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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4362542
- 條形碼:9787544362542 ; 978-7-5443-6254-2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本書特色
青年法學才俊及專欄作家鄧學平、林海、俞飛、孫偉鋒等對中國改革開放初期的著名企業家管金生、牟其中等28 個經典成敗案例進行剖析。《法治周末》組織專門團隊,重新梳理并添加三個內容: 一,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等法律專家對相關案例做了精彩的訪談分析。 二,邀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助理教授、院長助理田飛龍博士對每個案例做了精彩的“法治點評”。 三,書中收錄了法制日報與中國青年報聯合發布分析企業界犯罪深層次原因的《2014 年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另外,中國社會科學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馮興元先生為本書撰寫的序言,極富價值,可以說是對處于經濟大變革時代的我國法制建設的一種理性思考。
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內容簡介
改革開放的這三十年,是奇跡迭起的時代,是流星群飛的歲月。每一個失敗都是始料未及的,是細思極恐的,更是運之所向的。這是誰的錯誤?是個人?命運?還是時代?這本書以專業的大家解讀和嚴謹的科學研究方法,帶我們從更高的角度抽離失敗的精髓,抓住成功的捷徑。
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目錄
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節選
《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記載了28位中國企業家精英商海沉浮、犯罪翻船的故事。這種企業家教訓故事集的主旨之一大概在于通過提供有關中國企業家犯罪教訓的范例,來使得中國企業家引以為戒,由此為中國企業家群體的健康生存與發展提供正能量。不過,這種案例極容易使人對中國企業家群體留下一種負面的印象。我們在看到犯罪企業家本身可能存在的問題時,也要讓政府和社會各界了解,眾多企業家犯罪的成因很可能與政府法規政策這種“天條”有罪有關,甚至與不當司法或者貪贓枉法有關。在28位企業家犯罪故事中,其實部分企業家是否真的就犯了相應的罪行,也還是有爭議的。比如顧雛軍案就是如此! ∥覀冃枰云胶獾男膽B觀察中國企業家,既要避免只看到企業家的正面形象,也要防止只注意其負面因素。我們需要對照政府、企業家階層和其他社會各界的“人的形象”和行為來評判企業家的“人的形象”和行為,從而既避免盲目高視企業家,又防范片面貶抑企業家。對于企業家的犯罪,既要看到“天條”和代表“天條者”的可能不足,也要看到企業家個人行為的可能不足。 企業家的界定與特點 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出發來對企業家進行不同的定義。從功能視角看,大致可以把企業家劃分為熊彼特意義上的企業家和柯茲納意義上的企業家! ⌒鼙颂匾饬x上的企業家可以稱為“創新企業家”,是指實現新組合者,推動發展者,或創新者。熊彼特認為,存在五種新組合:一是采用了一種新產品,二是采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相當于新技術或者新工序),三是開拓了新市場,四是掠奪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種新的供應來源,五是實現任何一種工業的新的組織。按照熊彼特的觀點,企業家是經濟發展的帶頭人,是能夠實現生產要素的新組合的創新者,是創新的主體。而新組合的實現過程,也是舊組合的破壞過程。因此,熊彼特把這一過程稱作為“創造性的破壞”! 】缕澕{意義上的企業家可以稱為“套利企業家”。