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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刑事辨認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4428971
- 條形碼:9787514428971 ; 978-7-5144-2897-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論刑事辨認 內容簡介
在刑事訴訟中,刑事辨認是查明案件事實、收集證據的一項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破案價值與定案價值。然而,受其自身缺陷、程序瑕疵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刑事辨認的結果出現錯誤,進而導致冤錯案件的發生。為此。《論刑事辨認》從刑事辨認程序設置與證據運用兩個方面提出完善我國刑事辨認的建議。
論刑事辨認 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思路與研究方法
**章 刑事辨認本體論
**節 刑事辨認之法律定位
一、職權主義模式中的刑事辨認
二、當事人主義模式中的刑事辨認
三、刑事辨認在我國的法律定位
第二節 刑事辨認之解析
一、刑事辨認的主體
二、刑事辨認的對象
三、刑事辨認的形式
第二章 刑事辨認價值論
**節 刑事辨認的訴訟價值
一、刑事辨認的破案價值
二、刑事辨認的定案價值
第二節 刑事辨認的訴訟風險及其影響因素
一、刑事辨認的訴訟風險
二、辨認結果準確性的內在影響因素
三、辨認結果準確性的外在影響因素
第三章 刑事辨認程序論
**節 刑事辨認程序概述
一、刑事辨認程序目標
二、刑事辨認程序啟動
三、刑事辨認程序規則
第二節 對犯罪嫌疑人的辨認程序
一、列隊辨認程序
二、照片辨認程序
三、其他辨認程序
第三節 對其他對象的辨認程序
一、對物品的辨認程序
二、對尸體的辨認程序
第四章 刑事辨認證據論
**節 刑事辨認證據概述
一、刑事辨認證據的內容
二、刑事辨認證據的形式
第二節 刑事辨認證據的法庭審查
一、刑事辨認證據的審查方式
二、刑事辨認證據能力的審查
三、刑事辨認證據證明力的審查
第五章 刑事辨認本土論
**節 我國刑事辨認的程序設置及其完善
一、我國刑事辨認程序的立法規定及其缺陷
二、我國刑事辨認程序設置在司法實踐中的問題
三、我國刑事辨認程序設置的完善
第二節 我國刑事辨認的證據運用及其完善
一、我國刑事辨認證據運用的現狀及其問題
二、我國刑事辨認證據運用的完善
結論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二、英文文獻
索引
第六批《中國社會科學博士后文庫》專家推薦表1
第六批《中國社會科學博士后文庫》專家推薦表2
論刑事辨認 節選
《論刑事辨認》: **節 刑事辨認的訴訟價值 一、刑事辨認的破案價值 不管是在大陸法系國家還是英美法系國家,犯罪案件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重要前提之一便是破案,即查明案件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①在大陸法系國家,刑事訴訟程序中設置了獨立的偵查階段,警察或者檢察官在此階段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查明案件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否則,相關案件則無法進入下一階段的訴訟程序。在英美法系國家,雖然刑事訴訟程序沒有劃分獨立的偵查階段,但在其審前程序收集、調查證據的過程中,警察與檢察官同樣需要清晰地梳理案件事實的脈絡,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以此明確調查的方向,從而有針對性地收集證據。具體而言,刑事辨認的破案價值包括兩項內容: 其一,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在刑事司法實踐中,當某一犯罪案件發生之后,其首要任務便是確定犯罪行為由誰實施,在訴訟程序上,也即確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確定犯罪嫌疑人具有如此重要的意義,其在于:一方面,從刑事實體法的角度來看,任何犯罪的發生均有其行為實施的主體,這也是犯罪構成的基本組成部分。②另一方面,從程序法的角度來看,犯罪嫌疑人是刑事訴訟的重要主體之一,其身份的確定關系到訴訟程序能否順利進行。對于偵查機關來說,查獲犯罪嫌疑人是其偵查任務的重要內容之一,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沒有確定,偵查任務也就無法完成;而對于檢控機關來說,沒有確定的犯罪嫌疑人,便無法對案件提起訴訟。正是鑒于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訴訟的特殊地位,各國立法均規定了多種確認犯罪嫌疑人身份的措施或方法,其中便包括了通過被害人、證人等對其進行辨認。事實上,從各國刑事司法實踐來看,特別是在英美法系主要國家的刑事司法實踐中,刑事辨認的*主要功能便是對犯罪嫌疑人身份的確認。當然,隨著科學技術在犯罪調查中的廣泛運用,如DNA檢測技術、指紋鑒定等,依靠被害人、證人的感官記憶來辨認犯罪嫌疑人將可能不再是主要的手段。在多數情形下,刑事辨認在審前程序中的作用在于由偵查機關或檢控機關通過辨認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初步篩選,將犯罪嫌疑人鎖定在具有某一特征的小部分范圍內,隨后再通過指紋、DNA等技術*終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然而,與此同時,犯罪人的反偵查能力也在提高,在實施犯罪行為時能夠避免留下自己的指紋、DNA樣本等,使得偵查機關或檢控機關難以有效運用科技手段對其身份進行確定。例如,在一例強奸案中,犯罪嫌疑人并未留下自己的指紋或DNA樣本,現場也沒有監控攝像頭,此時,唯一能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進行確定的只能是被害人。在此情形下,偵查人員需要依靠被害人在案發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的相貌、體型等特征的記憶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辨認,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且,在刑事案件的偵破過程中,當證人或被害人能夠直接辨認出犯罪嫌疑人時,也可以省去DNA檢測等手段運用的時間,不僅能節約司法成本,還能更快地偵破案件。當然,與指紋鑒定、DNA檢測等技術相比,刑事辨認并不能保證其絕對準確,但在缺少檢材等條件下,刑事辨認在確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上仍能發揮重要的作用。在筆者看來,這也是在科技手段大量運用到刑事司法實踐的今天,刑事辨認仍有其存在價值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二,明確案件偵查或調查方向。如前所述,在大陸法系的一些國家,除犯罪嫌疑人之外,刑事辨認的對象還包括尸體、與犯罪有關的物品或場所等。雖然對這些對象的辨認并不能使犯罪嫌疑人被直接查獲,但同樣能夠為偵查機關或檢控機關查明案件事實提供重要的線索,明確案件偵查或調查的方向。 ……
論刑事辨認 作者簡介
陳效,漢族,安徽省潛山縣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后。出版《冤案何以發生——導致冤假錯案的八大司法迷信》《你好,**——蒙冤者的告白和他們的故事》等著作十余部,發表《我國刑事辨認中檢察監督的難題及解決——以冤錯案件中的錯誤辨認為視角》《從義務到權利:律師免證特權在我國的確立》等論文二十余篇。主要研究方向為訴訟法學、證據法學與方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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