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歷史 本書特色
愛是無私的嗎?
愛是無條件的嗎?
愛由美或善引發的嗎?
愛是永恒的嗎?
在這本獨特的小書中,哲學家西蒙?梅重新審視了關于愛的永恒的追問,探究愛這種情感的本質。作者認為:愛是一種對人或物的迷戀,我們之所以迷戀是因為他/她/它激發了我們對堅不可摧的生命落地感的渴望。這種迷戀讓我們踏上一段旅程,開始在我們自身與他/她/它之間進行對安全關系的漫長探尋。我們都需要愛,在愛中找到家的感覺,給此時此地的生活以歸屬感,并賦予生命以意義、價值和完整性。
縱覽兩千多年的西方思想史,梅向我們展示了關于愛的理想如何從“上帝是愛”變成“愛是上帝”。梅一一回顧了那些對愛敢于持不同見解的哲學家和作家們,一次又一次地糾正那些容易使人對愛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的錯誤見解,從而揭示出究竟什么是愛:愛絕對是有條件的,是對我們所認準了的人的自私自利的欲望,而正是這種欲望使愛具有強大的奉獻精神。
愛的歷史 內容簡介
讀《愛的歷史》,了解愛的本質,為愛去魅——使愛不再背負不切實際的期望。
新世紀愛的教育讀本,承認愛的平凡,才能享受愛的偉大。
準備戀愛、正在戀愛者,失戀者的必讀書
愛的歷史 目錄
第2章《希伯來圣經》:西方愛的基石
第3章 柏拉圖:從身體之欲到天堂
第4章 亞里士多德:完美友誼之愛
第5章 盧克萊修與奧維德:肉欲之愛
第6章 基督教:作為*高美德的愛
第7章 為什么基督教中的愛不是無條件的
第8章 愛和游吟詩人:作為典范的女性
第9章 從中世紀盛期到文藝復興:人性何以變得可愛
第10章 斯賓諾莎:快樂地理解整體的愛
第11章 盧梭:啟蒙浪漫主義之愛
第12章 施萊格爾和諾瓦利斯:作為宗教的愛
第13章 叔本華:為了人類繁衍沖動的愛
第14章 尼采:愛是對生命的肯定
第15章 弗洛伊德:愛是一部欠缺的歷史
第16章 普魯斯特:冗長與乏味的愛
第17章 重溫愛情
致謝
譯后記
愛的歷史 節選
譯者的話
2013年3月10日,完成《愛的歷史》全部譯稿,離開家去電影院。此時正值新一年奧斯卡季,佳片沓來,于是選了*佳外語片《愛》(Amour)。
一對居住在巴黎的老夫妻,妻子突然中風且日漸嚴重,終至失去言語、行動能力,全倚賴他人。丈夫悉心照料,顧及妻子因為身體不可控而失去的自尊,甚至拒絕親生女兒急切卻自以為是的探望。*終,丈夫不忍妻子再痛苦下去,向已經沒有記憶的妻子講述了兩人相識相愛的過程。待妻子逐漸平靜,幾欲睡去時,用枕頭壓向了她……丈夫買來明艷的雛菊,仔細裝飾了妻子的“睡床”,隨后以自己安排好的離開方式,在兩人生活一輩子的家,平靜躺下,合上了眼。窗外,是濃郁的藍天,和那盈滿了活著的氣息的巴黎街景與人聲。
這部電影的編劇和導演是奧地利人邁克爾•哈內克(Michael Haneke),他的作品一貫以對倫理哲學的探討見長,這次亦不例外,直接指向生命與死亡的關系。而將這二者聯系在一起的,是愛。或者說,他用對死亡的思考,完成了對愛的詮釋。
思考愛,一直是西方思想史的一項重要內容。從這個角度說,倫敦國王學院的哲學教授西蒙•梅的這本《愛的歷史》既非開創,更不算總結。它是歷史上眾多頭腦豐富的思想者們一直進行的智力嘗試,無解,卻合力沖刷出西方文明的河床。由著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奧古斯丁、阿奎納、斯賓諾莎、叔本華、尼采、普魯斯特、弗洛伊德這些西方歷史上*偉大的奠基者,帶著他們愛的觀念奔涌而來。神愛、欲愛、友愛、純愛;博愛、獨愛,同性愛、異性愛;愛的無條件性、愛的有條件性;愛上愛的對象、愛上愛的本身……這些貫穿西方傳統的愛的觀念,無一例外地可溯源至西方*重要的經典——《圣經》,于是有關愛的討論簡化為*本質的詰問:人類能否不再需要上帝,而自己成全愛?
