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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5323133
- 條形碼:9787565323133 ; 978-7-5653-2313-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本書特色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共包括十七章,主要內容包括:緒論現代化視野里偵查應有的理念與維度,偵查的類型學研究,偵查的外部構造:偵、控、審關系誤區及重構,偵查的內部構造:“偵審分離”的理性回歸,轉化偵查的難題及破解,盤查制度的比較與建構等。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內容簡介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主要內容包括:現代化視野里偵查應有的理念與維度、偵查的類型學研究、偵查的外部構造:偵、控、審關系誤區及重構、偵查的內部構造:“偵審分離”的理性回歸、轉化偵查的難題及破解、 盤查制度的比較與建構、偵查和解制度及其完善、公安機關的量刑初步建議權、偵查階段的財產保全制度、 強制采樣偵查權的分類與比較、 論秘密拍攝偵查及其法律原則、信息檢索偵查及其制度建構、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強制力評析與應對、 強制醫療前臨時保護性約束制度之替代、 比較與選擇:技術偵查的法律監督、補充偵查的問題與思考、偵查程序的律師辯護制度、 傳聞證據規則與偵查應對。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目錄
**章偵查的類型學研究
一、偵查制度的性質:權力抑制型偵查和權力主導型偵查
二、偵查制度的價值取向:人權保障型偵查和犯罪控制型偵查
三、偵查程序的啟動:隨機型偵查和程序型偵查
四、偵查程序的運行:職權式偵查和對抗式偵查
五、偵查行為的方式:強制性偵查和任意性偵查
第二章偵查的外部構造:偵、控、審關系誤區及重構
一、刑事訴訟的應然結構
二、配合抑或制約:我國偵、控、審關系的誤區及重構
第三章偵查的內部構造:“偵審分離”的理性回歸
一、偵查、預審分離的時代背景與歷史合理性
二、“偵審分離”回歸的理由
三、預審重新獨立的障礙及克服
第四章轉化偵查的難題及破解
一、轉化偵查的概念與緣起
二、法院不移送刑民交叉案件的問題
三、行政執法機關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問題
四、行政執法部門移送刑事案件不了了之的啟示——以證監會移送刑事案件為例一
第五章盤查制度的比較與建構
一、概述
二、盤查的程序規范
三、我國盤查制度的問題與重構
第六章偵查和解制度及其完善
一、偵查和解制度的概念和特點
二、偵查和解制度的理論基礎
三、刑事和解應從“法院為中心”進行轉型
四、偵查和解的制度比較
五、偵查和解的利弊分析
六、我國偵查和解制度的問題與完善
第七章公安機關的量刑初步建議權
一、公安機關的“失語”與檢察機關的“案卷中心主義”
二、賦予公安機關量刑初步建議權將形成“多贏格局”
三、公安機關量刑初步建議權可能面臨的障礙及評析
四、公安機關初步量刑建議權的建構
第八章偵查階段的財產保全制度
一、問題的提出
二、制度缺失的危害
三、制度缺失的原因及評析
四、域外的制度考察
五、偵查階段財產保全制度的建構
第九章強制采樣偵查權的分類與比較
一、強制采樣偵查權概述
二、強制采樣偵查權的分類及選擇
三、完善我國強制采樣偵查權應注意的問題
第十章論秘密拍攝偵查及其法律原則
一、概述
二、秘密拍攝偵查的法律原則
第十一章信息檢索偵查及其制度建構
一、概述
二、信息檢索偵查的合理性評析
三、信息檢索偵查的權力邊界
四、信息檢索偵查的制度建構
五、檢察機關信息檢索偵查之建構
第十二章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強制力評析與應對
一、引論
二、以強制措施的分類邏輯看監視居住與指定監視的關系
三、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合理定位與存在問題
四、制度完善的思考
第十三章強制醫療前臨時保護性約束制度之替代
一、疑竇叢生、破綻百出的強制醫療前臨時保護性約束制度
二、精神病鑒定羈押的制度原理與制度比較
三、我國精神病人鑒定羈押的制度建構
第十四章比較與選擇:技術偵查的法律監督
一、問題的提出
二、技術偵查監督的域外模式
三、我國應建立以檢察機關為主的技術偵查的法律監督模式
第十五章補充偵查的問題與思考
一、我國補充偵查的存在基礎
二、補充偵查的種類劃分
三、補充偵查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四、完善補充偵查制度的對策思考
第十六章偵查程序的律師辯護制度
一、有效辯護的應然條件
二、我國偵查程序律師辯護的現狀與分析
