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辦理政務案件法律法規一本通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93550
- 條形碼:9787509393550 ; 978-7-5093-9355-0
- 裝幀:65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監察機關辦理政務案件法律法規一本通 本書特色
全書對諸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匯編和刪選,并按照程序法規和實體法規進行了分類。本匯編共分兩部分。*部分是程序性法規,將《監察法》、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進行了匯編。第二部分是實體性法規,將《刑法》以及政務處分實體依據法規進行了匯編。同時將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一并列出。
監察機關辦理政務案件法律法規一本通 內容簡介
監察體制改革后,監察機關依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并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新的職責要求所有監察人員熟悉掌握相關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的相關法律法規!救媸占 涵蓋《監察法》、《刑事訴訟法》、《刑法》、《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程(試行)》等監察領域重要法律法規【重點突出】 在刑法分則部分,著重選擇實踐中涉及的職務犯罪條款,逐一對每個罪名所涉及法條進行匯總,并列出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指導案例【方便實用】
對程序性法規和實體性法規進行上、下篇分類匯編,職務犯罪相關罪名均在目錄列出,并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作為附錄收錄,編排科學,便于查閱
監察機關辦理政務案件法律法規一本通 目錄
上篇程序性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2018年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節錄)(2012年3月14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年6月13日)*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年6月13日)人民法院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規程(試行)(2017年11月27日)下篇實體性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17年11月4日)**編總則第二編分則一、貪污賄賂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對單位行賄罪】【介紹賄賂罪】【單位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私分罰沒財物罪】二、瀆職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枉法仲裁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違法提供出口退稅證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違法發放林木采代許可證罪】【環境監管失職罪】【食品監管瀆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徇私舞弊罪】【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破壞選舉罪】四、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五、非典型職務犯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丟失槍支不報罪】【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事故罪】【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違法運用資金罪】【違法發放貸款罪】【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逃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破壞選舉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7年9月1日)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2007年4月22日)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公務員參照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2013年5月25日)關于印發《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意見》的通知(2006年8月22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2012年8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2017年9月1日)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2016年1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2017年9月1日)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2009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年10月26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2010年4月21日)監獄和勞動教養機關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2012年5月21日)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2000年2月12日)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2011年1月8日)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2010年1月5日)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2013年6月13日)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處分規定(2010年8月12日)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1年4月21日)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2006年11月22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2008年6月30日)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2008年5月9日)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2006年2月20日)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2010年7月8日)城鄉規劃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辦法(2016年1月18日)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2009年3月25日)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2012年6月6日)行政機關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2012年9月11日)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1999年2月22日)檔案管理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2013年2月22日)關于騙購外匯、非法套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等違反外匯管理規定行為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暫行規定(2011年1月8日)海關工作人員處分辦法(2012年3月29日)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4年1月11日)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節錄)( 2011年5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2010年10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198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節錄)(2009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節錄)(2012年12月28日)國家電網公司員工獎懲規定(2013年)中共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紀律懲戒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8月23日)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受處分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12月21日)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企業中由行政機關任命的人員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適用解除處分制度的通知(2010年4月14日)附錄503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2017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10月18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0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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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機關辦理政務案件法律法規一本通 作者簡介
本書編寫組成員為曾具有審判、檢察、紀檢監察工作經驗的一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