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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銀行法經典疑難案例判解 版權信息
- ISBN:7503690051
- 條形碼:9787503690051 ; 978-7-5036-9005-1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最新銀行法經典疑難案例判解 本書特色
本書內容全面新穎,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
全面包含各種案例,并結合前沿熱點問題
是實務培訓、教學研究的好幫手!
最新銀行法經典疑難案例判解 內容簡介
本書案例覆蓋了借款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信用證糾紛、存單糾紛、損害賠償糾紛、保證合同糾紛、票據請求權糾紛等各個方面。本書收集的一百多個司法案例,均系銀行業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真實的銀行訴訟案例。本書力圖從理論結合實踐的角度,針對讀者普遍關心的銀行實務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存單、信用證、擔保等司法解釋和銀行監督管理機關頒布的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新銀行法律理論學術研究成果,進行系統深入的理論闡釋。
本書不是簡單的學術理論著作、大學教材或法律條文釋義,也不是簡單的案例匯編,而是條文釋義、理論分析和實例的巧妙結合。書中所有案例均詳細列明了審理全過程,通過“基本案情”、“爭議問題”、“法院認定及判決”、“案例評析”的索引幫助讀者快速掌握案例重點。本書用實例說明理論,用理論剖析實例,二者有機結合,相得益彰。
本書為社會大眾提供了一本新的銀行法學習讀物,讓廣大讀者對銀行法律業務諸多要點有一個全面的學習和了解,更好的解決我國銀行業發展中的*新法律問題。本書既可以供審判人員、法律工作者進行案例檢索,可以作為銀行內部培訓資料,對銀行從業人員吸取銀行法律訴訟教訓和經驗,加強內部風險控制起到指導作用,也可以作為廣大客戶打贏手頭的銀行官司的**參考書籍,還可以作為我國銀行業理論研究者和科研院校金融系和法律系學生研究和學習的案例參考輔助教材。
最新銀行法經典疑難案例判解 目錄
**節 一般借款合同
第二節 委托貸款和信托貸款
第三節 資金拆借合同效力認定問題
第四節 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糾紛
第五節 民間借貸糾紛案
第二章 擔保合同糾紛案
**節 公司為股東擔保的效力問題
第二節 涉外債務擔保
第三節 *高額保證合同
第四節 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對外擔保的效力問題
第五節 反擔保
第六節 國家機關擔保的效力問題
第七節 保證合同糾紛
第八節 抵押合同糾紛案
第九節 “以貸還貸”案件的處理
第三章 存單糾紛案
**節 存款關系真偽的認定
第二節 虛假存單質押糾紛案
第三節 存單核押的效力問題
第四節 存單被假冒者支取
第五節 存款兌付責任糾紛案
第六節 一般存單糾紛和以存單形式的借貸糾紛
第四章 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
第五章 不當得利糾紛案
第六章 票據糾紛案
第七章 信用卡糾紛案
第八章 信用證糾紛案
第九章 損害賠償糾紛案
第十章 不良資產處置糾糾紛案
第十一章 融資租賃協議
最新銀行法經典疑難案例判解 節選
**章 借款合同糾紛案
[案例1]重慶豪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營業部借款合同糾紛上訴案
[要點提示]何愛毛在借款后未按約定的方式及計劃償還借款本息,其行為已屬根本違約,農行營業部要求解除借款合同。農行營業部未履行及時通知義務,擔保公司不能以此構成違約為由解除擔保合同。
[判決索引]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2006)中區民初字第291號民事判決;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6)渝五中民終字第339號
[基本案情]上訴人(原審被告):重慶豪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營業部。
原審被告何愛毛:男,土家族,1971年出生。
2004年7月13日,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營業部(以下簡稱農行營業部)與借款人何愛毛、保證人重慶豪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升擔保公司)簽訂了汽車消費借款合同一份,該合同約定,何愛毛向農行營業部借款355,000元用于購買汽車;借款期限2004年7月13日至2007年7月12日;借款利率按3年期檔次年利率5.49%執行,按月結息,每月第20日為結息日;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為借款人從2004年8月起采用月等額還款法,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如遇借款利率調整,調整后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作相應調整;若借款人連續3期未歸還應償付的借款或一期借款已拖欠3個月以上的農行營業部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本息,農行營業部有權按逾期期間以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逾期利息;保證方式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息、罰息等費用。合同簽訂當El,農行營業部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何愛毛發放了借款。嗣后,何愛毛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至2005年9月,從2005年10月起何愛毛未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及計劃償還借款。
2006年1月4日,農行營業部向原審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與借款人何愛毛及保證人豪升擔保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并由借款人何愛毛償還借款本息,擔保人豪升擔保公司對借款人的借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同El,該院受理了該案。農行營業部也于當El從豪升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中扣劃了借款人何愛毛所欠2005年10-12月的借款本息。之后,農行營業部又以扣劃豪升擔保公司保證金、何愛毛自行還款等方式,每月收取何愛毛借款至2006年11月。至此,何愛毛尚欠2006年12月20日2007年7月13日期間的共計8期借款本金84,205.95元未償還給農行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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