對愛的所有召喚曾經唯一地指向上帝,并以此為愛贏得了*高德行。但對上帝的愛始終無法安慰所有人,就如對上帝的信仰無法拯救所有的靈魂一樣。在拼盡全力地愛上帝之后,中世紀的人類突然陷入無可名狀的虛脫,并用整個文藝復興時期思索:人類有沒有成為愛的對象的可能?
愛的客體由上帝轉向人類,人值得愛,也值得被愛。只是愛的方式應該如何呢?詩人、音樂家、藝術家和哲學家們穿越神圣和世俗的界限,在浪漫主義和情欲之愛的雙重洗禮中重溫愛的真實與虛幻,愛是有條件的嗎?是無私的嗎?愛讓人找到自己存在的意義嗎?書中有一個關鍵詞root,并衍生出rooted,rootedness。我將其譯為“歸根”,為的是呈現出比“歸屬”更強烈的固著感。人類從出生那一刻起就懷有強烈的脆弱感,這是一個哲學意義上的普遍命題,而吊詭的是,我們在自身之內無法找到歸屬感,必須依賴某種外在的力量。人類歷史難道不正是一場“歸根”的歷史嗎?只是,這“根”在何處?
蒙田說兩個人相愛,“因為你是你,我是我”;斯賓諾莎認為要愛一個人,不僅要愛其精神,也要愛其肉體;叔本華的生命意志將愛推向繁衍的目的;尼采說“愛命運”,因為個體不過是命運的一部分。倘若上面的任何一位說出了愛的全部真相,無論愛自己、愛他者,還是愛上愛本身,我們便再也無須承受失去家園的痛楚、面對尋找救贖的誘惑。只是,時至今日,人類還在荒原上獨行,依靠普魯斯特那重現的時光,追憶那靠不住的愛情(或是愛著的感覺)。
作者集結了這些智者,自己卻沒有興趣扮演智者,給出二元答案。相反,他樂于核查歷史現場的諸多細節,把那些偉大的名字放入歷史的時光機中,細細研磨他們對愛的鮮明態度背后是怎樣的時代際會。他本是一位嚴肅的哲學學者,但這主題太過貼身,所以他總是帶著一點點現代人懷疑一切的態度,仿佛從學術的靜水深潭中冒出來,吹個泡泡,提醒讀者:無論你是否認同這些先哲,愛始終是一種自我的能力,而真正懂得愛的人,一定是自由的忠實信徒。
作為譯者,我體會著作者的這小小把戲,并樂在其中,故而才忍受得了大量的注釋、引文和術語。翻譯中,有些章節讓人齜牙咧嘴,幾乎要放棄,修訂時卻發現竟有神來之筆;有些章節正撞上自己的興趣點,得意時幾乎以為自此將在西方思想史中暢行;有些章節再盡力也好似夾生;有些章節點破的真相太過真實,下筆時總是本能地想去遮掩。所以,我缺乏宣稱忠實地再現原作的信心,但我篤定自己是合格的讀者,因為我已徹底被那些思考愛的文字牢牢攫住,它們發出光芒,抑或如針芒一般刺入內心。
在電影《愛》中,丈夫為妻子選擇了有尊嚴地死去,這是他愛她的方式。妻子初始掙扎,繼而平靜、安詳,信任丈夫為自己所做的選擇。其實,愛是一面鏡子,讓我們懂得如何看待自己、看待他人、看待生命、看待這個存在過的世界。
譯者
2013年7月12日
序言
愛,能說清楚嗎?
愛,是一種情感,而非思想,我們怎么可能說得清楚呢?愛,如此自然、神奇的情感,任何抽絲剝繭的分析,又怎會不冒著解除它魔力的風險,結果扼殺我們理解它的機會呢?
大多數人認為,對愛進行哲學探討要么徒勞無益(因為愛是無法定義的),要么事與愿違(定義愛本身就是對愛的褻瀆)。人們甚至質疑我這樣做的動機,并認為我不僅幼稚無知,而且可疑:一個人大談特談愛,是因為他無法體驗愛;可如果無法體驗愛,他又怎么可能大談特談愛呢?