根據柯茲納的觀點,在市場過程中,企業家對由于人們的無知而存在的未被利用的利潤機會抱有警覺,先于他人發現這種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套利機會,于是投入資源、采取行動,以實現這種套利。這種未被利用的利潤機會也體現為市場供求的不協調和不匹配。這種套利過程并不能使得買賣雙方一步到位地發現*低的買價和*高的售價。但是,企業家的行動促進市場參與者之間的交流,買賣各方都能從企業家的行動中學習,從而減少各方的無知,也使他們自己的行動實現更好的調適。每一次買賣都會比此前的買賣更少無知,取得更好的調適。比如,買者比此前更知道在哪里可以以更低的價格買到他們的商品,賣者比此前更知道在哪里可以更高的價格賣出他們的商品。這種市場過程既是競爭過程,也是企業家過程,呈現一種開放試錯的態勢,這種態勢指向市場參與者的各種供求取得兩兩協調的狀態! 皠撔缕髽I家”和“套利企業家”兩者的作用非常重要。“創新企業家”推動經濟發展,“套利企業家”推動經濟增長。有經濟增長不一定有經濟發展。有經濟發展必然包含經濟增長。只有實現了新組合,才意味著經濟發展。如果在其他條件保持不變情況下只是通過增加投入成比例地擴大產出,那么這只意味著實現了經濟增長! ”緯械28位企業家均可以歸類到“創新企業家”和“套利企業家”的類別。“創新企業家”和“套利企業家”兩者的涵義也有重合之處。比如在本書28位中國企業家中,牟其中1989年在國內組織了500車皮商品運送許多生活資料到蘇聯,換回4架飛機,從中凈賺近1億元,就屬于典型的“創新企業家”,因為他所實現的新組合涉及開拓了新市場。但是很顯然,牟其中也是“套利企業家”,他因為對市場中未被利用的機會保持警覺,發現并利用了這種機會,實現了利潤。 當然,上述“創新企業家”和“套利企業家”的概念,主要是從功能視角來看企業家的。根據熊彼特和柯茲納的觀點,無論是“創新企業家”還是“套利企業家”,他們所擁有的就是意志和行動。其他資源均可以從外部取得,包括資本。企業家從資本家(資本的擁有者)借入資金。如果企業家投入自有資金,則可視為向自己借入資金。這時企業家集企業家與資本家的功能于一身! ≡谌粘I钪,我們使用廣義而含混的企業家概念,把企業主或者經理族統稱為企業家。但是嚴格意義上,從中文的慣例來看,企業家作為“家”,則需要滿足嚴格的要求?梢詫φ铡敖洕鷮W者”和“經濟學家”即可理解這一點。從事經濟學研究者均為經濟學者,但成為經濟學家者則屬于翹楚。同樣,并不是所有從事“創新”或者“套利”者能夠稱得上是個“家”,唯有翹楚者才稱得上企業家。在中文的語境里,企業家嚴格意義上大概需要有如下特點:以誠立本,敢冒風險(不一定是資金風險),能有承當,經營上取得較大的成功,有較大的影響力。本書所涵括的28位企業家,除了 “以誠立本”這一特點之外,總體上符合其他特點! 〉牵@里也不能簡單認為本書中的這些企業家不是“以誠立本”。在這些企業家中,如果涉及“天條”有罪,那么有關企業家做出規避行為或者采取鋌而走險的行動,可能恰恰是“以誠立本”的體現:他們可能對于自己內心所認定的“正義”誠心而待。比如我國的企業稅負實際上很重,如果民營企業不進行合理避稅甚至違背“天條”做些偷漏稅,很多不得不退出關門倒閉。試想一下,如果中國采取保加利亞那樣的單一稅模式,即個人所得稅和各種經營所得稅均按照10%的稅率征以單一稅,那么企業家為什么要去偷漏稅呢?可以認為,這些犯罪企業家,許多是“以誠立本”的,否則往往做不了這么大。當然做大的企業,不一定就“以誠立本”。此外,這些企業家中也不乏道德典范。比如著名企業家孫大午,無論是在過去從事“非法集資”的時候,還是在當前,都堪稱“以誠立本”的典范! 「母镩_放之前掙錢幾乎就是罪 中國的商業傳統源遠流長。中國歷史記載*早的商人可能是舜。他也應該是歷史記載*早的“套利企業家”。《史記·五帝本紀**》記載,舜在歷山耕過田,在雷澤打過魚,在黃河岸邊做過陶器,在壽丘做過各種家用器物,在負夏跑過買賣。 我國現代意義上的民營企業是在清末民初才不斷涌現的。*初官辦企業、官督商辦和官商合辦企業較多,后來則出現很多民辦企業。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張謇在“設廠自救”的浪潮中籌辦的大生紗廠,屬于中國**家現代意義的企業,而且采取股份制,屬于官商合辦;1897年夏瑞芳等人創辦了商務印書館;1901年張元濟投資商務印書館;1903年成立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屬于民辦。