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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險糾紛典型案列匯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4993267
- 條形碼:9787504993267 ; 978-7-5049-9326-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河北省保險糾紛典型案列匯編 內容簡介
本書編委會面向全省征集了大量的保險司法判例, 從中精選出具有代表性的優秀案例, 并邀請十多位來自法院、檢察院、各高校的保險法律實務以及保險審判、保險理賠和保險司法鑒定等方面的優秀專家對案例進行了詳細的解析, 集中體現了當前保險糾紛法律裁判的高水準和新的司法審判觀點。
河北省保險糾紛典型案列匯編 目錄
投保人惡意投保構成欺詐,保險人之合同解除權與撤銷權可競合適用
重大疾病保險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人的責任認定
被保險人的職業類別對意外傷害保險事故的影響
關于被保險人出險賠付金額的認定
當事人單方委托傷殘鑒定的法律后果
突破條款,探尋當事人投保意思表示,從而認定合同效力
有證據證明投保人知情的合同效力認定
人身保險合同中意外身故的認定
保險公司就免責條款盡到提示及明確說明義務的認定標準
被保險人于合同成立兩年后自殺,保險公司應當賠償
附加險保險合同期限的效力認定
合同等待期內接受TCT篩查不屬于就診,應當理賠
人身保險合同理賠類糾紛案件舉證責任的分配
投保人不能以“投保單上簽字非其所簽”而否定其如實告知義務的違反
車輛不明原因被砸,保險公司應承擔保險責任
財產保險中保險利益的界定及司法審查
被保險車輛被人為焚毀是否屬于保險事故的責任認定
財產保險合同中“施救費用”不合理部分的排除
財產保險合同中“按責賠付”條款與“**受益人”的約定無效
保險公司需重視履行《保險法》第十七條義務的證據留存
專科醫院的專家意見對于司法鑒定是否有決定性意義
交強險重復投保的賠償問題
駕駛員死亡的保險理賠之爭:“第三者”抑或“車上人員”
設施管理人,其應承擔管理瑕疵責任,駕駛人不能成為自己權益的侵害者,并因此承擔侵權責任
借助汽車零整比100指數促成調解
車主不及時報警,事故原因無法查明,保險拒賠
企業財產基本險的責任范圍
實習期內駕駛重型牽引車出險,商業險能否拒賠?
汽車養護修理期間,汽車所有人駕車過失致人死亡保險責任認定
被保險人賠付第三者后,要求保險人賠付的證明責任
車輛發生事故報廢后,當事人訴訟請求車輛停運損失
車輛改裝后的保險責任如何認定
車損險與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責任范圍
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在確定保險賠償責任中的作用
被保險人與事故第三者重合時,保險公司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贈送專修服務,出險后的理賠標準
財產保險合同約定**受益人,在未征得**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主張車輛損失賠償
交通事故原因不明,法院依證據劃分事故責任并分配賠償責任
企財險保險賠償責任范圍的認定
發動機進水導致的車輛損失的賠償責任
車輛“貶值損失”的法理認定
確定車輛損失的各項證據選擇證明力認定
保險人不能以被保險人無證駕駛無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為由免賠
車輛因涉水熄火后造成的車輛損失不屬于車損險保險責任的范圍
被保險車輛懸掛過期臨時牌照上路致損,保險公司不應賠償
車輛轉賣情形下,保險標的物損失的確定標準
屬于保險事故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
運輸途中貨物損失數額的司法認定
自燃導致車輛損失的認定與賠償
免責條款“實習期內駕駛車輛”在實踐中的適用問題
重大疾病保險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內出險,保險人的責任認定
被保險人的職業類別對意外傷害保險事故的影響
關于被保險人出險賠付金額的認定
當事人單方委托傷殘鑒定的法律后果
突破條款,探尋當事人投保意思表示,從而認定合同效力
有證據證明投保人知情的合同效力認定
人身保險合同中意外身故的認定
保險公司就免責條款盡到提示及明確說明義務的認定標準
被保險人于合同成立兩年后自殺,保險公司應當賠償
附加險保險合同期限的效力認定
合同等待期內接受TCT篩查不屬于就診,應當理賠
人身保險合同理賠類糾紛案件舉證責任的分配
投保人不能以“投保單上簽字非其所簽”而否定其如實告知義務的違反
車輛不明原因被砸,保險公司應承擔保險責任
財產保險中保險利益的界定及司法審查
被保險車輛被人為焚毀是否屬于保險事故的責任認定
財產保險合同中“施救費用”不合理部分的排除
財產保險合同中“按責賠付”條款與“**受益人”的約定無效
保險公司需重視履行《保險法》第十七條義務的證據留存
專科醫院的專家意見對于司法鑒定是否有決定性意義
交強險重復投保的賠償問題
駕駛員死亡的保險理賠之爭:“第三者”抑或“車上人員”
設施管理人,其應承擔管理瑕疵責任,駕駛人不能成為自己權益的侵害者,并因此承擔侵權責任
借助汽車零整比100指數促成調解
車主不及時報警,事故原因無法查明,保險拒賠
企業財產基本險的責任范圍
實習期內駕駛重型牽引車出險,商業險能否拒賠?
汽車養護修理期間,汽車所有人駕車過失致人死亡保險責任認定
被保險人賠付第三者后,要求保險人賠付的證明責任
車輛發生事故報廢后,當事人訴訟請求車輛停運損失
車輛改裝后的保險責任如何認定
車損險與發動機特別損失險的責任范圍
交通事故參與度鑒定,在確定保險賠償責任中的作用
被保險人與事故第三者重合時,保險公司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贈送專修服務,出險后的理賠標準
財產保險合同約定**受益人,在未征得**受益人同意的情況下,被保險人或相關權利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主張車輛損失賠償
交通事故原因不明,法院依證據劃分事故責任并分配賠償責任
企財險保險賠償責任范圍的認定
發動機進水導致的車輛損失的賠償責任
車輛“貶值損失”的法理認定
確定車輛損失的各項證據選擇證明力認定
保險人不能以被保險人無證駕駛無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為由免賠
車輛因涉水熄火后造成的車輛損失不屬于車損險保險責任的范圍
被保險車輛懸掛過期臨時牌照上路致損,保險公司不應賠償
車輛轉賣情形下,保險標的物損失的確定標準
屬于保險事故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前提
運輸途中貨物損失數額的司法認定
自燃導致車輛損失的認定與賠償
免責條款“實習期內駕駛車輛”在實踐中的適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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