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精)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4762892
- 條形碼:9787544762892 ; 978-7-5447-6289-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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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精) 本書特色
了解美國民主共和政體,豆瓣8.9分,又名《聯邦黨人文集》,尹宣重譯,劉蘇里等眾多學人鼎力推薦
想了解美國,先了解憲法讀懂美國憲法,先讀懂《聯邦論》經典譯文 校勘重版
今天我們溫習這份珍貴的歷史文獻,得到的遠不只是知曉歷史人物在特定歷史時段,展現出的驚世駭俗的勇氣和智慧,更是這種勇氣和智慧的光芒,給我們今天帶來的啟示和鼓舞。
——《劉蘇里·名家大課》本書以前有一個中譯本,名為《聯邦黨人文集》。如今,尹宣先生重譯《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翻譯這樣一部政治學名作,要做到信達雅相當不易,為此,譯者做了相當的案頭工作,修改了一些似乎已經定型的提法。比如本書的中譯名,譯者進行了歷史事實的考證,指出當時寫這些文章的時候,還不存在一個聯邦黨(聯邦黨是美國聯邦制度按照憲法建立以后的1791年才成立,而且只存在了34年),因而原作者們只是聯邦主義者或聯邦論者。根據這一事實,譯者采用了現在的書名。
——顧肅《<聯邦論>思考制約權力》
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精) 內容簡介
《聯邦論》是一本有關美國憲法的文集,在美國歷史上有名的制憲會議時期(1785年),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等三人為爭取批準新憲法,在紐約報刊上以共同筆名發表了一系列的論文,后結集成書,共收入論文85篇。
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精) 目錄
《聯邦論》漢語譯本序言
**篇 請大家一起來研究新憲法
第二篇 美利堅國土相連,同文同種,理當聯合為一個國家
第三篇 聯合為一個全國政府,有利抵御外來威脅
第四篇 強有力的聯邦,才能提供強有力的國防
第五篇 形成幾個聯盟的*大危險:彼此為敵
第六篇 古外戰爭起因論
第七篇 各個聯盟之間開戰的幾種潛在原因
第八篇 一論軍事:需要建立常備軍,但不能以軍治國
第九篇 現代政治科學的發展,擴大了共和國的半徑
第十篇 代議制的共和制,能適用于廣土眾民的國家
第十一篇 聯合有利發展商業,早日建立海軍
第十二篇 聯合為一個國家,有利增加稅收,便于打擊走私
第十三篇 養一個政府,比養十三個政府便宜
第十四篇 代議制共和國可用于廣土眾民
第十五篇 聯盟已臨近全面崩潰
第十六篇 聯邦政府要能直接管理公民個人
第十七篇 聯邦政府不會剝奪各邦政府的權力
第十八篇 聯盟失敗的例證:希臘的近鄰同盟和亞該亞同盟
第十九篇 聯盟失敗的例證:德意志、波蘭和瑞士
第二十篇 聯盟體制失敗的例證:荷蘭
第二十一篇 當前聯盟體制的主要問題
第二十二篇 現存聯盟體制的其他主要缺點
第二十三篇 我們需要一部憲法
第二十四篇 一論軍事:建立常備軍的必要
第二十五篇 二論軍事:軍隊應該置于聯邦政府領導之下
第二十六篇 三論軍事:再論設立常備軍的必要
第二十七篇 聯邦政府的施政,會勝過各邦政府
第二十八篇 政府需要動用武力的場合:人民的原始自衛權
第二十九篇 論民兵
第三十篇 一論財政:對聯邦政府的征稅權,不應加以限制
第三十一篇 二論財政:再論聯邦政府應該擁有不受限制的征稅權
第三十二篇 三論財政:各邦政府應該擁有獨立的征稅權
第三十三篇 四論財政:各邦與聯邦的關系:并存而非從屬
第三十四篇 五論財政:再論兩級政府并享征稅權
第三十五篇 六論財政:限制聯邦征稅權可能帶來的麻煩:眾議院將由地主、商人和專業人士組成
第三十六篇 七論財政:兩套征稅班子,雙重征稅制
第三十七篇 制憲會議能折中各種利益,制定一部可操作的憲法,是美國之幸
第三十八篇 古代希臘羅馬,憲法常由一人構想而成
第三十九篇 共和制的基本特點;聯邦政府和國民政府的區別
第四十篇 代表會議是否有權制定和推薦這部憲法
第四十一篇 憲法授予聯邦政府的**類權力:國防
第四十二篇 第二類權力:外交;第三類權力:內政
第四十三篇 第四類權力:聯邦獨享、各邦不得分享之權
