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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constructing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5437502
- 條形碼:9787565437502 ; 978-7-5654-3750-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constructing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本書特色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數字普惠金融叢書》探討了移動支付和虛擬貨幣(尤其是比特幣)的監管問題。移動支付是用于訪問基于銀行和非銀行的支付系統的設備,對虛擬貨幣的定義是“有價值的數字表示,它不是由中央銀行、信用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它可以作為貨幣的替代品”。比特幣,作為一種交易貨幣,代表了廣泛的、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constructing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內容簡介
本書討論了移動支付和虛擬貨幣 (尤其是比特幣 —— 歐盟框架內使用*普通的虛擬貨幣計劃) , 并特別關注了歐盟外部的監管經驗。*后, 從歷史角度所做的調查揭示了支付在國際上的情況及與支付相關的法律。事實上, 經過漫長的時間, 與支付相關的法律已經力求為身處貨幣義務中的債務人和債權人提供了易于操作的規范, 也引入了中介機構, 從而使得商人和消費者不僅可以進行買賣, 還可以進行遠距離資金轉移, 并且始終在*終付款和責任的分配方面保證他們法律的確定性。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constructing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目錄
第1章 監管機器:歐洲創新支付的制度方法
1.1 引言
1.2 創新友好型監管環境的討論
1.3 創新支付市場發展的制度戰略
1.4 當局的作用
1.5 結論
參考文獻
第2章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的經濟議題
2.1 引言
2.2 移動支付
2.3 比特幣
2.4 比特幣計劃是如何運作的?
2.5 為何使用比特幣?
2.6 對比特幣的批評觀點
參考文獻
第二部分 框架:歐盟的比較大綱
第3章 逐步評估虛擬貨幣的法律性質
3.1 前言
3.2 虛擬貨幣和貨幣
3.3 虛擬貨幣和電子貨幣
3.4 虛擬貨幣和補充貨幣
3.5 虛擬貨幣和支付服務
3.6 比特幣和投資合同
3.7 虛擬貨幣和稅收
3.8 監管機構面臨的挑戰
參考文獻
第4章 歐盟框架內的移動支付:一個法律分析
4.1 前言
4.2 自我監管方法和商業模式
4.3 支付服務的制度框架
4.4 結論
參考文獻
第5章 法律領域的模糊集合:基于美國法律體制的比特幣分析
5.1 導論
5.2 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
5.3 國家監管的嘗試及其反應
5.4 美國
5.5 結論
參考文獻
第6章 移動支付:多少監管是合適的?——從全球經驗中學習
6.1 導論
6.2 當前規范移動支付的方法:從肯尼亞到美國
6.3 支持建立一個適用于移動支付的監管框架
6.4 結論
參考文獻
第三部分 挑戰
第7章 支付創新的安全問題及其監管挑戰
7.1 導論
7.2 對創新支付的安全問題的幾點認識
7.3 支持創新如何挑戰現有的監管框架
7.4 擬議的監管框架是否足夠?詳細闡述PSD2的提案和前景
7.5 結論
參考文獻
第8章 歐盟的數據保護和未來的支付服務
8.1 導論
8.2 歐盟的數據保護全貌
8.3 PSD2引發的數據保護
8.4 PSD2中的數據保護
8.5 對數據丟失的防范措施
8.6 *小化數據交換:一種真實的隱私措施
8.7 等待中的移動支付
8.8 移動支付和歐盟數據保護
8.9 歐盟的數據保護與替代貨幣
8.10 結束語
參考文獻
第9章 新舊歐洲反洗錢框架下虛擬貨幣和移動支付的分類
9.1 引言
9.2 監管的必要性
9.3 第三反洗錢指令(《2005-60/EC指令》)
9.4 第四反洗錢指令(《(EU)2015/849指令》)
9.5 進一步將新支付方式整合納入法律框架的必要性
9.6 結論
參考文獻
第10章 虛擬貨幣、移動支付和增值稅:準備好迎接未來了嗎?
10.1 比特幣簡介
10.2 貨幣、現金和比特幣
10.3 歐盟增值稅
10.4 現金、支付工具和增值稅
10.5 比特幣支付
10.6 David Hedqvist案
10.7 兌換服務:能免稅嗎?
