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妙相梵容
-
>
基立爾蒙文:蒙文
-
>
我的石頭記
-
>
心靈元氣社
-
>
女性生存戰爭
-
>
縣中的孩子 中國縣域教育生態
-
>
(精)人類的明天(八品)
XM高等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十三五”規劃教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拓展讀本:我們/石磊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5224768
- 條形碼:9787305224768 ; 978-7-305-22476-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XM高等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十三五”規劃教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拓展讀本:我們/石磊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配合現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法律基礎”部分我國的法律部門這一內容使用,對教材上提及的法律部門中與高職高專學生關系密切的幾部法律加以詳細的介紹,同時輔助若干案例分析,一方面幫助理解法律,另一方面作為應用法律的演習。本書包括:我們的國家——憲法,我們的生活——民法,我們的家庭——婚姻家庭法與繼承法,我們的工作——勞動法,我們的安全——刑法。
XM高等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十三五”規劃教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拓展讀本:我們/石磊 目錄
**節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含義
二、民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民事主體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組織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
一、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二、無效民事法律行為
三、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
四、附條件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
五、代理
第四節 民事權利
一、民事權利概述
二、物權
三、債權
四、知識產權
五、人格權
六、民事權利的保護
第五節 侵權責任
一、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二、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
四、數人侵權行為
五、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六節 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概述
二、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三、訴訟時效的種類
四、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五、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六、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
七、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
第二章 我們的家庭――婚姻家庭法與繼承法
節 婚姻家庭法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特點
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
三、親屬關系
四、結婚
五、夫妻關系
六、親子關系和其他家庭成員關系
七、離婚
第二節 繼承法一
一、繼承法概述
二、遺贈撫養協議
三、遺囑繼承和遺贈
四、法定繼承
五、遺產的處理
第三章 我們的工作――勞動法
節 勞動法概述
一、勞動法的概念
二、我國勞動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節 勞動就業
一、勞動就業的概念和特點
二、勞動就業的原則
第三節 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
三、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四、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五、法律責任
第四節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
二、休息休假
三、法律責任
第五節 工資
一、工資的概念
二、工資的形式
三、*低工資制度
四、工資的法律保障和違法責任
第六節 社會保險
一、社會保險的概念
二、社會保險的種類
第七節 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爭議的概念及范圍
二、勞動爭議的處理機構
三、勞動爭議的處理機制
第四章 我們的安全――刑法
節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
二、刑法的基本原則
三、刑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節 犯罪
一、犯罪概念
二、犯罪構成
三、正當行為
四、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五、共同犯罪
六、一罪與數罪
第三節 刑罰
一、刑罰概述
二、刑罰的體系
三、刑罰的裁量
四、刑罰的執行
五、刑罰的消滅
參考文獻
XM高等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十三五”規劃教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拓展讀本:我們/石磊 節選
五、人格權 1.人格權概述 人身關系在民法上表現為人身權。人身關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而產生的,體現的是人的精神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兩類,由此人身權也分為兩類:一類是人格權,一類是身份權。所謂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固有為維護自身獨立人格所**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權利。所謂身份權,是指民事主體以在特定的家庭和親屬團體中所享有的地位或者資格為客體而享有的維護一定社會關系的權利。關于身份關系的調整.構成民法中的親屬法及繼承法。 根據人格權所體現和保護的人格利益,可以將人格權分為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一般人格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對其全部人格利益所享有的總括性的權利。一般人格權的具體內容可概括為人格的獨立、自由、平等和尊嚴,四者相輔相成,共同完整地構成抽象的人格權范疇。《民法總則》**百零九條規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一般人格權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不享有一般人格權。具體人格權是指以具體人格利益為客體的人格權。根據具體人格利益的不同,具體人格權又可分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或者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2.自然人的人格權 (1)生命權。 生命權,是指自然人維持生命和維護生命安全利益的權利。生命是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的前提和基礎,是自然人*高的人格利益,因而生命權是自然人*高的人格權利。生命權的內容包括: ①生命安全的維護權。生命是自然人*高的人格利益。權利主體有權維護生命的安全。生命安全受到非法侵犯時,權利人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加以保護。在我國,法律對權利人在生命安全受到非法侵犯時所采用的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容忍程度妻高于其他情況下的容忍程度,從而顯示了生命權的重要性。 ②生命安寧的維護權。生命安寧的維護權所針對的是在沒有侵犯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使他人生命處于危險之中的行為。生命是否處于危險之中,需要根據理性人標準來判斷。換言之,只要處于類似情況的理性人可以合理地相信生命存在即時危險,就滿足這一標準,而不要求客觀上真正使他人生命處于即時危險之中。 ③生命利益的支配權。生命利益的支配權,主要體現在生命權人是否有權支配‘自己的生命。這一問題又包括兩方面,其一,權利人主動將自己的生命置于險境;其二,權利人主動結束自己的生命。就**方面而言,人們沒有太大爭議。因為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生意義和價值的實現,某些冒險和犧牲是必要的,例如為國捐軀、舍己救人、從事有生命危險的探險和體育活動等。而對于個人能否主動結束自己的生命,比如自殺和安樂死,則存在較大爭議,并且這一命題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命題,需要在更廣義的范疇內進行探討。 (2)健康權。 健康權,是指自然人保持身體和心理機能正常以及維護健康利益的權利。健康權的內容包括: ①身體機能健康的維護權。身體機能健康是權利主體享有正常生活、從事正常社會活動的基礎。因此權利主體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身體健康;當身體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犯或者威脅時,權利人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 ②心理機能健康的維護權。心理機能健康同樣是權利主體享有正常生活、從事正常社會活動的基礎。因此,權利主體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自己的心理健康。 ③健康利益的支配權。關于權利人對自己的健康利益是否具有支配權,人們之間存在不同看法。與生命權中對生命利益的支配權一樣,健康利益的支配權問題也不僅僅是法律問題。自然人對自己的健康利益進行支配的行為,法律無法對此行為規定某種消極后果而加以干涉。因此,一方面應當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善待自己;另一方面,應當承認權利人對自己的健康利益享有支配權。 ……
XM高等職業教育信息化教學“十三五”規劃教材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拓展讀本:我們/石磊 作者簡介
石磊,現任河北工藝美術職業學院高級講師。先后在學院獨立講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職業道德與法律》、《經濟政治與社會》等課程,在省級及國家級刊物發表論文多篇。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 >
朝聞道
- >
小考拉的故事-套裝共3冊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經典常談
- >
詩經-先民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