三、國際公約以及國外偵查程序中律師辯護制度的考察
四、改進的設想
第十七章傳聞證據規則與偵查應對
一、傳聞證據規則概述
二、傳聞證據規則的理論基礎
三、我國傳聞證據規則的現狀
四、沒有確立傳聞證據規則的原因分析
五、未雨綢繆:傳聞證據規則偵查應對
參考文獻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節選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四)現代化偵查模式改變了預審在偵查中的功能 如果將偵查模式簡單劃分為傳統偵查模式和現代化偵查模式的話,可以發現,當代中國的偵查已經初步進入現代化偵查模式。這一模式與傳統偵查模式不同,表現出法治化與科技化的明顯特征。法治與科技,在深刻改變偵查的方法與路徑的同時,其實也改變了以訊問見長的預審在偵查中的功能。在傳統偵查模式里,由于科技手段的匱乏,偵查對于偵查員主觀經驗的預判、嫌疑人口供或證人證言的依賴性很強,而這些預判或證據的不確定性相對較大,偵查的主要難點在于查明案情與缺乏線索之間的矛盾。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先抓獲嫌疑人,然后強化審訊工作,獲取嫌疑人、證人的言詞證據,再據此搜尋、固定實物證據,成為比較理想有時甚至是唯一的破案路徑。這就是法學界常說的“以人到物”的偵查模式。預審訊問在這一模式里,常常不自覺地擔當著偵查的支柱功能。 傳統偵查的主要思路是先預判出嫌疑人,再找到嫌疑人、抓獲嫌疑人,之后獲得其供述。但是,人類具有趨利避害、自我保護的天然本性,多數嫌疑人明白自己交代罪行的后果,往往本能地進行抵抗。現代社會是崇尚人權與理性,渴求法治與自由的時代,人的主體性尊嚴受到極大重視,國家、社會已經不能自我確證存在的合理性、正當性,維護國家統治、維護社會秩序也不再具有“元價值”地位,案件真相也不再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國家為了尊重人權,為了避免冤案,可以容忍在某些案件的偵查、起訴以及審判中的失敗。因此,不得強迫自證其罪被寫入《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成為國際刑事司法的基本準則之一,禁止刑訊逼供、非法證據排除制度自然也成為普適性的刑事司法規則。因此,當嫌疑人頑強抵抗、拒不交代之時,訊問只能停止。否則,就容易誘發欺騙、引誘、威脅甚至刑訊等強迫自證其罪的違法情形的出現。現代法治的理念與規則,限制了預審訊問的偵查功能。 所幸的是,上帝在關上一扇門的同時又打開了另一扇窗。大量高科技手段的引進,顯著增強了偵查工作查明案情的能力。基因鑒定技術、數據庫掃描技術、互聯網管理監控技術、視頻圖像偵查技術、電訊監控技術等現代化偵查技術的廣泛深入運用,以及特殊行業管理的信息化、規范化,交通產業的快速發展等,整個社會從刑事偵查、治安管理角度看開始回歸熟人社會的狀態,偵查機關獲取犯罪線索與實物證據的能力明顯增強,查找、抓捕嫌疑人的難度明顯降低,但是限于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原則,找到、抓到嫌疑人的作用不再具有關鍵性,偵查的思路已經轉換為即使沒有嫌疑人有罪供述即零口供也能夠向檢察官、法官充分證明案情。這就要求偵查人員更加熟練地運用各種現代化偵查技術獲取證據保全證據、更加縝密地打造證據鏈條證明犯罪。偵查工作已經從查明案情為主轉為證明案情為主,從偵查員自己搞清案件真相(破案)為主轉變為說服檢察官、法官相信案件真相為主。預審訊問作為偵查手段的功能逐漸下降,而核實案情、監督執法、嚴密證據鎖鏈等功能日益重要起來。顯然,預審與偵查分離的格局與現代化偵查模式更加契合。 ……
偵查特別制度新論 作者簡介
江涌(1971-),江蘇江都人,江蘇警官學院偵查系教授,法學博士,研究方向為偵查制度、刑事司法制度。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復旦大學碩士、博士研究生畢業。多次下派基層公安業務部門鍛煉。已出版個人學術專著一部,發表專業論文五十余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公安報刊復印資料《偵查理論與實踐》全文轉載2篇論文,多篇論文被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網站、復旦大學法學院網站、京師刑事法網站等全文轉載。個人主持完成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理論研究課題一項,江蘇現代警務研究中心課題一項,學院的院級課題一項,重要參與完成兩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熏點項目,參與省部級、廳級課題若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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