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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典小說普及文庫: 包青天奇案 版權(quán)信息
- ISBN:9787553804682
- 條形碼:9787553804682 ; 978-7-5538-0468-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古典小說普及文庫: 包青天奇案 內(nèi)容簡介
包拯是北宋仁宗時的名臣,曾以龍圖閣直學(xué)士權(quán)知開封府,以審案明察、執(zhí)法嚴(yán)峻、清正廉潔、不畏權(quán)貴而知名。包公甚至還被神化,不只審理人間的冤獄奇案,連陰間的案件也能管了。明代中葉,政治極其黑暗腐敗。老百姓盼望有清正廉明的“清官”出現(xiàn),而統(tǒng)治者也需要有“清官”來澄清吏治,緩和矛盾。于是,歌頌清官的明察與廉潔的公案小說開始流行。凡是有關(guān)疑難案件的審判故事,往往都推到包公身上,便有人把流傳在民間的包公故事搜集起來,摻雜一些史書雜記的材料,編成了《包青天奇案》這部包羅著百件訟案的話本總集。
中國古典小說普及文庫: 包青天奇案 目錄
阿彌陀佛講和
觀音菩薩托夢
嚼舌吐血
咬舌扣喉
鎖匙
包袱
葛葉飄來
招帖收去
夾底船
接跡渡
卷之二
黃菜葉
石獅子
偷鞋
烘衣
龜人廢井
鳥喚孤客
臨江亭
白塔巷
血衫叫街
青靛記谷
卷之三
裁縫選官
廚子做酒
殺假僧
賣皂靴
忠節(jié)隱匿
巧拙顛倒
試假反試真
死酒實死色
氈套客
陰溝賊
卷之四
三寶殿
二陰葩
乳臭不碉
妓飾無異
遼東軍
岳州屠
久鰥
絕嗣
耳畔有聲
手牽二子
卷之五
窗外黑猿
港口漁翁
紅衣婦
烏盆子
牙簪插地
繡履埋泥
蟲蛀葉
啞子棒
割牛舌
騙馬
卷之六
金鯉
玉面貓
移椅倚桐同玩月
龍騎龍背試梅花
奪傘破傘
瞞刀還刀
紅牙球
廢花園
惡師誤徒
獸公私媳
卷之七
獅兒巷
桑林鎮(zhèn)
斗粟三升米
聿姓走東邊
地窨
龍窟
善惡罔報
壽天不均
三娘子
賊總甲
卷之八
江岸黑龍
牌下土地
木印
石碑
屈殺英才
侵冒大功
扯畫軸
審遺囑
箕帚帶入
房門誰開
卷之九
兔戴帽
鹿隨獐
遺帕
借衣
壁隙窺光
桷上得穴
黑痣
青糞
和尚皺眉
西瓜開花
卷之十
銅錢插壁
蜘蛛食卷
尸數(shù)椽
鬼推磨
栽贓
扮戲
瓦器燈盞
床被什物
玉樞經(jīng)
三官經(jīng)
中國古典小說普及文庫: 包青天奇案 節(jié)選
《包青天奇案》: 話說山東兗州府曲阜縣,有姓呂名毓仁者,生子名如芳,十歲就學(xué),穎異非常。時本邑陳邦謨副使聞知,憑其子業(yè)師傅文學(xué)即毓仁之表兄為媒,將女月英以妻如芳,冰議一定,六禮遂成。越及數(shù)年,毓仁敬請表兄傅文學(xué)約日完娶,陳乃備妝奩送女過門,國色天姿,人人稱羨,學(xué)中朋友俱來慶新房。內(nèi)有吏部尚書公子朱弘史,是個風(fēng)情澆友。自夫婦合巹之后,陳氏奉姑至孝,順夫無違。豈期喜事方成,災(zāi)禍突至,毓仁夫婦雙亡,如芳不勝哀痛。守孝三年,考入黌宮,聯(lián)捷秋闈,又產(chǎn)麟兒,陳氏因留在家看顧。如芳功名念切,竟別妻赴試。陡遇倭警,中途被執(zhí),惟仆程二逃回,報知陳氏,陳氏痛夫幾絕,父與兄弟勸慰,乃止。其父因道:“我如今赴任去急,慮汝一人在家,莫若攜甥同往。”陳氏道:“爺爺嚴(yán)命,本不該違。奈你女婿鴻雁分飛,今被擄去,存亡未知,只有這點骨血,路上倘有疏虞,絕卻呂氏之后。且家中無主,不好遠(yuǎn)去。”副使道:“汝言亦是。但我今全家俱去,只汝二位嫂嫂在家,汝可常往,勿在家憂悶成疾。”副使別去。陳氏凡家中大小事務(wù),盡付與程二夫妻照管,身旁惟七歲婢女叫做秋桂伏侍,閨門不出,內(nèi)外凜然。不意程二之妻春香,與鄰居張茂七私通,日夜偷情。茂七因謂春香道:“你主母青年,情欲正熾,你可為我成就此姻緣。”春香道:“我主母素性正大,毫不敢犯,輕易不出中堂,此必不可得。”茂七復(fù)戲道:“你是私心,怕我冷落你的情意,故此不肯。”春香道:“事知難圖。”自此,兩人把此事亦丟開不提。 且說那公子朱弘史,因慶新房而感動春心,無由得入。得知如芳被擄,遂卜館與呂門相近,結(jié)交附近的人,常常套問內(nèi)外諸事,倒像真實憐憫如芳的意思。