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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業知識(2022版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1561213
- 條形碼:9787511561213 ; 978-7-5115-6121-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律專業知識(2022版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 本書特色
印刷批次不同,圖書封面可能與實際展示有所區別,增值服務也可能會有所不同,以讀者收到實物為準《中公版·2022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法律專業知識》嚴格依據公務員考試法律專業知識真題編寫,考點覆蓋公務員考試法律專業知識考查內容。 本書具有以下特點: 1.版塊豐富:本書設置有“**法條”“重點精講”“小題大做”“重點回顧”版塊,從列舉高頻法條到知識講解,再到模擬試題演練和考點回顧,符合由淺入深的認知規律,幫助考生更加透徹的掌握知識點。 2.詳略得當:本書在精研考試真題的基礎上,著重講解重難知識點,并輔以表格等形式幫助考生加深對這一部分內容的理解。同時,對于一般性的知識點,本書進行基礎性的講解,力求幫助考生構建完整的知識體系,更加全面地掌握考試內容。
法律專業知識(2022版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 內容簡介
本書在內容方面嚴格依據大綱和考情設置,基本囊括各地區法檢系統考試法律專業知識考點。在各篇內容的編排方面也符合由淺人深的認知規律。全書分為十二篇,其中,、二篇法理學和法制史為法律專業知識的理論基礎,第三篇至第十篇分別為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經濟法、商法、社會法,是法律專業知識的核心內容,第十一篇靠前法與第十二篇司法制度和法官(檢察官)職業道德是法檢系統考試的常考內容和基本知識。 法檢系統考試中既有直接考查法條的基礎題,又有結合案例考查法律專業知識的拔高題。應對基礎題,準確識記法條是關鍵。本書在部分章節開篇設置有“推薦法條”版塊,版塊內為考生精選了一些常考法條,并通過下劃線的形式標記考點,方便考生識記重點。 相較于基礎題,拔高題不僅需要考生扎實掌握法律專業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為幫助考生應對此類試題,本書設置了“重點精講”版塊和“小題大做”版塊。其中,“重點精講”重在通過系統的理論知識講解,幫助考生掌握高頻考點。“小題大做”版塊精選契合考點的優質模擬試題,即學即練,幫助考生鞏固理論基礎、熟練運用理論知識。 為幫助考生進一步強化記憶,本書特別設置“重點回顧”版塊。該版塊以框架圖形式呈現前文重要考點,并以填空的形式幫助考生準確識記和回憶重要知識點,構建知識體系。
法律專業知識(2022版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 目錄
**章法的概述
**節法的概念、特征及本質
第二節法的作用
第三節法的要素
第四節法的淵源與效力
第五節法律關系
第六節法律責任與法律制裁
第二章法的運行
**節立法
第二節法的實施
第三節法律解釋
第四節法律推理
第三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
第二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第二篇法制史
**章先秦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節西周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二節春秋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第二章秦漢至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節秦漢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二節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三章隋唐宋元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節隋唐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二節宋元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四章明清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節明至清中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二節清末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五章中華民國時期的法律思想與制度
第三篇憲法
**章憲法基本理論
**節憲法概述
第二節現行憲法的歷次修改
第二章國家基本制度與國家形式
**節國體與政體
第二節基本經濟、文化制度
第三節選舉制度
第四節其他制度
第五節國家結構形式
第三章國家機構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四篇行政法
**章行政法基本理論
**節行政法概述
第二節行政主體
第三節行政行為
第二章行政許可法
**節行政許可概述
第二節行政許可的設定
第三節行政許可的實施
第三章行政處罰法
**節行政處罰概述
第二節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
第三節行政處罰的實施
第四節行政處罰的執行
第四章行政強制法
**節行政強制概述
第二節行政強制的種類與設定
第三節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
第四節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
第五章行政復議法
**節行政復議概述
第二節行政復議范圍
第三節行政復議參加人與行政復議機關
第四節行政復議的程序
第六章國家賠償法
**節國家賠償概述
第二節行政賠償
第三節司法賠償
第七章政府信息公開
第八章公務員法
第五篇民法
**章總則
**節基本規定
第二節民事主體
第三節民事權利
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
第五節代理
第六節民事責任
第七節訴訟時效
第二章物權
**節基本原理
第二節占有
