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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修改資料匯纂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60675
- 條形碼:9787509360675 ; 978-7-5093-6067-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行政訴訟法修改資料匯纂 本書特色
《行政訴訟法修改資料匯纂》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編寫,采取匯編形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訂過程中的各方意見、草案進行了整理。包括以下六類: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1989年《行政訴訟法》、*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境外立法例。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于2014年11月1日通過,并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包括一審稿與二審稿;*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包括(一)、(二)兩版;高校修改建議稿包括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境外立法例包括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德國《行政法院法》、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司法審查節)、韓國《行政訴訟法》、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2011年修正)、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1999年)。
行政訴訟法修改資料匯纂 內容簡介
本書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編寫,按照修訂后行政訴訟法的規范結構,將行政訴訟制度按專題劃分,將修訂過程中的各方意見、草案文本和域外相關立法例整理匯編于各專題之下,并對各專題做簡要評述。全書匯編的內容包括修訂前后的行政訴訟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稿,*高人民法院兩次修改建議稿,清華、北大等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法國、德國、美國、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立法例。本書是一本完整反映行政訴訟法修改過程中各方觀點以及域外立法經驗的資料性工具書。
行政訴訟法修改資料匯纂 目錄
專題一總則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的規定
(二)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五)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六)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的規定
專題二受案范圍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三)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司法審查節)的規定
(四)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的規定
專題三管轄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的規定
(二)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三)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四)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五)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專題四訴訟參加人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二)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五)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六)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的規定
專題五證據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二)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五)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六)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的規定
專題六起訴和受理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二)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五)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六)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的規定
專題七審理和判決的一般規定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的規定
(二)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專題八**審普通程序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二)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五)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司法審查節)的規定
(六)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專題九簡易程序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三、*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四、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五、境外立法例
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專題十第二審程序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的規定
(二)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專題十一暫時權利救濟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的規定
(二)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三)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的規定
(四)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五)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六)美國《聯邦行政程序法》(司法審查節)的規定
(七)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八)澳大利亞《行政決定(司法審查)法》的規定
專題十二審判監督程序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二)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專題十三執行
修改提要
一、現行法律規定
二、1989年《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三、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稿的規定
(一)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稿的規定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稿的規定
四、*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一)的規定
(二)*高人民法院修改建議稿(二)的規定
五、部分高校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一)北京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二)清華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三)中國人民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四)中國政法大學修改建議稿的規定
六、境外立法例
(一)法國《行政訴訟法典》(法律篇)的規定
(二)德國《行政法院法》的規定
(三)我國臺灣地區“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四)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訴訟法典》的規定
(五)韓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2014年11月1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2014年11月1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
(2013年12月16日)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
(2013年12月23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2014年8月25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2014年10月27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
(2014年10月31日)
行政訴訟法修改資料匯纂 作者簡介
江必新,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兼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會長、中南大學教授等職務。榮獲第二屆中國十大青年法學家、首屆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等稱號。出版“十八大與法治國家建設叢書”(共八本)、《國家治理現代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大問題研究》《行政法制的基本類型——行政與法的關系發展史》《中國法文化的淵源與流變》《行政訴訟問題研究》《民事訴訟的制度邏輯與理性構建》等專著五十余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求是》《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報刊發表文章二百余篇。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研究”等多項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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