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
關注中圖網
官方微博
本類五星書更多>
-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民事法律文件解讀-總第127輯(2015.7)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912740
- 條形碼:9787510912740 ; 978-7-5109-1274-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事法律文件解讀-總第127輯(2015.7) 本書特色
為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與適用《*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法釋[2001]21號),杜萬華主編的這本《民事法律文件解讀(2015.7總第127輯)》特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相關起草人對其進行解讀,以期對讀者有所裨益。 本輯解讀還收錄了《*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及其解讀文章,以供讀者參考。
民事法律文件解讀-總第127輯(2015.7) 內容簡介
本書特邀民事審判第三庭相關起草人對其進行解讀,以期對讀者有所裨益。
民事法律文件解讀-總第127輯(2015.7) 目錄
【法律、法律性文件與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015年4月24日)
【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性文件與解讀】
*高人民法院
關于修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2015年1月29日)
解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高人民法院
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
(2015年2月4日)
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理論基點和實現路徑
解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
——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
*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關于印發《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2015年5月20日)
解讀《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
高見訴張圣菊排除妨害糾紛案
[評析]再婚配偶居住權可對抗房屋所有權人排除妨害請求權
【民事訴訟法研究備忘(十二)】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第三十條[修改]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協議管轄的效力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消費協議格式管轄條款效力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管轄協議約定的當事人住所地發生變更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被轉讓合同的協議管轄條款對合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身份關系解除后有關財產爭議屬于“財產
性權益糾紛”,可以適用協議管轄規定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移送管轄“期限”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修改]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管轄恒定原則具體情形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管轄恒定原則具體情形的規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015年4月24日)
【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性文件與解讀】
*高人民法院
關于修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2015年1月29日)
解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高人民法院
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
(2015年2月4日)
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理論基點和實現路徑
解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
——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
*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關于印發《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2015年5月20日)
解讀《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
高見訴張圣菊排除妨害糾紛案
[評析]再婚配偶居住權可對抗房屋所有權人排除妨害請求權
【民事訴訟法研究備忘(十二)】
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第三十條[修改]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協議管轄的效力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消費協議格式管轄條款效力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管轄協議約定的當事人住所地發生變更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被轉讓合同的協議管轄條款對合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身份關系解除后有關財產爭議屬于“財產
性權益糾紛”,可以適用協議管轄規定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移送管轄“期限”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修改]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管轄恒定原則具體情形的規定。
第三十九條[新增]
【條文主旨】本條是關于民事訴訟管轄恒定原則具體情形的規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展開全部
書友推薦
- >
名家帶你讀魯迅:故事新編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莉莉和章魚
- >
煙與鏡
- >
羅庸西南聯大授課錄
- >
大紅狗在馬戲團-大紅狗克里弗-助人
- >
隨園食單
本類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