第三節物權變動
第四節所有權
第五節共有
第六節用益物權
第七節擔保物權
第三章債與合同
**節債與合同的一般原理
第二節要約與承諾
第三節締約過失責任
第四節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第五節合同的履行與保全
第六節合同的變更、轉讓與終止
第七節違約責任
第八節典型合同
第四章人格權
**節人格權的一般原理
第二節人格權的種類
第五章婚姻家庭
**節結婚與婚姻效力
第二節夫妻關系
第三節離婚
第四節繼承原理
第五節繼承方式與遺產分配
第六節收養
第六章侵權責任
**節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
第二節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三節特殊侵權責任
第七章知識產權法
**節知識產權總論
第二節著作權與鄰接權
第三節商標權
第四節專利權
第六篇刑法
**章刑法總則
**節刑法概述
第二節犯罪和犯罪構成
第三節犯罪排除事由
第四節犯罪停止形態
第五節共同犯罪
第六節單位犯罪
第七節罪數
第八節刑罰
第九節刑罰裁量
第十節刑罰的執行與消滅
第十一節時效制度
第二章刑法分則
**節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二節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節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四節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五節侵犯財產罪
第六節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七節貪污賄賂罪
第八節瀆職罪
第七篇訴訟法
**章刑事訴訟法
**節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刑事訴訟管轄
第三節回避
第四節辯護與代理
第五節刑事證據
第六節刑事強制措施
第七節附帶民事訴訟
第八節刑事訴訟階段
第二章民事訴訟法
**節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民事訴訟管轄
第三節訴
第四節當事人與訴訟代理人
第五節民事證據
第六節人民法院調解
第七節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八節民事訴訟程序
第三章行政訴訟法
**節行政訴訟概述
第二節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第三節行政訴訟管轄
第四節行政訴訟參加人
第五節行政訴訟證據
第六節行政訴訟程序
第八篇經濟法
**章競爭法
**節反壟斷法
第二節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二章市場秩序法
**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節產品質量法
第三章宏觀調控法
**節財政法
第二節稅法
第九篇商法
**章公司法
**節公司的設立、變更、解散與清算
第二節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合伙企業法與個人獨資企業法
**節合伙企業法
第二節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三章破產法
第十篇社會法
**章勞動法律制度
**節勞動法
第二節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其他社會法律規范
第十一篇國際法
**章國際法概述
**節國際法導論
第二節國際法上的國家
第三節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四節國家領土
第五節國家責任
第六節外交關系法
第二章國際組織與國際條約
**節國際組織
第二節國際條約
第三章國際爭端的解決
第十二篇司法制度和法官(檢察官)職業道德
**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概述
第二節審判制度
第三節檢察制度
第二章法官職業道德
**節法官職業道德概述
第二節法官職業責任
第三章檢察官職業道德
**節檢察官職業道德概述
第二節檢察官職業責任
法律專業知識(2022版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 節選
法律專業知識**篇法理學 **篇法理學**章法的概述**節法的概念、特征及本質重點精講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國家制定、認可并由國家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或人民)的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內容,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或人民)所期望的社會關系、社會秩序和社會發展目標為目的的行為規范體系。 二、法的特征 法與其他社會規范相比較具有四個主要特征: (1)法是調整人的行為的社會規范。 (2)法是出自國家的社會規范。 (3)法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范。 (4)法是由國家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 三、法的本質 法的本質如下表所示: 法的本質內容國家性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正式的行為規范階級性統治階級通過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把統治階級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是階級的整體意志、共同意志或者根本意志物質制約性法的內容和法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終是由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小題大做(多選)法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通過法律程序保證實現的社會規范。關于法的這一特征,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法律具有保證自己得以實現的力量 B.法律具有程序性,這是區別于其他社會規范的重要特征 C.