有趣的是,在對人類其他情感的討論中很少聽到類似批評。幾乎沒有人懷疑,談論熱情、慷慨、誘惑、尊重、憂傷、渴望永生這些話題,會損傷我們對這些情感的感知力,也幾乎沒有人認為,探尋這些情感的動機本身恰恰暴露出體驗這些情感的無力感。比方說,研究仇恨,恰恰說明恨得不足夠,或不充分,或無法維持仇恨關系,甚至不如說,或許應該懷疑其反面的真實性。
相比之下,對愛的心理學的態度似乎更加正面,特別是對待進化心理學的態度更是如此。確實,我們不難發現那些對探尋愛之哲學不以為然的人,常會津津樂道于各種對愛的理由和方式的闡釋,包括擇偶策略和進化論意義上的匹配度,或者大腦狀態和神經遞質等,或者關于現實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愛情關系的“故事”,或者童年時期的情感依附模式,或者對親密關系、性行為和繁衍下一代的渴望。
懷著極大好奇心討論愛情的,還有各種學術書籍、流行歌曲、交友網站、聊天節目、自助手冊等。如何讓愛情成功?如何選對伴侶?如何應對忠誠和嫉妒的考驗?如何站在對方角度去考慮、尊重和寬容對方?這些都在討論之列。盡管人們傾向于認為這些對愛的簡單歸納,有可能會同大談特談愛一樣,削弱了愛本身的魔力,但是描述人們戀愛時或者*近被拒絕時的情感,談論妨礙建立親密關系的情感歷史以及如何克服這些障礙,解釋以自己這種性格如何會愛上這個人而不是另一個,探索在大腦構造、求愛或者性愛中的性別差異,如此等等,對這些行為人們似乎非常認可。
于是,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矛盾?對愛的討論似乎無處不在,但在有些意義上,它又是個我們難以涉足的禁區。
關于愛的無數個問題
“反思愛之本質,能否幫助我們更好地去愛?”如果把這些問題拋給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奧古斯丁、托馬斯•阿奎納,或者17世紀的斯賓諾莎、19世紀的叔本華等西方歷史上*偉大的奠基者,他們一定會驚詫于我們何來這些問題。對此,所有這些思想家不僅都給出了詳細的解釋,而且這些問題正是他們哲學思想的核心,為今天的許多獨立學科,如美學、倫理學和形而上學等奠定了基礎。對于他們來說,愛由何激發?人類在愛當中探索什么?哪些品質值得愛,哪些卻無法獲得愛?何種愛值得付出代價,何種不值得?為了成功獲得愛,我們要涵養哪些德性?我們會陷入哪些觀念性的錯誤?如何通過自我教育來認識和避免這些錯誤?弄清楚這些問題,非但不會阻礙愛,反而會滋養它,促使我們以正確的專注去愛正確的對象。
那么今天的情形又如何?答案或許在于我們決意滿足傳統意義上對愛的期望,同時不去質疑這些期望的合理性。如何讓愛起作用?為何愛不起作用?愛滿足了社會和進化論上的哪些需要?哪種關系體現了愛?探討這些問題不僅是正當的,而且事實上是非常根本的。但是愛的本質究竟為何?人類從愛中要獲取什么?這依然是一個神圣的不可觸碰的領地。愛是無條件的、隨性的,因而從動機上來說是不能解釋的嗎?父母對子女的愛和子女對父母的愛,如果性質不同,真的程度相當嗎?愛是人類*個人和私密的情感嗎?它永遠是自私的嗎?愛的本質是珍視對方作為一個整體的存在嗎?又該如何理解這個整體呢?占有欲真的是愛的敵人嗎?它和順從所愛的人是對立的嗎?我們是因為他/她是他/她而愛他/她的嗎?
