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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聯考重要法條釋解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293288
- 條形碼:9787300293288 ; 978-7-300-29328-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律碩士聯考重要法條釋解 內容簡介
本書按照法律碩士聯考考試大綱章節編排順序,同時兼顧刑法和民法典的編纂體例,將法律碩士聯考中的核心法條列舉出來,先從正面進行釋解分析,然后從反面找出相關易混淆、易出錯的內容,并指出各種出題思路。同時,還依據核心法條,列舉了歷年真題范例,提供了相關試題練習。
本書除了對刑法學、民法學、中國憲法學的重要核心法條進行釋解以外,還對中國法制史經典古文進行了分析釋解,同時對綜合課中法理學的論述題予以總結概括,將經典論述題進行分析釋解,給出答題要點。幫助考生全面復習法律碩士聯考專業課。
法律碩士聯考重要法條釋解 目錄
一、導論
二、犯罪概念與犯罪構成
三、正當防衛與緊急避險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五、共同犯罪形態
六、單位犯罪
七、刑罰的概念和種類
八、量刑
九、刑罰執行制度
十、刑罰消滅制度
十一、危害國家安全罪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十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十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十五、侵犯財產罪
十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十七、貪污賄賂犯罪
十八、瀆職罪
第二部分民法學
一、民法概述
二、民事主體
三、民事法律行為
四、代理
五、訴訟時效和期間
六、物權通則
七、所有權
八、他物權和占有
九、合同通則
十、典型合同
十一、準合同
十二、知識產權
十三、人格權
十四、婚姻家庭
十五、繼承
十六、侵權責任
第三部分中國憲法學
一、憲法的特征和歷史發展
二、憲法的基本原則
三、憲法的變遷
四、中國的國體與政體
五、我國的選舉制度
六、愛國統一戰線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七、行政區劃制度
八、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九、特別行政區制度
十、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十一、公民與國籍
十二、平等權
十三、政治權利
十四、宗教信仰自由
十五、人身自由
十六、財產權和社會文化權利
十七、監督權
十八、公民的基本義務
十九、外國人的權利保護
二十、中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二十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
二十二、國家主席
二十三、國務院
二十四、中央軍委
二十五、監察委員會
二十六、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二十七、國家領導人的任期
二十八、地方國家機關
附一中國法制史經典古文釋解
附二法理學經典論述題釋解
法律碩士聯考重要法條釋解 節選
一、導論核心法條第3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釋解分析1本條規定的是我國刑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罪刑法定原則。我國在制定1979年刑法時沒有規定刑法的基本原則,1997年3月14日修訂后的刑法在第3條明確規定了該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是刑法*基本、*顯著的原則,是理解刑法基本特征的關鍵。2內容:罪刑法定原則的經典表述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即要求罪和刑必須是法律明確規定的,而不僅僅是看行為有什么樣的社會危害后果以及社會危害后果是否嚴重。關鍵要看該種行為構成犯罪有無法律的明文規定。其基本內容包括以下兩個方面:(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罰必須事先由法律作出明確規定,不允許法官自由擅斷。具體要求表現為:1)禁止類推解釋;2)排斥習慣法,即實行成文法;3)排斥絕對不定期刑,我國刑法確定的是相對確定法定刑主義;4)禁止事后法即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我國刑法在時間效力上實行的是從舊兼從輕原則。(2)明確化:1)對于什么行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產生的具體法律后果,都必須作出實體性的規定。2)刑法條文必須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確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詞或模棱兩可。3表現:該原則在刑事立法中具體表現為:(1)《刑法》第13條明文規定了犯罪概念,為區分犯罪與非罪行為確立了總的標準;(2)《刑法》第14條至第18條明文規定了犯罪構成的共同要件,為認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規格和標準;(3)刑法分則條文對每一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作了明確規定,為認定個罪提供了具體的法律依據;(4)《刑法》第32條至第35條明確規定了刑罰的種類,即5種主刑、3種附加刑以及對犯罪的外國人單獨適用的附加刑,為依法處刑提供了根據;(5)明確規定了量刑的原則,包括《刑法》第61條規定的一般量刑原則以及具備各種法定情節的量刑原則,如自首、立功、累犯等;(6)刑法分則條文明確規定了各種具體犯罪的法定刑,為對個罪的正確量刑提供了具體的法律標準。該原則在司法中的適用表現為:(1)司法機關在辦理個案時,必須以事實為根據,嚴格按照刑法明文規定的各種犯罪的罪狀和法定刑,以刑法總則規定的原則為指導,準確認定犯罪,恰當判處刑罰,嚴格依照法條的規定定罪處罰;(2)司法機關在忠于法律規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規范含義的范圍內正確進行司法解釋,指導具體的定罪量刑活動,不得任意修改、補充或變更立法內容,不得脫離法律條文的規定去創制新的法律規范,不得以司法解釋代替刑事立法。4運用:在考試中不但以直接的形式出現,更多的是間接性考查,要求考生在學習刑法分則各具體罪名時有以下觀念:(1)刑法分則分別詳細規定了各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及其法定刑,因此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刑法分則各具體條文之規定;(2)明確刑法總則中犯罪的概念、罪數等基本問題首先是一個分則問題,掌握的要領是熟悉各具體罪之規定;(3)雖然某種行為的危害程度可能很大,但是根據刑法分則找不到具體條文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與其相對應,則只能按無罪處理。易混易錯1罪刑法定禁止類推解釋和溯及既往,但是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類推解釋和溯及既往(輕法溯及既往)。2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法”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試題范例1(2016年真題)單項選擇題“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刑法的這一規定體現的原則是()。A罪刑法定B主客觀相統一C罪責刑相適應D刑法適用平等答案:A2(2016年真題)單項選擇題下列行為可以構成犯罪的是()。A參加傳銷組織B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C雇用童工清理客房D拐賣15周歲的男孩答案:B3(2018年真題)多項選擇題甲在街頭擺氣球射擊攤,因向顧客提供的六只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法院的做法符合()。A罪刑法定原則B罪責刑相適應原則C從舊兼從輕原則D主客觀相統一原則答案:ABD4(2019年真題)單項選擇題下列關于我國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的理解,正確的是()。A簡單罪狀因缺乏明確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B將習慣法視為刑法的淵源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C罪刑法定原則不允許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D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規答案:D
法律碩士聯考重要法條釋解 作者簡介
白文橋,著名法碩聯考輔導專家,人大社法碩綠皮暢銷書系列的主要作者,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白老師是中國第一批法碩培訓老師之一,深諳解題方法,精準把握命題思路,精通法碩全科,授課條理清晰、切中考點。主編一系列有口皆碑的法碩備考用書:《法律碩士聯考考試大綱配套練習》、《標準化題庫》、《法律碩士(法學)聯考大綱要點解析及應試策略》、《歷年真題分章詳解及重難點視頻點撥》、《法律碩士聯考重要主觀題背誦》、《法律碩士聯考重要法條釋解》、《法律碩士聯考常考重難點專題講解》、《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六年真題精解與考前5套題及詳解》、《法律碩士(法學)聯考歷年真題精解及考前5套題》、《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課經典案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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