第四十四篇 第五類權力:對邦權的限制;第六類權力:聯邦立法的*高地位
第四十五篇 一論邦權:聯邦政府會不會侵吞各邦政府的權力
第四十六篇 二論邦權:聯邦如果侵犯邦權,會遇到各邦政府、人民和民兵的反抗
第四十七篇 一論三權分開,相互交織
第四十八篇 再論三權分開,相互交織
第四十九篇 不定期向人民呼吁,不是糾正違憲做法的適當辦法
第五十篇 定期向人民呼吁,也不是糾正違憲做法的適當辦法
第五十一篇 三權分立,相互制約,讓抱負與抱負相克相生
第五十二篇 一論眾議院:選民資格,候選人資格和任期
第五十三篇 二論眾議院:任期兩年,是否太長
第五十四篇 三論眾議院:席位分配規則,是否合理
第五十五篇 四論眾議院:六十五名議員,是否人數太少
第五十六篇 五論眾議院:再論議員人數是否太少
第五十七篇 六論眾議院:議員是否會從*不同情人民大眾的階層產生
第五十八篇 七論眾議院:議員人數將隨著人口的增長而相應增加
第五十九篇 八論眾議院:聯邦有權*終決定議員選舉辦法
第六十篇 九論眾議院:聯邦是否要通過選舉偏袒受寵階層
第六十一篇 十論眾議院:再論議員選舉的地點和時間
第六十二篇 一論參議院:設計參議院的初衷:人數較少,任期較長,提高決策穩定性
第六十三篇 二論參議院:建立國家性格的崇高感;不會走向貴族制的暴政
第六十四篇 三論參議院:參議院與總統分享締約權
第六十五篇 四論參議院:對彈劾案的審訊權
第六十六篇 五論參議院:再論參議院擔任彈劾案的審訊庭
第六十七篇 反對派對總統形象的丑化
第六十八篇 一論總統:產生辦法,若非盡善盡美,至少出類拔萃
第六十九篇 二論總統:權力分類,每項權力的范圍和大小,與英國國王比,與紐約邦長比
第七十篇 三論總統:行政權應集于一人之手
第七十一篇 四論總統:任期四年,是長是短
第七十二篇 五論總統:不許連任可能引發的五種不良后果
第七十三篇 六論總統:薪水不增不減;對議會兩院決議有相對否決權
第七十四篇 七論總統:獨掌軍權,獨掌赦免權
第七十五篇 八論總統:與參議院共享締約權
第七十六篇 九論總統:與參議院分享人事權:提名權和任命權
第七十七篇 十論總統:再論人事權,總統的其他權力
第七十八篇 一論司法:司法部門的組成方式和權力范圍
第七十九篇 二論司法:法官職務薪水應穩定,不稱職可彈劾
第八十篇 三論司法:聯邦法院審理的案件類型
第八十一篇 四論司法:司法權的劃分,聯邦*高法院與下級法院的分工
第八十二篇 五論司法:聯邦法院與各邦法院的關系
第八十三篇 六論司法:是否繼續采用陪審團審訊制
第八十四篇 拾遺補漏
第八十五篇 結語
附錄一 獨立宣言
附錄二 聯盟條款
附錄三 美利堅聯邦憲法
附錄四 聯邦憲法修正案
附錄五 主要注釋索引
附錄六 再次燃起的憲法尋根熱忱
附錄七 是《聯邦黨人文集》,還是《聯邦主義文集》?
附錄八 美國財政之父:怪才漢密爾頓
譯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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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精) 作者簡介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1757—1804),美國金融家、軍官、政治家,美國開國元勛之一,美國首任財政部長。
詹姆斯·麥迪遜(1751—1836),美國第四任總統(1809—1817),美國開國元勛之一,世稱“美國憲法之父”。
約翰·杰伊(1745—1829),美國政治家、革命家、外交家和法學家。曾任美國最高法院法官,1789年至1795年出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尹宣,祖籍湖南邵陽,1942年5月生于廣西桂林。1963年畢業于華中師范學院(現華中師范大學)外語系俄語專業,同年起于武漢市第一中學教授俄語,后自學英語并一直任英語教師。1981年,譯出伊麗莎白·布什著《現代美國文學簡介(1919-1980)》。1982-1984年,譯出麥克米倫版《美國文學選讀》四卷。1988年初,赴美留學,主修社會學。1991年,畢業于芝加哥伊利諾伊大學社會學系,獲社會學碩士學位。2001年回國定居。1998-2000年,譯出麥迪遜著《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2007-2008年,譯出漢密爾頓、麥迪遜、杰伊合著《聯邦論:美國憲法述評》。2009年元月,心臟病突發,病逝于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