10.8 比特幣的定義
10.9 接受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
10.10 通過“挖礦”生產比特幣
10.11 比特幣的結論
10.12 增值稅與移動支付
參考文獻
第11章 移動支付與合并監管:案例法分析
11.1 西班牙電信公司、凱克薩銀行和桑坦旗銀行(案例號:COMP/M.6956)
11.2 英國電信公司、沃達豐集團、英國EE公司(案例號:COMP/M.6314)
11.3 結論
參考文獻
第四部分 結論
第12章 移動支付和比特幣:對支付領域數字革新的總結反思
12.1 簡介:支付機制
12.2 移動支付
12.3 比特幣
12.4 結論
參考文獻
監管的挑戰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constructing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節選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數字普惠金融叢書》: 在目前的監管制度中,移動支付的全部潛力尚未實現。在許多國家,如果從現行法規中刪除特定的障礙或消除監管的不確定性,移動支付可能會蓬勃發展。一個有效的法律和監管框架,能通過有效地解決所有相關風險、保護消費者、促進創新和競爭,為普惠金融奠定基礎。 借鑒肯尼亞和美國的經驗,移動支付的監管改革是必要的。管理移動支付的規則是“支離破碎的”和混亂的。此外,現有法規似乎不足以妥善管理風險和進行消費者保護。 如果能夠以鼓勵及不妨礙創新的方式發展法律和監管框架,則可以充分解決或至少緩解現行法規對移動支付的適用問題。 在這一章的標題中,“多少監管是合適的”這一問題的答案應該是平衡公共政策目標的結果,這可能并不總是指向同一個方向。一方面,鼓勵進入和競爭增加了金融包容性;另一方面,其他公共政策目標,如金融完整性和消費者保護助長了潛在的繁重監管。要達到適當的平衡,政策制定者和監管者應該具備參與并保持積極的、實驗性方法的能力,塑造監管環境,以便進行實驗,*終通過市場的發展強化它們的控制和監督。 在任何情況下,促進一個健全、可預測、無歧視和與風險水平相稱的法律和監管框架是至關重要的。同樣重要的是,通過鼓勵非銀行機構進入市場,競爭得以增強。監管機構應該理解和鼓勵非銀行機構提供商。除了銀行的重要作用之外,非銀行機構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如支付平臺的主體、零售支付工具的提供者、代理網絡的管理者)。移動支付在非銀行市場的發展程度在不同的經濟體中明顯不同,這取決于哪個市場更加適合。 應該鼓勵各司法轄區制定統一的法規標準,并呼吁監管部門之間進行有效的合作。移動支付“生態系統”有證據表明所有利益相關者參與制定移動支付相關法律和監管框架的重要性。在肯尼亞,電信運營商一直在中央銀行的非正式指導和監督下運作,政府和中央銀行在促進移動支付的使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美國,相關監管機構通過MPIW參與并討論法律和政策選擇。 從長遠來看,判斷哪條道路*有可能成功還為時過早。移動支付方案在某個國家可能是成功的,但在其他國家卻未必如此。整個行業仍在努力展示不同模式和伙伴關系安排的可行性。肯尼亞的M-Pesa是一個關于移動支付能力的經典案例。然而,它仍然是個案,人們不得不懷疑這是否真的是一個可復制的模型。 PSD可以作為基準。該指令為建立一個歐盟范圍內的單一支付市場提供了法律基礎,旨在通過向不同于銀行的新進入者開放支付市場來提高競爭,從而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修訂后的PSD2草案將進一步擴展PSD的范圍,其涵蓋了新的服務和服務提供商,使其能夠進入消費者賬戶,從而使立法與移動支付的發展同步。 與同行管理者分享新出現的經驗將有助于學習過程。本章所探討的政策性路線圖的重點在于功能性驅動的特定監管的變化。 ……
比特幣與移動支付:歐盟的探索與實踐:constructing a European Union framework 作者簡介
伍旭川,經濟學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導師。現為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博士后流動站負責人,全國金融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副秘書長,中國國際經濟關系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P2P專業委員會委員;在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開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多所高校擔任教授。出版專著6部、合著10部、澤著6部。連續6年主持和編寫《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報告》藍皮書。在《金融研究》《投資研究》《財貿經濟》《中國金融》《金融市場研究》《財經論壇》《金融時報》《中國證券報》等核心期刊和報紙上發表論文80多篇。主持或參與世界銀行課題3項、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課題2項、國家課題15項、省部級課題30多項。主要研究領域:宏觀經濟、財政與貨幣政策、互聯網金融、金融改革與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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