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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章錄校注 版權信息
- ISBN:9787550620339
- 條形碼:9787550620339 ; 978-7-5506-2033-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憲章錄校注 本書特色
★ 16開精裝,鳳凰出版社出版
★ 乾隆年間《憲章錄》中因載有女真史事而遭禁毀,使其湮沒不彰,流傳較少
★ 《劍橋中國明代史》認為《憲章錄》在明代編年體歷史著作中,*為博學
★ 文獻學專家吳豐培指出《憲章錄》廣采材料,詳略有殊,可補《明史》之缺
憲章錄校注 內容簡介
《憲章錄》共46卷(一作47卷),記載了洪武元年(1368年)至正德十六年(1521年)150多年的歷史,所載史實共5400余條,內容涉及明代政治、社會、經濟、文化、教育、軍事、外交等各個領域。史料價值較高,可補《明史》等史料之未及。此次整理以萬歷二年(1574)46卷刻本為底本,以萬歷二年47卷刻本、明重刻本為校本,參考了明代實錄、寶訓、野史筆記、碑銘等文獻,進行了較為細致的校勘分析,附錄諸書所載《憲章錄》作者薛應旂的有關傳記、碑銘、行狀及相關評價等資料。
憲章錄校注憲章錄校注 前言
薛應旂(約1499-1574年),字仲常,號方山。武進(今屬江蘇)人。嘉靖十四年(1535)進士,授慈溪知縣,累遷南京考功郎中。二十四年(1545),因得罪首輔嚴嵩,被貶為建昌通判。嚴嵩失勢,得以輾轉升遷,歷禮部祠祭司員外郎、禮部精膳司郎中、浙江按察司提學副使、陜西按察司副使。三十五年(1556),罷職閑住,覃思著述。
薛應旂性耽文史,折衷朱陸,學出邵寶、呂柟,著有《浙江通志》、《甲子會記》、《宋元資治通鑒》、《考亭淵源 》、《憲章錄 》、《隱逸傳》、《高士傳》、《薛方山紀述》、《四書人物考》、《薛子庸語》、《方山先生文錄》、《方山薛先生全集》等,可謂宏富。其中,《憲章錄 》是薛氏生前*后一部著作,也是其*得意的一部當代史著。現存萬歷二年(1574)陸光宅刻本,另有萬歷重刻本、明重修本、《續修四庫全書》本、《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本、全國圖書館文獻微縮復制中心編《中國文獻珍本叢書》本、巴蜀書社《中國野史集成》本,皆據陸光宅本重刻或影印。
《憲章錄 》凡四十六卷,編年體史書。該書自萬歷元年(1573)成書,二年刊刻后,即為世人所重。顧爾邁撰《珰彰癉錄》即“采撮《實》、《憲章錄》諸書,而各加論斷”。沈國元在《皇明從信錄》總例中云:“《憲章錄》、《吾學》、《大政》之類,當圣明不諱之朝,百家紛紛競勝,于是刪蕪納新,削荒引實。”談遷撰《國榷》,采諸家史書百余種,其中許多史實亦源自《憲章錄》。至清,論者對《憲章錄》持有異議,如黃宗羲在《明儒學案》中稱《憲章錄》“可謂遺穢青史”。乾隆年間,四庫館臣更認為此書“摘雜書,頗失甄別”,并因書中載有女真史事而大加禁毀,致使《憲章錄》湮沒不彰,流傳較少。近期,《憲章錄》逐漸成為明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劍橋中國明代史》認為《憲章錄》在明代編年體歷史著作中,*為博學;吳豐培在影印《憲章錄》時,也指出《憲章錄》廣采材料,詳略有殊,可補《明史》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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