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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茖W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293950
- 條形碼:9787300293950 ; 978-7-300-29395-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結合《民法典》以及近年來我國司法實踐的發展經驗,對版進行修改和完善,增加了《民法典》的相關條文,并將其作為研討法學方法論的素材,還借由相關案例對法學方法論的研究進行了說明。本書有助于讀者妥當運用法學方法對《民法典》文本展開解釋,從而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法學理論體系,形成對中國立法和司法實踐有解釋力的知識和話語體系。
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目錄
目錄
**編 導論
**章 法學方法論概述
**節法學方法論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節法學方法論的研究對象
第三節法學方法論與法學的關系
第四節法學方法論與其他相關概念的關系
第五節法學方法論的歷史發展
第六節法學方法論的體系
第二編 司法三段論
第二章 司法三段論的一般原理
**節司法三段論概述
第二節司法三段論的適用范圍與功能
第三節司法三段論的發展
第四節司法三段論運用的基本要求
第五節三段論與其他方法的綜合運用
第三章 大前提——法律規范
**節司法三段論中的大前提
第二節大前提與法律淵源
第三節找法的基本路徑
第四節法無規定時的找法方法
第五節大前提的規范效力等級
第四章 小前提——法律事實
**節概述
第二節確定小前提的步驟
第三節要件事實的整理
第四節事實要件與規范要件的互動
第五章 連接——法律規范與法律事實的結合
**節連接是司法三段論的直接目的
第二節連接的目的
第三節連接的步驟
第四節連接過程中的目光往返流轉
第六章 連接的典型方法
**節法律關系分析方法
第二節請求權基礎分析法
第三節案例指導方法
第三編 法律解釋學
第七章 狹義法律解釋方法
**節狹義法律解釋方法概述
第二節文義解釋
第三節體系解釋
第四節當然解釋
第五節反面解釋
第六節目的解釋
第七節限縮解釋和擴張解釋
第八節歷史解釋
第九節社會學解釋
第十節合憲性解釋
第八章 不確定概念和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節不確定概念的具體化
第二節一般條款的具體化
第三節不確定概念和一般條款的類型化
第九章 法律漏洞的填補
**節法律漏洞填補概述
第二節類推適用
第三節目的性擴張和目的性限縮
第四節基于習慣法的漏洞填補
第五節基于比較法的漏洞填補
第六節基于法律原則的漏洞填補
第四編 價值判斷與利益衡量
第十章 價值判斷
**節價值判斷的概念和作用
第二節價值判斷理論發展
第三節價值判斷的具體運用
第四節價值體系及其沖突
第五節價值位階與判斷
第六節價值判斷的適用步驟
第七節價值判斷的必要限制
第十一章 利益衡量
**節利益衡量概述
第二節利益衡量的方法
第三節利益衡量的基本原則與考慮因素
第四節利益衡量的具體運用
第五編 法律論證
第十二章 法律論證
**節法律論證的概念及功能
第二節法律論證的理論發展
第三節法律論證在方法論中的作用
第四節法律論證方法
第五節論證負擔規則
第六節論證程度區分
第七節法律論證與證成
第八節法律論證在裁判中的作用
參考書目
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節選
民法規范可以作出如下分類:(1)完全法條與不完全法條所謂完全法條,是指已經兼備構成要件與法律效力兩個要素,并將該法律效力連接于該構成要件的單一法條。[ 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59頁。]例如,《民法典》第1165條第1款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盡管該條非常簡略,但是,其確立了過錯侵權的一般構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所以,屬于完全法條。由于完全法條完整包含了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因此,其可以直接作為裁判依據。所謂不完全法條,是指不完全具備構成要件或者法律效力規定的法條。[ 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59頁。]不完全法條包括了引致條款、說明性條款、限制性條款等。從立法技術層面看,立法者不可能將所有法條規定為完全法條,從立法的簡潔性考慮,有必要規定不完全法條。例如,法律上有償合同的類型很多,不可能針對每一種有償合同的成立、效力都加以規定,因此,《民法典》第646條規定,“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边@就極大地節省了立法成本,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因為“準用”等條文的存在,就產生了不完全法條。雖然不完全規范不能獨立提供請求權基礎,但卻能與其他規范結合來提供請求權基礎。這些不完全規范或說明、或限制、或引致、或解釋、或推定,功能不一而足,但都能相互結合形成完全法條。由于《民法典》大量規定的是裁判規范,所以,從立法者的意圖來說,其在規定具體的法律規則時,就已經考慮到哪些法條應當適用于具體案件,哪些法條必須與其他法條結合才能適用于具體案件。一般來說,如果一個法條已經是一個完全法條,法官可以直接援引其作為裁判依據。如果某一個法條必須與其他法條組合在一起形成完全法條,在此情況下,有必要將兩個法條結合起來,共同作為裁判的大前提。不完全法條的結合運用,必須符合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要求,才能發生該法律規范所定的法律效果,例如,在因為不可抗力造成飛機失事的情況下,民用航空器的經營者是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民法典》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痹摲ǖ1238條規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這兩個條款結合在一起表明,即使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民用航空器致害責任,因此,兩個法條結合共同構成了完全法條。(2)參照適用與被參照適用條款。參照適用實際上就是“準用”(entsprechende Anwendung)這一立法技術,準用是指法律明確規定特定法律規定可以參照適用于其他的情形。準用 “乃為法律簡潔,避免復雜的規定,以明文使類推適用關于類似事項之規定”。[ [1]史尚寬:《民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51頁。]“準用”不同于“直接適用”,它是在不違背被準用事物性質時的適用。所以,準用要考慮被準用的事物的特點,只有那些不與被準用事物的特點相違背的法條才可以適用。所謂被參照適用條款,就是指參照適用條款所指向的基礎條款。例如,《民法典》第467條第1款規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相類似合同的規定!贝颂幩f的“*相類似”的規定,是指從合同的性質來看,待決案件中的合同與合同編中規定的某典型合同具有*相類似的特點。所以在有關非典型合同的爭議中,法官如果要參照適用《民法典》合同編典型合同的相關規定,就需要論證所爭議的合同案件與參照適用的規則具有“*相類似”的特征!睹穹ǖ洹返467條第1款的規定在性質上屬于參照適用條款,依據該條規定,所以應當具體原因的“*相類似”的規范則屬于被參照適用條款!睹穹ǖ洹芬幎撕芏鄥⒄者m用法條,這實際上是有助于指引可得適用的規則。通過這種參照的技術,避免了立法的冗余,也為法官提供了大量《民法典》雖然沒有直接規定,但可以通過參照進行適用的大量規則。還有一些參照適用的情形,在《民法典》中并未明確規定,但是依據《民法典》相關規范的性質以及參照與被參照法律關系的相似性,也可以依具體情況進行參照適用。例如,民法典在保證合同中規定了有關保證人的追償權、抗辯權以及債權轉讓和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的影響等規則,也可以適用于物上擔保的情形,從而在物上擔保中適用保證合同的相關規則。
法學方法論——以民法適用為視角(第二版)(第七屆高等學?茖W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作者簡介
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獲湖北財經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于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進修,F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曾獲“中國有突出貢獻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第一屆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等榮譽稱號、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獎、第一屆中韓青年學術獎、曾兩次獲得教育部頒發的***教學成果二等獎、四次獲得教育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 王利明教授曾任第九、十、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第十、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參與《民法總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并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并深度參與民法典的編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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