按照馬克思主義法學的觀點,法律主要依靠國家暴力作為外在強制的力量 D.自然力本質上屬于法的強制力之組成部分 名師解惑【答案】ABC A項:法律依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現。故A項正確。 B項:法律與道德、習俗等社會規范的一個重要的區別特征是,法律具有程序性。故B項正確。 C項: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國家強制力就是國家暴力。故C項正確。 D項:法的強制屬于人為強制,區別于自然力。故D項錯誤。 故本題選ABC。第二節法的作用 重點精講一、法的規范作用 法的規范作用是指法基于其規范性而對人的行為產生的影響,是法對社會及公眾基本、直接的作用,可以分為指引作用、評價作用、教育作用、預測作用和強制作用。 法的規范作用如下表所示: 法的規范作用內容對象指引作用法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個別性指引和規范性指引)指引作用的對象是本人的行為評價作用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評價作用的對象是他人的行為教育作用通過法的實施,使法律對一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教育作用的對象是一般人的行為預測作用憑借法律,可以預先估計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以及行為的后果等預測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強制作用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強制作用的對象是違法者的行為二、法的社會作用 法的社會作用是指法作為社會關系調整器對社會所產生的影響。法的社會作用大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政治職能,即維護階級統治;二是社會職能,即履行社會公共事務。 小題大做(單選)關于法的規范作用,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法官依據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決甲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 C.乙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反映了法的保護自由價值的作用 D.丙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 名師解惑【答案】D A項:法官依據訴訟法規定主動申請回避,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故A項錯誤。 B項:法院判決甲構成盜竊罪,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和評價作用。故B項錯誤。 C項:乙參加法律培訓后開始重視所經營企業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現了法的指引作用。故C項錯誤。 D項:丙因散布謠言被罰款300元,體現了法的強制作用。故D項正確。 故本題選D。第三節法的要素 重點精講法的要素是指法律由哪些基本因素或者元素構成。一般認為,法律由規則、原則和概念三個要素構成。 一、法律規則 (一)法律規則的概念 法律規則是指采取一定的結構形式具體規定人們的法律權利、法律義務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的行為規范。法律規則具有微觀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強、確定性程度較高的特點。同時,法律規則也具有可訴性、合邏輯性、合體系性、可預測性等特性。 (二)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 法律規則的邏輯結構是指法律規則從邏輯的角度看是由哪些部分或者要素組成的,以及這些部分或者要素之間是如何聯結在一起的。 法律規則是由假定條件、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個部分構成的,具體內容如下: (1)假定條件是指法律規則中有關適用該規則的條件和情況的部分。 (2)行為模式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如何具體行為的部分。行為模式包括可為模式、應為模式和勿為模式,前者即權利行為模式,后兩者都屬于義務行為模式。行為模式是任何法律規則的核心部分。 行為模式的內容如下表所示: 行為模式內容可為模式是指在什么假定條件下,人們“可以如何行為”的模式,又可稱為“權利行為模式”應為模式是指在什么假定條件下,人們“應當或必須如何行為”的模式,又可稱為“義務行為模式”勿為模式是指在什么假定條件下,人們“禁止或不得如何行為”的模式,又可稱為“義務行為模式”(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規則中規定人們在做出符合或者不符合行為模式的要求時應當承擔的相應的結果部分,是法律規則對人們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的態度。法律后果包括合法后果和違法后果。 (三)法律規則的分類 法律規則按不同標準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授權性規則與義務性規則 根據規則內容規定的不同,可把法律規則分為授權性規則與義務性規則。授權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可為或不可為一定行為,以及要求其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規則。義務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應為或勿為一定行為的規則。義務性規則又可分為命令性規則和禁止性規則。 2.確定性規則、委任性規則與準用性規則 根據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的不同,可把法律規則分為確定性規則、委任性規則與準用性規則。確定性規則是指內容已經明確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無須再援引或者參照其他規則來確定其內容的法律規則。委任性規則是指內容尚未確定,而只規定某種概括性指示,由相應國家機關通過相應途徑或程序加以確定的法律規則。