不意有一人告訴:“呂家世代積德,今反被執(zhí),是天無眼睛。其娘子陳氏執(zhí)守婦道,出入無三尺之童,身旁惟七歲之婢,家務(wù)支持盡付與程二夫妻,程二毫無私意,可羨可羨。”弘史見他獨夸程二,其婦必有出處。遂以言套那人道:“我聞得程妻與人有通,終累陳氏美德。”其人道:“相公何由得知?我此處有個張茂七,極好風(fēng)月,與程二嫂朝夕偷情。其家與呂門連屋,或此婦在他家眠,或此漢在彼家睡,只待丈夫在莊上去,就是這等。”弘史心生計道:我當(dāng)年在他家慶新房時,記得是里外房間,其后有私路可人中間。待我打聽程二不在家時,趁便藏入里房,強抱奸宿,豈不美哉!計較已定。 次日傍晚,知程二出去,遂從后藏入已定。其婦在堂喚秋桂看小官,進房將門扣上,脫衣將洗,忽記起里房透中間的門未關(guān),遂赤身進去,關(guān)訖就洗。此時弘史見雪白身軀,已按捺不住。陳氏浴完復(fù)進,忽被緊抱,把口緊緊掩住,弘史把舌舔人口內(nèi),令彼不能出聲。陳氏猝然遇此,舉手無措,心下自思道:身已被污,不如咬斷其舌,死亦不遲。遂將弘史舌尖緊咬。弘史不得舌出,將手扣其咽喉,陳氏遂死。弘史潛跡走脫,并無人知。 移時,小兒啼哭,秋桂喊聲不應(yīng),推門不開,遂叫出春香,提燈進來,外門緊閉,從中間進去,見陳氏已死,口中出血,喉管血蔭,袒身露體,不知從何致死,乃驚喊。族眾見其婦如此形狀,競不知何故。 內(nèi)有吳十四、吳兆升說道:“此婦自來正大,此必是強奸已完,其婦叫喊,遂扣喉而死。我想此不是別人,春香與茂七有通,必定是春香同謀強奸致死。”就將春香鎖扣伴死,將陳氏幼子送往母家乳哺。 次日,程二莊上回來,見此大變,究問緣由,眾人將春香通奸同謀事情說知。程二即具狀告縣:告為強奸殺命事:極惡張茂七,迷曲蘗為好友,指花柳為神仙。貪妻春香姿艾,乘身出外調(diào)奸,恣意橫行,往來無忌。本月某日,潛入臥房,強抱主母行奸,主母發(fā)喊,剪喉殺命。身妻喊驚鄰甲共證。滿口血凝,任挽天河莫洗;裸形床上,忍看被垢尸骸。痛恨初奸某妻,再奸主母。奸妻事小,殺主事大。懇準(zhǔn)正法填命,除惡申冤。上告。當(dāng)時知縣即行相驗。只見那婦人尸喉管血蔭,口中血出。令仆將棺盛之。帶春香、茂七一干人犯鞫問。即問程二道:“你主母被強奸致死,你妻子與茂七通奸同謀,你豈不知情弊?”程二道:“小的數(shù)日往莊上收割,昨日回來,見此大變,詢問鄰族,吳十四、吳兆升說妻子與張茂七通奸,同謀強奸主母,主母發(fā)喊,扣喉絕命,小的即告爺爺臺下。小的不知情由,望爺爺究問小的妻子,便知明白。”縣官問春香道:“你與張茂七同謀,強奸致死主母,好好從直招來。”春香道:“小婦人與茂七通奸事真,若同謀強奸主母,并不曾有。”知縣道:“你主母為何死了?”春香道:“不知。”官令拶起。春香當(dāng)不起刑法,道:“爺爺,同謀委實沒有,只茂七曾說過,你主母青年貌美,教小婦人去做腳。小婦人道,我主母平日正大,此事畢竟不做。想來必定張茂七私自去行也未見得。”官將茂七夾起問道:“你好好招來,免受刑法!”茂七道:“沒有。”官又問道:“必然是你有心叫春香做腳,怎說沒有此事?”當(dāng)時吳十四、吳兆升道:“爺爺是青天,既一事真,假事也是真了。”茂七道:“這是反奸計。爺爺,分明是他兩個強奸,他改做小的與春香事情,誣陷小的。”官將二人亦加刑法,各自爭辯。官復(fù)問春香道:“你既未同謀,你主母死時你在何處?”春香道:“小婦人在廚房照顧做工人,只見秋桂來說,小官在那里啼哭,喊叫三四聲不應(yīng),推門又不開,小婦人方才提燈去看,只見主母已死,小婦人方喊叫鄰族來看,那時吳十四、吳兆升就把小婦人鎖了。小婦人想來,畢竟是他二人強奸扣死出去,故意來看,誣陷小婦人。”官令俱各收監(jiān),待明日再審。 次日,又拿秋桂到后堂,官以好言誘道:“你家主母是怎么死了?”秋桂道:“我也不曉得。只是傍晚叫我打水洗浴,叫我看小官,他自進去把前后門關(guān)了。后來聽得腳聲亂響,口內(nèi)又像是說不出,過了半時,便無聲息,小官才啼,我去叫時他不應(yīng),門又閉了。我去叫春香姐姐拿燈來看,只見衣服也未穿,死了。”官又問:“吳十四、吳兆升常在你家來么?”秋桂道:“并不曾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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