對以上問題的答案一般是“對,正是如此”。對于無數在愛的關系中感受到喜悅、沮喪、成功、失敗、責備和滿足的愛人,這應該能符合他們的期望。我們對愛的理解始終受到某種類型的浪漫主義的支配,而其核心自19世紀末以來從未改變過(我將在本書的第1章討論相關細節)。事實上,在對愛的思考中,“漫長的19世紀”的影響不僅延伸到20世紀的1914或1917年,甚至跨越至21世紀。
歲月和愛的觀點
若果真如此,則我們正在解決一個迷人的悖論:過往幾百年,人類從性和婚姻中所獲得的解放,是借由對愛之本質的僵化思考,而非創新所實現的。從是否賦予人類愛的新觀念的意義來看,“自由之愛”并未放愛自由。相反,20世紀以來,由離婚、避孕和同性戀逐漸得到接納所形成的三種力量,對愛之本質帶來了廣泛沖擊和深遠影響,為人們重新回到傳統的愛之理想提供了更多機會。在墮胎權和女權主義協助下,兩性之間無須再以懷孕或者傳統的社會關系來相互承諾,反之,他們可以一直自由地選擇“真命天子”,越來越多的同性戀者也可以享受同樣的自由。
時下四處蔓延的愛的消費主義觀念也為這股潮流推波助瀾:快餐式的欲望和滿足,對新伴侶的關注和追逐,甚至終生保持“在變動中”的狀態。隨著人類移動性的增加和網絡交友的全球化,我們可能獲得的伴侶數量在穩步提升。而更多的財富、更長壽的生命和更好的醫療條件把我們從貧困、戰爭和糟糕的婚姻關系中解放出來,讓我們能去實際地追求享受余暇時光這項偉大的文化成果。盡管人們要承受現代社會的快節奏和注重過程的時代精神,但這的確讓更多的人有時間更專注地追求愛情。
如果有人從19世紀穿越到今天,他/她大約無法接受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種種觀念和態度:我們如何看待道德、自由、女性地位、藝術、種族、親子、同性戀、教堂、旅行,等等。他/她會驚詫于我們日常交往中的社會關系——兩性之間如何互動,子女如何對待父母,黑人如何與白人交談,同性如何相互撫摸,但他/她卻能很快厘清我們現代人認為愛是什么、愛應該是什么。在圍繞我們生活的各種觀念中,愛的觀念似乎被歲月凍結了。
原因何在?
人們常常談到信仰和墜入愛河之間存在著相似性。不過,在討論當代人對愛的態度時,我們談論的并非這種相似性,而是愛本身作為信仰的存在。這種信仰引人關注的地方在于,它依靠自己的想象而非教會授權來達到自我強化。
在諸多事物中,一種信仰得以存在,在于它必須呈現出某種樣態,這種樣態被賦予了某種高貴的價值,成為追隨者眼中的“神圣”所在,擁有把追隨者從*大的恐懼中拯救出來的力量。這種神圣給予我們澄清有關自然和生存目標等諸般難題的能力,結果是我們敬畏于它的威武和高貴。這是一種遠遠超越我們日常經驗的體驗,盡管對許多信徒來說,對自己獻身的宗教和其倡導與追尋的信仰與實踐產生質疑,這本身是相當荒唐,甚至算是墮落的行為。
實際上,任何以質疑為目的的質疑,恰恰證明質疑者不知所云,從而否定了質疑本身。他的論證即便貌似合理,也是站不住腳的。任何宗教都不會把無法分享基本信仰的追隨者視為有資格的批評者。
我承認稍有夸大,但未至于夸張。因為以上種種態度表明,要探求愛的本質,我們必須從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入手:對于西方世界中的許多人,甚至(特別?)是自認為激進的無信仰者,愛在這些意義上已經演變為一種宗教。
其他人也許還未體會到如此強烈的反應。但我發現,這些反應強烈并鮮明地代表了現代人對愛的態度,值得用一本書去探討。事實上,這種反應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有關愛的核心問題:人類之愛是如何漸以神圣之愛為典范的?對愛的哪種幻想養成了如此的傲慢和自大?我們該如何規避對愛的誤解和褻瀆,重新思索愛的真諦?正因為沒有任何一種人類的情感需求比愛更加偉大,如圣徒保羅所說,愛是“偉大中之*偉大者”,我們更需要確保對愛的討論不以“愛扮演上帝的角色”這樣的結論而終結。
愛的歷史 相關資料
哲學家、神學家和理性的歷史學家一直都在談論愛,但是迄今為止也沒有出現任何一部有關愛的歷史的著作。而西蒙?梅則向我們述說了這一歷史,以及這一歷史之外的其他東西。
——約翰·格雷
本書文筆流暢、語言風趣,具有人文情懷。在書中,梅所探討的愛的觀念上可溯及猶太教律法,下至浪漫主義,直至現今的“奇妙的悖論”,即性與婚姻的解放是倒退的,有時是和消極的愛的觀念并存的。針對這些,梅提出了他的修正意見,而這一推理過程就是一次非常吸引人的歷程。
——溫迪·斯坦納
本書文字優美,對愛這一文化歷史的敘述引人入勝,從《希伯來圣經》到除了愛我們崇拜一切的時代。西蒙?梅對于愛這一主題見解深刻、富有啟發性。不管你認為上帝是愛還是愛是上帝,你都會在這本書中欣喜地找到自己的影子。
——羅杰·斯克魯頓
愛的歷史 作者簡介
西蒙·梅 (Simon
May)是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的哲學客座教授,著有《尼采的道德準則及其道德之爭》、《邊想邊說》,另有格言集,該書被評為2009年度《金融時報》“年度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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