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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王之亂 本書特色
司馬光編著的《八王之亂》內容介紹:“八王之亂”的前奏曲是皇后賈南風發動的誅殺楊駿的政變,接著如法*制,誅殺司馬亮,“八王之亂”遂起。一群姓司馬的,為了權力。骨肉相殘,幕幕可驚,中國人被迫去殺人或被人殺,自己卻無法主宰自己的命運,真是可慟。面對“八王之亂”的悲慘景象,請不要哀痛,因為以后的景象,將*悲慘。
八王之亂 內容簡介
“八王之亂”的前奏曲是皇后賈南風發動的誅殺楊駿的政變,接著如法炮制,誅殺司馬亮,“八王之亂”遂起。一群姓司馬的,為了權力,骨肉相殘,幕幕可驚,中國人被迫去殺人或被人殺,自己卻無法主宰自己的命運,真是可慟。面對“八王之亂”的悲慘景象,請不要哀痛,因為以后的景象,將更悲慘。
八王之亂 目錄
司馬炎逝世
皇后賈南風當權楊太后囚死金墉城
“八王之亂”爆發
大水饑饉匈奴叛變
賈南風誣太子司馬遹謀反
“八王之亂”慘殺更烈
“大分裂時代”來臨
成漢建國漢趙建國
晉惠帝司馬衷被毒死
石勒崛起
八王之亂 節選
《柏楊白話版資治通鑒:八王之亂》: 政府官員對所管轄的事務,都認為必須嚴苛挑剔,才能顯示自己高明。于是,每遇到疑難訴訟,各人有各人的意見,各人有各人的論斷,刑法不能一貫,官司糾纏,層出不窮。國務院執行長(尚書仆射)裴頒上書說:“從前,圣明君王們制定刑法,使懲罰跟獎賞對稱,輕重一致,所以法官審理案件,有一定的規章,可以遵循。二九四年,首都洛陽曾起狂風,皇家祭廟屋瓦,掉下幾片,祭祀部長(太常)荀寓遂被免職。事情如此輕微,處罰如此嚴重,違背正常法典。二九五年二月,首都洛陽又有狂風,總監察署(蘭臺)負責人,恐怕再受到懲罰,在屋頂的一個角落里,找到十五個地方,瓦片有點歪斜,立刻禁制祭祀部長的行動,再興大獄。今年八月,皇家墓園荊樹上,有一根粗約七寸二分的枝干,被人偷砍,宰相、祭祀部長,調查復調查,在路上狼狽奔走;雖然明明知道這不過是一件小事,可是擔心有人作無限上綱的指控,后患難以預測,就不得不東奔西跑,想盡辦法使自己不負責任。直到今天,禁制祭祀部長的命令,還沒有解除。刑法條文有限,違犯刑法條文的原因,卻千千萬萬,所以政府規定,可以臨時由有關官員會議決定,并不是每個案件都要如此。這種會議制度,并不恰當,為的是有些奸惡的官員,利用會議的機會,造成輕重不平的判決。” 可是,會議制度仍不能廢除,國務院法務部長(三公尚書)劉頌上書說:“近世以來,法令規章越來越多,互相沖突矛盾,不能劃一。法官不知道應該執行哪一條,人民不知道什么行為才能不觸犯法律。貪官污吏乘機滿足私欲,居上位的遂難以考察部屬。事情完全相同,判決卻不相同;司法訴訟,遂不能公平。君王和臣僚,各有職賞;法律必須實施,所以要求法官嚴格執行;而執行有違背常理之處,所以要求大臣解釋疑難;而疑難有政治的或社會的因素,所以領袖有權作出*后裁決。法官執行法律,像張釋之處罰驚犯圣駕的人(參考前一七七年);大臣解釋疑難,像公孫弘審理郭解的大獄(參考前一二七年);領袖*后裁決,像劉邦(西漢王朝一任帝)之誅殺丁公(參考前二。二年五月)。天下千事萬事,除非這三種情形,對其他的事,不應該隨便發表議論,都應依照法律行事。然后法律才可以樹立權威,人民才可以不再困惑,官員才不能玩法弄權。這樣的話,才可以治理國家。” 皇帝下詔:“國務院助理官(郎)及初級助理(令史),如果再有人超出法律范圍批駁刑事案件,有關單位應列舉事實,隨時糾舉。”然而,并不能革除。 ……
八王之亂 作者簡介
柏楊,人文大師,自稱是“野生動物”,1920年生于河南,1949年到臺灣,1951年開始創作,1968年,因“大力水季”事件,被判處死刑,后改判為有期徒刑12年,終被減為8年,一生傳奇經歷,一世著作頗豐。 代表作品:《中國人史綱》、《通鑒紀事本來》、《柏楊白話版資治通鑒》、《丑陋的中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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