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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4372811
- 條形碼:9787564372811 ; 978-7-5643-7281-1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 本書特色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編著者站在不動產登記實務的視角,對人民法院生效的與不動產登記相關的50個典型判例作解析。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每個判例解析的結構為案件名稱、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人民法院的認為、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解析。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直接讓讀者明白看到的是什么案件,人民法院通過審理確認的案件的基本事實,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裁判的理由、依據和裁判結論,編著者對人民法院作為案件裁判理由的法理解讀、法條闡釋以及裁判結論的解析。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 內容簡介
作者對人民法院生效的50個典型判例作解析, 每個判例解析的結構為案件名稱、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人民法院的認為、裁判結論、解析。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 目錄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2 因贈與產生的房屋轉移登記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3 申請人申請不動產登記時應當提交其有效的身份證明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4 登記機構不受理登記申請時應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5 登記機構作出的不予登記決定應當以書面方式告知申請人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6 登記機構是出具不予受理告知書,還是出具不予登記告知書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7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已經受理其登記申請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判例8 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時,對無效的材料應當作申請材料不齊全認定
一、案件名稱
二、人民法院確認的事實
三、二審人民法院的認為
四、二審人民法院的裁判結論
五、解析
……
判例9 登記申請存在權屬爭議的認定標準
判例10 登記機構對被視為已經受理的申請也要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
判例11 一般情形下,土地出讓金繳納憑證不是登記機構辦理商品房買賣轉移登記時應當收取的材料
判例12 權利人才是房屋變更登記的申請人
判例13 原配偶死亡后權利取得人不能單方申請離婚轉移登記
判例14 婚前竣工的非法建筑物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完善建房手續后可以登記為夫妻共有
判例15 購房合同上的買方才是登記簿上記載的權利人
判例16 單獨所有權人與買方申請的房屋轉移登記,登記機構應當辦理
判例17 因離婚協議產生的房屋轉移登記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判例18 登記機構不得將不成立的合同用作辦理轉移登記的證據材料
判例19 集資建房在竣工后首次登記前轉讓的,承讓人受讓的是房屋而非集資建房資格
判例20 基于形式上存在但實質上不存在的買賣合同辦理的房屋轉移登記程序也不合法
判例21 登記機構辦理轉讓房地產產生的轉移登記時,有效的不動產權屬證書是必收要件一10l
判例22 商品房買賣合同與離婚協議組合后可以形成權利人單獨享有房屋所有權的原因證明
判例23 繼承人申請因繼承產生的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其享有繼承權的證明
判例24 繼承人資格證明是申請人申請繼承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判例25 繼承權生效證明不是申請人申請因遺囑繼承產生的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的材料
判例26 遺失補證和繼承轉移登記可以合并受理后依次序登記
判例27 公司股東會同意用不動產抵押的證明不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
判例28 已經啟動但未完成的房屋轉移登記因該房屋被查封的,登記機構應當作不予登記處理
判例29 登記機構不得辦理處分被查封房屋產生的轉移登記
判例30 協助執行以不動產抵債產生的轉移登記時,登記機構不應當向申請執行人索取納稅憑證
判例31 登記簿記載錯誤是申請更正登記的前提
判例32 申請人申請更正登記時應當提交登記簿記載錯誤的證據作支撐
判例33 轉讓人可以用已出售但尚未轉移登記到受讓人名下的房屋作抵押
判例34 抵押權隨主債權轉讓但不以記載于登記簿上為受讓人享有的抵押權生效的前提
判例35 抵押未成年人的房屋須為其利益
判例36 一般情形下,在建建筑物抵押權注銷登記應當由抵押當事人共同申請
判例37 登記機構辦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權登記時應當收取規劃材料和查看現場
判例38 預購商品房抵押預告登記不具有抵押權效力
判例39 抵押人須憑確認抵押權消滅的生效的法律文書才可以單方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
判例40 生效的確認房屋歸第三人的判決書導致登記簿上的原房屋所有權及其上的抵押權消滅
……
主要參考書目
不動產登記典型判例解析 作者簡介
劉守君,男,1969年9月出生,黨校大學文化,高級經濟師職稱。中國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中國注冊房地產經紀人資格。樂山市首批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原全國房屋登記官考試命題專家庫成員,參加2011年全國房屋登記官考試命題,參加2012年、2013年全國房屋登記官考試審題。
1993年9月至2014年5月,在犍為縣房地產管理所從事房屋登記工作,現從事不動產登記研究、咨詢和教學。
主要學術兼職:北京城市學院眾城智庫中國不動產(自然資源)登記研究院研究員。
主要榮譽:四川省優秀人民陪審員、樂山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無錫產監杯”《物權法》與房地產權屬管理知識競賽二等獎、樂山市房地產管理先進個人。
主要研究興趣:民法物權,不動產登記。出版專著《條文理解與適用》《不動產登記典型問題解析》《不動產登記收件實務》等6部。有140多篇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論文、案例剖析文章發表在《中國國土資源報》《中國不動產》《中國房地產》《房地產權產籍》《四川房地產》等專業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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