869年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正式設立,由上海道臺委派同知官員擔任讞員,主持審理租界內華人為被告的民事和盜竊、斗毆等比較輕微的刑事案件,涉及外國人利益時,如原告為外國人或被告為外國人所雇傭或延請的華人為被告的案件,外國領事聽訟或參加會審。晚清時期的會審公廨是一個中外混合法庭,但是民國初年以后發生變化,特別是在上海辛亥起義以后,各國駐滬領事借機完全掌控了會審公廨,會審公廨無論從形式還是實質上,都成了列強所控制的司法機構。直至1926年,會審公廨才由中國政府收回。
社會科學中的研究設計(增訂版) 作者簡介
加里·金,美國哈佛大學阿爾伯特·魏斯赫德三世(Albert J. Weatherhead III)學院教授,曾是美國國家科學院、美國統計學學會、美國科學促進會、美國藝術及科學學院、政治學方法論學會及美國政治及社會科學學院的院士或成員。其研究主要集中在社會科學方法論領域。羅伯特·基歐漢,普林斯頓大學伍德羅·威爾遜學院教授,曾出任美國國際關系學會及美國政治科學學會的會長。其研究集中在國際關系領域。悉尼·維巴,哈佛大學政府學院榮休教授,在哈佛執教35年并曾出任政府系系主任、政府學院副院長等行政職位,也曾擔任為哈佛大學出版社董事會主席及美國政治科學學會會長。其研究集中在美國及比較政府研究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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