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辯:尙權無罪辯護案例選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88433
- 條形碼:9787509388433 ; 978-7-5093-8843-3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勝辯:尙權無罪辯護案例選析 本書特色
這本《勝辯——尚權無罪辯護案例選析》精選、收錄了13起無罪辯護的成功案例。其中,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有4起,檢察機關在審判階段撤回起訴的有4起,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有5起。“選”的標準,是能夠體現出刑事辯護的專業性、有效性。在體例安排上,強調“析”,即“辨法析理”,不僅介紹案情、訴訟進程和處理結果,還列明控、辯雙方觀點,附上相關法律規定,并由經辦律師通過“辦案手記”介紹心得體會。精心“選”、細致“析”,意在總結刑事辯護經驗,為其他律師提供有益借鑒。
勝辯:尙權無罪辯護案例選析 內容簡介
訴訟律師,案例為王,刑辯律師更是如此。經典或者精彩的案例,不僅凝聚著刑辯律師的情懷、技術和辛勞,也體現著司法機關及其人員的良知和智慧,記錄著中國法治進步的艱難歷程。“九層之臺,起于壘土”,做好每一個案件,既是訴訟律師的職業本分和成功之道,也是夯實法治大廈根基的必由之路
勝辯:尙權無罪辯護案例選析 目錄
CASE 1四人蒙冤22載,從死刑到無罪福建許金龍、張美來等四人搶劫殺人案 /1因為一樁發生在1994年的搶劫殺人案,許金龍、張美來等四人蒙冤22年,申訴屢被駁回。終在“尚權蒙冤者援助計劃”及眾多律師的幫助下,于2016年2月4日再審改判無罪,獲得平反昭雪。該案被寫入2016年*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016年9月發布的《中國司法領域人權保障的新進展》白皮書,并被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等機構聯合評選為2016年度“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之一。訴訟進程/1 控方觀點/4 辯方觀點/16 法院認定/32 法律規定/34法律解析/35辦案手記 不懈申訴 終獲清白 王耀剛、毛立新/37CASE 2一家五口陷囹圄,律師合力洗沉冤福建繆新華故意殺人、繆德樹等四人包庇案 /482003年4月,福建省寧德市柘榮縣發生一起殺人分尸拋尸案,案情震動了這個只有10萬人口的山區小縣。繆新華及其父親、叔叔、兩個弟弟被牽涉其中,經過兩級法院四次審理后,繆新華被認定故意殺人罪,由死刑改判死緩;其余四人被認定參與分尸拋尸,以包庇罪判處3年至8年有期徒刑。一家五口男丁齊被冤,申訴鳴冤14載,終在“尚權蒙冤者援助計劃”及眾多律師的幫助下,在2017年9月12日被再審改判無罪。訴訟進程/48 控方觀點/50 辯方觀點/52 法院認定/79法律規定/80 法律解析/80辦案手記 十四年沉冤終昭雪 律師掩卷感悟深 毛立新/82CASE 3歷經“七審”終獲清白安徽趙世金合同詐騙案 /97歷經三級法院審判,程序三上三下,“合同詐騙罪”先被二審法院否定、后又認定,量刑從15年有期徒刑降為3年半有期徒刑,中國青年報曾以《一起離奇判決的背后》為題報道這一奇案。由于當地某行政領導干預,該案雖有眾多律師接力辯護,甚至有安徽省司法廳原副廳長杜非親自出庭辯護,但終被定罪。趙世金內心堅決不服,但對申訴已經不抱希望,后在尚權律師的鼓勵和幫助下,終獲再審機會和清白之身。訴訟進程/97 控方觀點/99 辯方觀點/103 法院認定/118法律規定/119 法律解析/119辦案手記 行政干預釀冤案,律師接力辯清白 毛立新/120CASE 4公權私用陷無辜,律師力辯解冤情深圳喻某琴合同詐騙案 /128喻某琴怎么也不會想到,在投標一項市政工程即將成功之際,合作伙伴因無力出資又不想承擔違約責任,便以合同詐騙罪將其控告到公安機關。在檢察院以喻某琴不構成犯罪不予批準逮捕后,公安人員威逼喻某琴退還400萬元履行合同的定金未果,九個月后再次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提請逮捕,檢察院批捕,隨后提起公訴。經律師力辯,一審法院作出了無罪判決,檢察院提起抗訴,后被上級檢察院撤回,案件終于塵埃落定。訴訟進程/128 控方觀點/129 辯方觀點/131 法院認定/136法律規定/137 法律解析/138辦案手記 惡人先告狀,無辜陷囹圄 王耀剛/140CASE 5“維權過度”不是“敲詐勒索”北京律師張某敲詐勒索案 /144這是繼“黃某敲詐勒索華碩公司案”之后,又一起因為民事維權而被追訴敲詐勒索罪的典型案件,也是一起罕見的民事律師因協助維權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律師辨法析理,充分論證了敲詐勒索犯罪與正當行使權利的界限,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后作不起訴處理,為準確處理此類案件提供了新的范例。訴訟進程/144 控方觀點/145 辯方觀點/146 法院認定/155法律規定/156 法律解析/156辦案手記 辨法析理,厘清罪與非罪邊界 毛立新/157CASE 6一起蹊蹺的涉外受賄案廣東東莞葉某受賄案 /160東莞雙葉公司董事長寺某因任職期間部分款項支出不明,被公司調查,而后主動向日本名古屋檢察廳自認曾向東莞官員葉某行賄。案件信息被境外媒體報道,相關材料也經由外交途徑反饋到中國,由此引發了葉某被追訴受賄一案。一審程序中,律師對寺某的所謂“證言”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了全面質疑,檢察機關撤回起訴,*終作不起訴處理。