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援引或者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法律規則。 3.強行性規則與任意性規則 根據規則對人們行為規定和限定的范圍和程度的不同,可把法律規則分為強行性規則與任意性規則。強行性規則是指內容規定具有強制性質,不允許人們隨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規則。任意性規則是指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允許人們自行選擇或者協商確定為與不為、為的方式以及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內容的法律規則。 二、法律原則 (一)法律原則的含義 法律原則是指為法律規則提供某種基礎或者本源的綜合性的、指導性的價值準則或規范。法律原則不預先設定具體的事實狀態,也不包含具體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后果等內容。 (二)法律原則的種類 1.公理性原則與政策性原則 根據產生的基礎不同,法律原則分為公理性原則與政策性原則。公理性原則是由法律原理(法理)構成的原則,是由法律上的事理推導出來的法律原則,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原則;政策性原則是指一個國家或者民族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原則。公理性原則在國際范圍內具有較大的普適性;政策性原則具有針對性、民族性和時代性。 2.基本原則與具體原則 根據對人的行為及其條件的覆蓋面寬窄和適用范圍大小,法律原則可分為基本原則與具體原則。基本原則是指整個法律體系或者某一法律部門所適用的、體現法的基本價值的原則;具體原則是指在基本原則指導下適用于某一法律部門中特定情形的原則。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原則與具體原則是相對而言的,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則,但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則屬于具體原則。 3.實體性原則與程序性原則 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問題的不同,法律原則分為實體性原則與程序性原則。實體性原則是指直接涉及實體法問題的原則;程序性原則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問題的原則。 三、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與義務的概念 權利是指法律賦予權利主體作為或不作為的許可、認定和保障。 義務是指法律對公民或法人必須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 (二)權利與義務的分類 1.基本權利義務與普通權利義務 根據根本法與普通法律規定不同,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基本權利義務與普通權利義務。基本權利義務是指憲法所規定的人們在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根本權利和義務;普通權利義務是指憲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絕對權利義務與相對權利義務 根據相對應的主體范圍的不同,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絕對權利義務與相對權利義務。絕對權利和義務,又稱“對世權利”和“對世義務”,是指相對應不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絕對權利對應不特定的義務人,絕對義務對應不特定的權利人。相對權利和義務又稱“對人權利”和“對人義務”,是指對應特定的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相對權利對應特定的義務人,相對義務對應特定的權利人。 3.個人權利義務、集體權利義務與國家權利義務 根據權利義務主體的性質,可以將權利義務分為個人權利義務、集體權利義務與國家權利義務。個人權利義務是指公民個人(自然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集體(法人)權利義務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等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權利義務是指國家作為法律關系主體在國際法和國內法上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小題大做(單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百八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不影響承擔民事責任;民事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責任”。關于該條文,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表達的是委任性規則 B.表達的是程序性原則 C.表達的是強行性規則 D.表達的是法律責任的競合名師解惑【答案】C A項:本條表達的是確定性規則。A項錯誤。 B項:本條表達的是法律規則而不是法律原則。B項錯誤。 C項:本條表達的是強行性規則。C項正確。 D項:本條規定的是法律責任之間
法律專業知識(2022版法院檢察院系統招錄考試輔導用書) 作者簡介
李永新,中公教育首席研究與輔導專家。畢業于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具有深厚的公務員考試核心理論專業背景,對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各級公務員招錄考試有著博大精深的研究,極具豐富的公務員考試實戰經驗。主持并研發了引領公考領域行業標準的深度輔導教材系列和輔導課程、專項突破輔導教材和輔導課程,幫助無數考生成就了夢想,備受考生推崇,是公考輔導領域行業標準的開創者和引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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