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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道德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164948
- 條形碼:9787100164948 ; 978-7-100-16494-8
- 裝幀:8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律與道德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法學專業學者、研究人本書為美國20世紀著名法學家龐德的重要著作。作者介紹了19世紀思考法律與道德之關系的三種方式(歷史的、分析的、哲學的),并追溯了每一種方式的由來和發展。作者指出法律既不能遠離倫理習俗,也不能落后太多。但法律規范絕不是對倫理習俗所做的權威發布,而是對傳統規范所做的技術性處理,或者是對權威的法外命題所做的技術性改編。
法律與道德 內容簡介
本書深刻地討論了法律實踐和法律理論中的一個根本性、基礎性的問題,即法律與道德之關系的問題,涉及法律(學)是什么、法律規范的效力來源及其司法適用等問題;分析了回答這一問題的三種思考方式——歷史的、分析的和哲學的視角——的由來和發展;并指出在法律領域,各門社會科學必須攜手合作,更為重要的是必須與法學攜手合作。
法律與道德 目錄
第二版前言
**版前言
Ⅰ歷史的視角
Ⅱ分析的視角
Ⅲ哲學的視角
參考文獻
索引
法律與道德 節選
19世紀的法律科學認為,所有的法律規則都潛在于法學家的頭腦之中,它們是通過純粹的邏輯演繹而得以發現的。隨著這一觀念——法律規范是終局性的,并且所有法律規范都以一種邏輯形式而存在一一的徹底崩潰,人們設想的法律規范和道德原則在適用上的區別基本上已經失去了意義。在一個經濟高度發達的社會中,諸如財產規則、商業交易規則以及維護既得利益和交易安全的規則,具有而且應當具有一般性和強制適用性。但是,這些規則并不是法律的全部。不能像分析法學家那樣,試圖將它們看作是所有法律規范的典型。人類行為的規范,以及決定在民事活動何種行為應當負責以及如何負責的規范,都容有高度的個別化適用。的確,在這種場合中,法律適用一個審慎的人在當時會采取的行為標準,并把這個標準指示給陪審團。實際上,這一標準被看作一條道德命題,用來整合具體案件中各人對公正性和合理性的見解。因此在羅馬法上,對擁有權益者適用審慎管理人的行為標準,對涉及誠信的交易雙方,適用審慎且勤勉的家父的行為標準。法律與道德在適用上的對立,唯有在財產法和貿易法上才顯得重要,在19世紀這兩個領域地位顯赫,如今則趨于消失在有關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法中,而后者的發展勢頭卻方興未艾。 將法律和道德徹底分開的做法(像分析法學家所追求的那樣),以及將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像自然法學家所追求的那樣),都是錯誤的。因為,就主旨和適用而言,即使前述有關道德73和法律之間的分析性差異是成立的,但在三種情況下,倫理學說對法學家來說基本上是沒用的;而在那三種情況下,一些重要的法律領域至少會表現出一種道德無涉的特征。首先,為了維護一般安全中的社會利益,為了預防沖突并在私人爭斗領域建立起法律秩序,法律必須處理許多存在道德差異的事物。在財產法和商業貿易法領域的許多案子中,法律或許需要兩種同等公正的備選行動方案,但為了保證確定性,法律必須在二者中選擇一個并把它規定下來。對于這類案子,發達的法律體系往往展示了案情細節上的高度差異性。在此,道德義務通常就是以這種方式附著在法律規范之上的,因為存在于社會制度安全中的社會利益是法律*重要的基礎之一。亞里士多德在區分依據自然的公正或主觀公正,以及那些唯有依據習慣或法規才能號稱公正的事物時,就指出了這一點。他告訴我們,只有對那些性質上是中立的事物來說,依據習慣或法規的公正才是可能的。
法律與道德 作者簡介
羅斯科??龐德(1870-1964),美國20世紀著名法學家,“社會學法學”運動的奠基人,美國法律現實主義運動的早期代表人物,其一生論著頗豐。 譯者簡介:陳林林,法學博士、博士后,現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導,浙江大學法理研究所所長、法學理論重點學科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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