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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含相關司法解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34322
- 條形碼:9787510934322 ; 978-7-5109-3432-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含相關司法解釋) 內容簡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21年12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書收錄了近期新《民事訴訟法》及2020年公布的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含相關司法解釋) 目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2021年12月2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0年12月23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12月23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年12月23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含相關司法解釋) 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含相關司法解釋)》: 第三章 審判組織 第四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m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鶎尤嗣穹ㄔ簩徖淼幕臼聦嵡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審民事案件,可以由審判員一人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 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谒氖粭l 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中級人民法院對**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結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訴的第二審民事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l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審的,按照**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ㄒ唬┥婕皣依妗⑸鐣怖娴陌讣; 。ǘ┥婕叭后w性糾紛,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 (三)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或者其他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 。ㄋ模⿲儆谛骂愋突蛘咭呻y復雜的案件; 。ㄎ澹┓梢幎☉斀M成合議庭審理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的案件。 第四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的,應當裁定轉由合議庭審理! ‘斒氯苏J為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轉由合議庭審理;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谒氖臈l 合議庭的審判長由院長或者庭長指定審判員一人擔任;院長或者庭長參加審判的,由院長或者庭長擔任。 第四十五條 合議庭評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評議應當制作筆錄,由合議庭成員簽名。評議中的不同意見,必須如實記入筆錄。 第四十六條 審判人員應當依法秉公辦案! 徟腥藛T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 審判人員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谒恼 回避 第四十七條 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ǘ┡c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ㄈ┡c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審判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徟腥藛T有前款規定的行為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叭钜幎,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簧暾埢乇艿娜藛T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決定前,應當暫停參與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緊急措施的除外! 〉谒氖艞l 院長擔任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時的回避,由審判委員會決定;審判人員的回避,由院長決定;其他人員的回避,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決定! 〉谖迨畻l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應當在申請提出的三日內,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作出決定。申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決定時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被申請回避的人員,不停止參與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對復議申請,應當在三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通知復議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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