訴訟進程/160 控方觀點/161 辯方觀點/163 法院認定/185法律規定/185 法律解析/186辦案手記 涉外刑事案件辯護,境外證據審查是關鍵 毛立新/187CASE 7反復審查,終于不訴環保大V董良杰尋釁滋事案 /189本案事發時,恰逢兩高關于“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的司法解釋出臺,網絡言論初入罪。網絡謠言與言論失實、學術謬誤之間的界限,在理論上、實踐中都未得到準確厘清;媒體披露尺度與司法審判標準,也有待于形成共識。律師堅持作無罪辯護,公訴機關遵循刑法的謙抑性原則,*終作不起訴處理,值得稱道!訴訟進程/189 控方觀點/189 辯方觀點/191 檢察機關認定/200 法律規定/201辦案手記 網絡尋釁初入刑,依法辯護終無罪 高文龍/202CASE 8警惕海外代購帶來刑事風險抗癌藥代購**人陸勇銷售假藥案 /205陸勇身為“白血病”患者,為病友推薦并購買印度的抗癌藥物,卻因此身陷囹圄。他購買的是假藥嗎?海外代購藥品,到底有怎樣的刑事風險?本案既是社會的熱點話題,也是法律與道德的一次博弈。案件開庭審理后,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后經過有辯護人、偵查人員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藥監局工作人員等共同參與的公開審查程序,檢察機關*終作出不起訴決定。訴訟進程/205 偵查機關觀點/207 辯方觀點/208 檢察機關認定/212法律規定/214辦案手記 辦案隨筆三則 張宇鵬/218CASE 9調查取證,還人清白湖北張國賢受賄案 /227從指控證據看,由于被告人始終未供認受賄,用于證明其受賄的主要證據,就是行賄人的供述,證據明顯不足。為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真相,律師冒險向行賄人取證,進而申請法院通知行賄人出庭作證,行賄人如實陳述案情。案件開庭審理后,檢察機關撤回起訴,被告人屈冤得雪。訴訟進程/227 控方觀點/228 辯方觀點/230 法院認定/232法律規定/233辦案手記 證據不足陷囹圄,律師取證辯屈冤 高文龍/235CASE 10公司實際控制人決定公司投資計劃焉能構成犯罪山西趙某熊、趙某紅挪用資金案 /239山西某公司實際控制人趙某,占有公司90%的股權。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趙某對公司的投資經營享有決定權。但趙某卻因為一項正常的投資決定,被追訴挪用資金罪。尊重企業享有的自主經營權,不僅對外排斥不當干預,對內還要尊重控股股東的決策權。山西趙氏兄弟挪用資金案,一個原本并不復雜的案件,卻輾轉反復,歷時三載,*終以檢察機關不起訴結案。訴訟進程/239 偵查機關觀點/240 辯方觀點/242 檢察機關認定/248法律規定/248法律解析/249辦案手記 條分縷析,層層推進,辯護終獲成功 謝彤/251CASE 11“臥底”還是“幫兇”北京“海歸”敲詐勒索案 /256為了幫助當警察的同學,留學歸國的張某成為了警方的“臥底”,冒充“嫖客”協助警察對賣淫女“釣魚”執法。后因該警察敲詐賣淫女事發,張某亦被以敲詐勒索罪立案偵查,失去人身自由。他到底是警方的“臥底”,還是敲詐勒索犯罪的“幫兇”?*終,在律師的幫助下,澄清了張某系被他人蒙騙利用的事實,檢察機關*終對其作不起訴處理。訴訟進程/256 偵查機關觀點/260 辯方觀點/261 檢察機關認定/263法律規定/263 法律解析/265辦案手記 辯護成功之后的思考 常錚、鞏志芳/265CASE 12莫名的牢獄之災深圳某區看守所劉大拿受賄、濫用職權案 /270對于某特別重大賄賂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賀某,在檢察機關并未書面通知看守所會見應當經過許可的情況下,看守所民警劉大拿安排律師會見了賀某。因賀某“翻供”,檢察機關對劉大拿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后起訴到深圳A區法院。在改變管轄后,深圳B區檢察院重新審查起訴,采納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終對劉大拿作不起訴處理。訴訟進程/270 偵查機關觀點/271 辯方觀點/272 檢察機關認定/276法律規定/277法律解析/278辦案手記 辦案隨筆 陳國慶/280CASE 13不知“犯罪”則無所謂“包庇”印度籍青年馬尼士涉嫌參與聚眾吸毒致兩名外國人死亡案 /289印度籍青年馬尼士與幾名好友一起飲酒、吸毒,醒來后發現有兩人因吸毒死亡,因為害怕未敢報警。公安機關調查后,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提供毒品的桑桌立案偵查;馬尼士因在調查初期未跟公安人員說明實情,被以包庇罪立案偵查。案件移送審查后,經辯護人與檢察官反復溝通,檢察機關*終以“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馬尼士主觀上明知桑桌的行為構成犯罪而作假證明”為由,作存疑不起訴處理。訴訟進程/289 偵查機關觀點/291 辯方觀點/296 檢察機關認定/301法律規定/301法律解析/302辦案手記 從案件細節尋找“突破點” 劉平/303后記 /307
展開全部
勝辯:尙權無罪辯護案例選析 作者簡介
毛立新,男,安徽省人。先后畢業于安徽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獲法學學士、訴訟法學碩士、刑事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曾任職于安徽省公安廳、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現為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中國案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