但是,民國期間,隨著此起彼伏出現的軍閥混戰、抗日戰爭和內戰,民營企業家階層飽經戰亂的磨難!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經過公私合營和國有化,我國的商人階層幾乎絕滅!拔母铩苯Y束時,個私經濟已喪失了合法地位,個體私營經濟形式幾乎消失殆盡。據統計,到1978年,當時全國個體勞動者只有14萬人,全國的私營企業數字為零。 在計劃經濟時代,差不多掙錢就是犯罪。個私經濟活動被罪惡化。個體經濟很容易被視作“資本主義的尾巴”而被割掉,或者定性為“投機倒把罪”。按照這個邏輯,古代的舜大概也可以按“投機倒把罪”定罪。在那個時代,個體經濟倒還沒有根絕,只是非法生存,茍延殘喘! ”緯28位企業家之一、“傻子瓜子”品牌創始人年廣久*初就是非法生存。此君可謂*具傳奇色彩,號稱“中國**商販”。他生于1937年,1949年以后靠擺小攤為生,經歷各種運動的風風雨雨。1963年他因“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1965年擺水果攤,1966年因賣板栗被關二十多天,1972年跟鄰居熊師傅學會炒瓜子手藝,轉向經營瓜子,1976年就憑賣瓜子賺取上百萬元。也就是說,他在“文革”結束之際,尚未開始改革開放的時候,就已經是百萬元戶。這可能在中國屬于絕無僅有的事例! ∧陱V久曾經三次因為經濟問題被抓,其實都是因為“投機倒把”。他*后一次即1989年以經濟問題被抓,按流氓罪被羈押,實際上仍然是因為“投機倒把”,*終因為鄧小平1992年在講話中提到其大名,再加上其經濟犯罪本來就不成立而被提前釋放。按照統計年鑒的數據,如果把1978年的消費物價指數值確定為100,到2014年的指數值就達到606.7。我們暫且把1976年的消費物價指數等同于1978年,那么按照統計數據來推算,年廣久在1976年掙得了相當于2014年600多萬元的利潤。不過,在他的事例當中,我們可以看到消費物價指數這種統計數據是多么荒誕不經。1976年,估計1萬元在蕪湖市區邊緣可以蓋一棟小樓房,但到了2014年底,蕪湖市住房均價大概為1平方米5829元。也就是說,1976年的1萬元大概可以在蕪湖市區邊緣買1.7平方米的樓房面積! ι虡I、利潤或者利息的仇視或者反感,實際上屬于一種古代或者前現代現象。無論是古代東方還是西方國家,早期對商業、利潤或者利息持否定或者保留態度者更多,持完全肯定態度者少。我國古代以農耕為本,有著重農輕商的傳統。商人賺取利潤的投機行為常常被視為有悖道德。亞里士多德認為,收取利息不僅不恰當而且還違背了自然法則。他覺得,收取利息的做法也極其讓人厭惡,而且這種厭惡是完全正當的,因為獲利直接來自貨幣本身,而非貨幣所換取某物品的產出。亞里士多德看到,正如每個動物都會生出跟其相似的后代一樣,“利息也是貨幣生出來的貨幣”。他覺得,這尤其違背自然法則。柏拉圖認為償付利息對社會安定構成威脅,建議禁止放貸。基督教教義原來反對對兄弟們放貸收息,但不禁止對外邦人如此行事。究其根由,古代人倚重熟人社會,而熟人社會強調禮尚往來。商業活動則嵌入于社會關系當中,商人處于社會階梯的較低位置,未取得平等、自主的地位。隨著市場的拓展和大社會即匿名社會的形成,商業活動越來越去嵌入化,人情交換日益讓位于商業交換,商人和企業家的地位越來越平等化、自主化,市場交換越來越立基于貨幣上的成本收益計算,對貨幣的時間價值也越來越認同。企業家精神的發揮空間越大,對資本的需求就越大。沒有對資本的付費,就很難取得足夠的資本。通過人情交換或者自我積累所提供的資本數量畢竟是有限的。而企業家去創新或者套利,去實現市場機會,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企業家利潤作為其激勵。因此,市場半徑越大,貨幣經濟越發達,企業家精神發揮的空間越大,人們對商業、利潤或者利息的認同也越大!
精英的浮沉-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作者簡介
《法治周末》是法制日報主辦的全國性政經周報。自創刊以來,《法治周末》以法治和人文為本,用專業的角度關注、解析社會最新動向。其在輿論界有重要的導向作用。 本書由法治周末主編肖黎明、宋學鵬、阮加文等合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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