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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一本通/2020飛躍版教材一本通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07505
- 條形碼:9787521607505 ; 978-7-5216-0750-5
- 裝幀:55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商法: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一本通/2020飛躍版教材一本通 本書特色
★ 名師撰寫——寫作本書的老師多年從事法考輔導,能幫助你準確篩選重點法理、梳理重點法條、講解經典真題。 ★ 真題自測——在復習每一課內容之前,做一做真題,這是自我檢測對本課內容掌握到什么程度的*好方法,找一找對本課的感覺,自由決定復習力度。 ★ 法理全析——摒除法考傳統教材冗長的敘述,讓你集中精力復習真正的考點,常考的加黑加框讓你記住。 ★ 重點法條——刪除根本不會考的法條,僅保留常考的、可考性強的法條,還幫你勾出重點,打上星號。同樣是復習過一遍法條的,你對法條記憶的準確率一定比別人高。 ★ 真題精選——復習完一課后,做一做課后的真題精選,這些真題已經反復甄選過,重復的一概沒要,經典的一題不漏,正好檢測一下復習的效果,補弱固強。 ★ 備考提示——提醒你尤其注意本書里面的備考提示,也許這幾句提點,就是2020年的考點……
商法: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一本通/2020飛躍版教材一本通 內容簡介
本書融法理、法條、真題三大考試備戰元素于一體。共包括九課,具體為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外商投資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海商法,等等。對公司法概述、公司的股東、公司的董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的概念和類型、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匯票、本票與支票、票據的抗辯與補救、證券發行、證券交易、證券機構等進行了詳細的闡述和介紹。
商法: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一本通/2020飛躍版教材一本通 目錄
**課公 司 法
第1講公司法概述
☆重點公司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第2講公司的設立
☆重點公司設立中發起人的責任
☆重點股東的出資
☆難點公司資本
第3講公司的股東
☆重點股東代表訴訟制度
☆難點股東資格及其認定
☆難點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
第4講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第5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
第6講公司的變更、合并與分立
第7講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重點公司的司法解散
第8講有限責任公司
☆重點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重點一人公司
☆難點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第9講股份有限公司
☆重點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
☆重點上市公司
第二課合伙企業法
第1講合伙企業的概念與類型
第2講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
第3講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
☆重點合伙企業財產的管理與使用
第4講普通合伙事務的執行
☆重點合伙事務的執行規則
☆重點合伙事務的決議
第5講普通合伙企業與第三人的關系
☆重點合伙人個人債務的清償
第6講普通合伙的入伙與退伙
☆重點合伙人的退伙
☆重點合伙人資格的繼承
第7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第8講有限合伙企業
☆重點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權利
第9講合伙的解散與清算
第三課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1講個人獨資企業概述
☆重點個人獨資企業與相關經濟組織的區別
第2講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第3講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及事務管理
☆重點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
第4講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及清算
第四課外商投資法
第1講《外商投資法》概述
第2講外商投資促進
第3講外商投資保護第4講外商投資管理
第五課企業破產法
第1講一般規定
☆重點破產原因
☆難點破產案件的適用程序
第2講破產申請與受理
第3講管 理 人
第4講債務人財產
☆重點撤銷權和追回權
☆重點取回權
第5講債權申報
☆重點債權申報的范圍
第6講債權人會議
第7講重整程序
☆重點重整程序的發動
第8講和解程序
☆重點和解協議的執行
第9講破產清算程序
☆重點別除權
第六課票 據 法
第1講票據法概述
☆重點票據的特征
第2講票據權利和票據行為
☆重點票據權利的瑕疵
第3講票據抗辯與補救
☆重點票據喪失的補救
☆難點票據抗辯
......
商法: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一本通/2020飛躍版教材一本通 節選
股東的權利 (一)股東權的特征 股東權具有以下特征: 1股東權內容具有綜合性。股東權不是某個單一的權利,而是一束權利,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所享有的一系列權利的總稱。 2股東權是股東通過出資所形成的權利。出資者通過向公司出資,以喪失其出資財產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股權,成為公司股東。 3股東權是一種社員權。社員權是一種獨立類型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和管理參與權。 (二)股東權的分類 1財產權與管理參與權。 股東的財產權有如下具體類型:(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2)股份轉讓權;(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產收益權;(4)優先認購新股權;(5)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 股東的管理參與權有如下具體類型:(1)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2)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3)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賬簿的查閱權;(4)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查閱權和復制權,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沒有復制權;(5)權利損害救濟權和股東代表訴訟權;(6)公司重整申請權;(7)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2自益權與公益權。 (1)自益權一般屬于財產性的權利,如股息或紅利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余財產分配權、股份轉讓權等。 (2)共益權則是公司事務參與權,一般為非財產性權利,如表決權、公司文件查閱權、召開臨時股東會請求權、對董事及高級職員監督權等。從公司的本質上講,公司只不過是為股東謀取利益的工具,因而自益權是目的性權利,而共益權不過是為了實現自益權的手段性權利。 3普通股股東權和特別股股東權。 (1)普通股股東權,指一般股東享有的權利。 (2)特別股股東權,是專屬特別股股東所享有的權利。有關特別股股東權利的范圍、行使順序、數額、優惠待遇限制等一般都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規定。我國公司法對此未作規定。 4固有權與非固有權。 (1)固有權,指根據公司法規定不得以章程或股東會議予以剝奪的權利,如特別權與共益權。 (2)非固有權,指可依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加以剝奪的權利,自益權多屬此類權利。 5單獨股東權與少數股東權。 (1)單獨股東權,指股東一人可單獨行使的權利,如表決權、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 (2)少數股東權,指達不到一定股份數額便不能行使的權利,如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公司重整申請權等。 ......
商法:2020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教材一本通/2020飛躍版教材一本通 作者簡介
楊長庚,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博士,著名司法考試輔導專家。從事司法考試培訓十多年,在多家培訓機構主講民法、商經等課程,出版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多種,幫助數萬考生通過司法考試。其授課重點突出、激情勵志,生動風趣,融商法學習的科學性、實戰性和趣味性于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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