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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國家語言的法規范和語言規范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8603584
- 條形碼:9787568603584 ; 978-7-5686-0358-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俄羅斯國家語言的法規范和語言規范 內容簡介
本書是國家語言功能領域的*新研究成果, 是圣彼得堡國立大學眾多學者合力打造之作。本書提出了論點, 可以澄清任何一種語言被作為國家語言的主要參照標準。其主要目的是保障為國內外使用這種語言的人們提供一個統一的交流空間, 為不同民族代表、包括職業群體在內的各個社會群體代表之間的相互合作和理解創造條件。這兩個目的是任何一個在國內創立通用國家語言的國家的共同特征。
俄羅斯國家語言的法規范和語言規范 目錄
作為俄羅斯聯邦國家語言的俄語口語使用規范
國家語言詞典應該是什么樣的?
俄羅斯聯邦國家語言政策的制定和法律保障
教育領域國家語言使用的法律規范
遵守現代俄語標準語規范的司法監督
俄羅斯國家語言的法規范和語言規范 節選
《俄羅斯國家語言的法規范和語言規范》: 必須遵循總體的語言規范——這是一個言語素養的問題,而語言規范本身卻形成于現實的言語活動中。為執行《俄羅斯聯邦國家語言法》,俄聯邦教科部批準了一個詞典清單,里面記載著語言規范,這些規范形式都被官方記載了下來,因此,在一切把俄語作為俄羅斯聯邦國家語言來使用的場合,從法律的角度而言都要遵照執行這些規范。 在口頭公眾言語中,語言的多種表述形式并不意味著總體語言規范的缺失。目前,在現代俄語中,實施這一規范*少面臨著兩種威脅:對外來詞的借用以及低格調詞匯對官方語言的滲透。 外來詞主要出現在政治、經濟和科技領域,這主要是因為互聯網上的信息全球化。俄羅斯民眾每天都要接觸大量的外來專業術語,它們逐漸成為職業用語,又經過媒體進入公共的俄語交際空間。 現代俄語中的高雅語體多數已不被使用,中等語體占據了高雅語體的位置,而低俗語體則占據了中等語體的位置。受這一過程影響*大的首先是口語,然而,如果說在整體的語言實踐中這更像是言語素養問題,那么在使用國家語言的情況下,偏離總體語言規范就會極大地影響交際的有效性。從立法宗旨的角度來看,應該遭到抵制的與其說是俄語規范的急速變化,不如說是認為沒有必要遵照整體規范的思想、標準語38規范權威的缺失以及為了修正這一情勢所采取的無效的立法嘗試。 針對國家語言使用的法規不應該對遵照語言規范提過多的、不切實際的或不可操控的要求,否則的話,這些法規就會無法落實,還會整體上損害權力和法律的威信。每一個法條,包括每一個必須使用國家語言的領域,都需要從法律調整國家語言使用規則的目的與原則的角度進行分析與思索,可能的話,需要針對不同領域、不同形式對要求進行分解和細化。 例如,現在要求國家機關和各種所有制形式企業的活動必須遵循現代俄語標準語規范,且規定,在官方口頭交際活動中,任何機構的員工都要遵照現代俄語標準語規范。 ……
俄羅斯國家語言的法規范和語言規范 作者簡介
孫超,1972年生人,文學博士。現為黑龍江大學俄語學院院長、教授。兼任中國俄語教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俄羅斯文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外國文論與比較詩學研究會巴赫金研究分會理事,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理事。主要從事俄語教育和俄羅斯文學研究。 宮楠,1982年生人,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一上海政法學院聯合培養博士后。現為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教師,俄羅斯法制與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東北亞仲裁研究專業委員會委員,中俄比較法中心特聘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民事訴訟法、俄羅斯法制史及上合組織國家法治文化。 C.A.別洛夫,圣彼得堡國立大學法律系主任,圣彼得堡國立大學國家語言研究中心主任,憲法教研室主任,法學副博士,圣彼得堡國立大學副教授,憲法問題專家。著有憲法、行政法、選舉法、憲法審判及比較法學理論方面的科研、教學論文及論著。自2009年起,開始研究國家語言的法律調整問題;自2015年起,任圣彼得堡國立大學國家語言研究中心主任。 H.M.克羅帕切夫,圣彼得堡國立大學校長,法學科學博士。著有教育法、國家與法理論、犯罪學、刑事法及刑事法律調整機制等方面的科研、教學論文及論著。自2009年起,參與國家語言法律調整問題的研究,聯邦法律《俄羅斯聯邦國家語言法》(注釋版)審訂者。俄羅斯聯邦政府俄語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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